當前位置:文思屋>實用文案>合同法>

2020商品購銷合同範本

文思屋 人氣:1.73W

2020商品購銷合同範本1

甲方(買方):乙方(賣方):

2020商品購銷合同範本

第一條總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止,其效力及於有效期內甲方和乙方有關購買和出售貨物的所有協議(包括訂單和附件)。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被授權的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第二條供貨方式

一、交(提)貨地點:乙方負責將貨送達到甲方指定地點。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商品,詳見附頁,具體定量按乙方要求確定。

三、運輸費用承付:全部運費由方承擔。

四、所訂的貨物運抵到甲方的期限在訂單下達後的天內。

五、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食品檢驗標準,應將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必要的資料以及證件等隨同商品貨運單交付甲方,若資料不全,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退貨費用皆由乙方承擔。

六、零售價的限制:

七、結算方式:

八、殘次品處理方法:

九、退/換貨:對於滯銷商品,甲方在保持原商品質量、外觀、及小包裝的原則下,可以在以下雙方約定的期限提出退貨給乙方或換取同等價格的其它商品,退回或調換貨物的運輸將由雙方協調解決,退貨或調換貨物的價格為甲方當時訂單所確認的價格為準。

十、補貨條款:

為保證商品供應,對甲方要求補貨商品,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補貨通知後,稽核合同章、簽約人後、在雙方約定條件下按時按量補貨給甲方。

補貨通知形式:

到貨期限:

十一、補充條款:

1、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明確授權代理人和具體執行交易過程中各環節代理人以及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從而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形式送達。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貨款或者費用的,應向對方開具發票。

4、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且補充協議不得與本合同相沖突。

5、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根據各企業情況不同,自己擬定):《購銷商品確認單》、《雙方補充約定》。

甲方:簽約代表:蓋章:

乙方:簽約代表:蓋章:

2020商品購銷合同範本2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

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

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儲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簽字蓋章:需方便宜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2020商品購銷合同範本3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供應混凝土量 10600 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 由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託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籤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於 2 車,且平均欠量大於 3 %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額賠償並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築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築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排程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並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效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採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後,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說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排程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籤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並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 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當年支付75%,其餘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⑴所有人員傷亡和裝置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⑵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⑶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⑷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裝置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 當地仲裁委員會 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叄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蓋章) 供 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0商品購銷合同範本4

訂貨單位(甲方):_________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省、市有關預拌商品砼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並同意簽定本商品砼買賣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內容如下:

一、工程概況

建設單位: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結構形式:_________

總層數:_________

總高度:_________

運距:_________

二、合同總數量及總金額

(預計)總數量:_________m3

(預計)總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三、對商品砼質量和技術要求標準及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

1、乙方必須按合同的要求供應各種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經確認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質量問題的,則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2、當商品砼到達現場後,甲方必須按商品砼規範要求進行合理施工,經確認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砼出現質量問題的,則甲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必須派專人在施工現場對澆注前的商品砼數量,坍落度等技術指標及乙方人員的服務態度等進行監督檢查,如有異議可拒籤商品砼發貨單並立即與乙方協商解決,若無異議則甲方必須據實簽收。

4、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四、商品砼簽收要求

1、本合同約定,甲方特指派_________對乙方提供的商品砼進行簽收,除此之外任何人無權進行簽收。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數量累計達到_________m3時,若乙方提出需甲方對此數量的混凝土進行認證時,甲方必須給乙方出具數量認證憑證,同時收回認證數量部分的混凝土簽收小票。

3、混凝土合理損耗量按國家標準執行。

4、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五、對商品砼驗收標準

1、商品砼的驗收以商品砼生產之日起28天后混凝土抗壓報告結果為驗收標準,()若無異議則視為混凝土質量合格。取樣按(供方、施工現場、第三方)為準。

2、其他_________。

六、商品砼的供應時間、方式、地點及其他條件

1、商品砼的供應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若超出此供應時間,則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2、在每次澆注前甲方必須提前_________小時通知乙方所需商品砼的標號、數量、施工地點、部位及施工時間等,並按要求填寫商品砼委託單。如有變化甲方必須提前_________小時通知乙方。

3、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甲方必須平整好施工場地,保證施工現場車輛執行順暢,協調好同有關部門及周圍群眾的關係等,因此方面的原因造成延誤混凝土施工或混凝土出現質量問題的則乙方概不負責。

4、本合同約定:(供、購、收)貨地點為本合同履行地。

5、其他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合同簽定後,甲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或乙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規定預計總價款10%的違約金。

2、甲方若未按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進行貨款結算,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必須按日萬分之五承擔滯納金。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則甲方必須在停工之日起二十日內將乙方的所有混凝土款結算清。

4、在甲方要求的混凝土數量範圍內,乙方已生產而甲方提出退貨時,此部分混凝土視甲方已購買,甲方必須據實簽收。

5、乙方在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後應據實提供給甲方各批次商品砼的實驗報告,若甲方出現違約情況則乙方在糾紛未解決前有權不提供商品砼試驗報告。

6、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採取第()種方法解決。

1、大連仲裁委員會。

2、本合同履行地法院。

3、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存檔。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補充協議: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___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月日 _________年月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0商品購銷合同範本5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品名種類規格單位數量備註

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第七條預付貨款

(根據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八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

第九條運輸及保險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需委託對方代辦運輸手續者,應於合同中訂明。為保證貨物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為投保運輸險。)

第十條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___仲裁機構仲裁的解決)

第十四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需方:_____(蓋章)供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蓋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2020商品購銷合同範本6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對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確需變更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要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由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後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以車站、碼頭收貨日為準)

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

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後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包括中轉單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督,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責任確屬甲方的,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乙方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並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益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的查詢,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1.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部分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

但如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2.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因甲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4.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照顧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也可依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 至

____________,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任何一方需變更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按本總合同辦理。

具體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訂立。

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0商品購銷合同範本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一、成交房屋

房屋座落或名稱

類別棟號單元層次房間號建築面積(m2)單價(元)合計金額(元)預 購 價 款定金%第一次預付款%第二次預付款%第三次預付款%

二、甲方須向乙方提交購房計劃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雙方協商房屋單價一次包定。

五、代收煤氣管道費每戶______元,電視天線費______元。

六、預購付款結算辦法。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交納購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定金可抵作購房價款。

2.自簽訂合同後,甲方應在10日內預付第一次購房價款。工程主體完工後預付第二次購房價款。工程竣工移交時結清購房價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滯納金。

七、乙方如因計劃、設計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通知甲方,雙方協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_____日內返還預收房款,不計利息。

八、本合同自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後正式生效。至乙方給甲方鑰匙之日起失效。

九、從交付房屋鑰匙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發現因施工質量影響生產、生活的 ,由乙方在限期內負責維修。

十、產權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_____份。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買方)

單位名稱:(章)地 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開戶銀行:賬號:郵政編碼:乙方:(賣方)單位名稱:(章)地 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開戶銀行:賬號:郵政編碼:鑑證意見:經辦人:鑑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2020商品購銷合同範本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質量、技術標準及驗收方法:乙方提供的產品都已經過測試合格,質量符合出廠標準. (產品做好後會將產品照片傳給甲方,證明效果和產品質量)

二、發貨日期: 預付款到 3 個工作日發貨。交貨地點及方式:物流,包裝木框包裝,發貨買物流保價(含在運費裡)

三、配件、備品:常規配件。

四、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後,貨到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保證信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如果違約,違約方應付對方貨款總額10%的違約金。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與原件核對無誤,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因協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0商品購銷合同範本9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 (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 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_年__月__日

【2】注意事項

購銷合同是買賣合同的變化形式,它同買賣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賣方)同需方(買方)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由供方將一產品交付給需方,需方接受產品並按規定支付價款的協議。那簽訂購銷合同應當注意哪些事項呢?

一、產品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等具體內容注意事項

1、名稱要正確填寫,不要寫習慣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標的產品,應特別註明品牌、商標和生產廠家。

3、規格型號,參考相應的物資目錄、裝置目錄。

4、產品數量和計量方法,按國家或主管部門規定的計量方法執行;沒有規定的,按雙方商定的計量方法執行。

5、價格、金額,除國家規定必須執行國家定價的以外,由當事人協商議定。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內國家價格調整時,按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新價格執行。逾期提貸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原價格執行;

6、供貨期限,可以合同約定。一般來講,提貨的以乙方通知提貨日期為準(應給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代辦託運的以貨交承運人為交貨日期,送貨的以送達目的地為準。

7、可以約定分批交貨。

二、質量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有國家強制性標準或者行業強制性標準的,不得低於國家強制性標準或者行業強制性標準簽訂;沒有國家強制性標準,也沒有行業強制性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供方必須對產品的質量和包裝質量負責,提供據以驗收的必要的技術資料或實樣。產品質量的驗收、檢疫方法,根據國務院批准的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

標準有國家標準GB、部頒標準、企業標準QB。如果要填寫,須有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一般的購銷合同,多數泛泛約定為國家標準。如果對於特定產品,或對產品質量有特殊要求的,必須具體約定為哪個標準,或商定的條件、樣品(共同封存樣品,分別保管)、補充技術要求。

約定供方對其所提供產品的質量保證期限,在保證期內,發現質量問題,應承擔違約責任,但排除需方的非正常使用導致。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涉及“標的物交付”,也是風險轉移的分界點。

交貨地點,作為合同履行地,它涉及合同糾紛的司法管轄權。當約定的交貨地點與實際交貨地點不一致時,以實際交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如果雙方約定了合同履行地點,則貨物到達地、到站地、驗收地、安裝除錯地等,均不應視為合同履行地。

2、交貨方式:工廠交貨(提貨)、目的站港交貨(送貨)、貨交承運人(代辦運輸)等等。對外貨易中,有專門的術語。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1、運輸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協商確定運輸方式、運輸路線、運輸工具。總的要求是運費低、運速快、貨物安全到達。如果由於供方原因,選擇了不合理的運輸路線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損失,就承擔賠償責任。

2、運輸費用的負擔,應結合貨物價款考慮,要明確約定清楚,以避免爭議。

五、合理損耗和計算方式

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損耗量,對此規定及計算方法,有關主管部門有詳細規定,在合同中應明確註明。

我們的實踐中,一般不允許有量差,按實際收貨量結算。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包裝是一切有形產品生產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包裝不善則會使商品變質和損壞,失去商品本身所具有的價值和使用價值,而高質量的包裝不僅能有效地保護商品,而且能提高商品的附加值,增強商品本身的競爭力。而講質量,首先要講標準,標準化是提高產品質量的重要保證。

1、產品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沒有通用方式的,也沒有約定的,供方應當採用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

2、包裝物供應,除國家規定由需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供方供應,也可合同約定。

3、包裝物回收:由合同約定,並約定回收費用。如,油桶、氧氣瓶等。

七、驗收標準、方法和提出異議的期限

1、驗收手段:全面檢驗、抽樣檢驗、理論計算、實際過磅。

2、驗收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約定標準。

3、驗收時間:約定多少天內應驗收完畢,不同於提出異議的期限。

4、提出異議的期限:

在約定檢驗期間的,需方應在約定期間內將驗收數量或質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供方,怠於通知的,視為數量或質量合格。書面通知中,建議明確供方的回覆時間,否則視為預設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需方收貨後,應當在發現不合格的合理期間內通知供方,未在合理期間內通知或在收貨後2年內未通知的,視為合格。但對質量保證期有約定的,適用質量保證期。當然,供方知道所提供的產品有質量問題的,不受上述通知時間的限制。

“合理期限”一般來講,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和質量不合格的,為到貨後10天內提出書面異議。需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問題的產品,應在運轉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異議。

5、也可以詳細約定由誰(由哪個機構)負責驗收和試驗等等。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對機電產品,應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裝置,應明確裝置清單。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1、結算方式:現金、支票、匯票、託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

2、結算期限:預付款、貨到付款、分期付款。

十、擔保

可另立擔保合同------擔保法、物權法內容

十一、違約責任

(1)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承擔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百分之幾的違約金。(通用產品幅度為1—5%,專用產品為10---30%)

2、供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和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則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供方應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費用。供方不能修理或退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供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應向需方承擔違約金,並承擔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逾期交貨的,發貨前須與需方協商,如果仍然需要的,供方應照數補交;如果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供方通知後天內答覆,並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4、供方提前交貨的,如果是需方提貨的,可拒絕提貨;如果是送貨的,可要求供方承擔提前交貨期間的保管費用,需方仍按約定支付貨款。如果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而合同約定了運輸路線、交通工具等,供方擅自改變的,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2)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供方承擔退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 需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交貨時間得以順延,還應向供方承擔違約金。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需方自提產品未按約定時間或通知的時間提貨的,應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保管費用。

4、需方逾期付款的,應承擔違約金。

5、需方違反合同拒絕接貨的,按退貨處理,並承擔由此造成供方的損失。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是指雙方是約定仲裁,還是向法院起訴?

1、如果雙方想通過仲裁解決,則應寫明由“XX仲裁委員會”仲裁,名稱不能確定的,視為無效約定。不能表述對仲裁不服的,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它違反了“或裁或審”原則,致使仲裁協議約定無效,而由法院取得管轄權。

2、如果雙方約定通過起訴解決,則可以約定管轄法院。原告地、被告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有的當事人為方便自己訴訟,則可約定自己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轄。有的為防止對方起訴,則約定由被告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十三、其他

1、特別約定或補充條款:如:木材的檢驗檢疫、運輸證,火工品的幾證等等。

2、送達約定:根據本合同要求所傳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並且由專人或傳真或以掛號信函送達,雙方的法定地址以落款地址為準。

所有的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生的日期應被視為已正式送達:

1)如專人送達,則為收到之日;

2)如為傳真,則為回傳確認之時;

3)如採取郵寄,則為寄出之日後五天,以郵寄憑證為準;

4)如由快遞傳送,即為快遞寄出憑證後的3天;郵寄的瑕疵,如何證明郵寄的內容是關鍵。郵寄人員確認,公證送達。還可以約定登報公告送達。

如果送達地點需要變更的,一方將於變更後的次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上述確認的地點所送達的文書,不論是否收到,均視為送達。

3、合同份數、生效條件:幾式幾份?簽字蓋章生效?或附條件生效?等

4、其它約定: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十四、落款

應包含:單位全稱、詳細住址、郵政編號、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聯絡電話;開戶銀行、帳號;合同簽訂日期。

2020商品購銷合同範本10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責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要求,否則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假一賠十,並承擔給乙方和顧客造成的危害和法律責任,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2、在乙方訂貨後,甲方必須在1-3個月內到貨,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3、如甲方擅自漲價,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並承擔一切後果。

4、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

乙方:

1、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在合同期內結算貨款。

二、結算方式:貨到付款

三、違約責任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乙方無權中途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履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損失。

四、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