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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房屋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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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慶市租房簽訂的租房合同是怎麼樣的?本文是重慶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本,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

重慶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一):重慶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

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

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絡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其他相關費用

房 屋 交 割 清 單

房屋附屬傢俱、電器、裝修及其他裝置設施狀況及損賠

篇(二):重慶市房屋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房): 乙方(承租方): 一、 總則

甲方將下表所列房屋出租給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二、 基本狀況

三、 租賃期限、租金數額及交付方式

1.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租金數額: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3. 交付方式:租金按 結算,由乙方在半年租賃期滿前 支付下一結算期的租金,以現金或轉帳方式交付給甲方。 四、 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的責任 1. 上述房屋符合甲方合法產權房。

2. 甲方如需出售上述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二)、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的責任:

4. 甲方交與乙方的房屋為清水房,其裝修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 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致使房屋或裝置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修復。

6. 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應予以協助。

7. 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增擴裝置,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8. 乙方在租賃期滿如需繼續承租該房,應提前日與甲方協商,達成協議時,雙方另籤租賃合同。 五、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租賃辦法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嗦造成的損失由違約責任方承擔。 2.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乙方到期不能按時交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雙倍支付違約金。

六、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的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選擇一下第( )中方式解決: 1. 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 其他約定事項:

1. 乙方自行負責租賃期間產生的水、電、氣物管等費用。 2. 乙方在租賃期間應遵守本物業《業主公約》,服從物管的管理。 3. 物業內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租賃期滿且不再續租時,應提前三個月告知甲方。如乙方要繼續續租,應在同等條件下享受優先承租權。 4、甲方租金隨每年遞增,具體遞增方案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 八、 附則

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租賃期滿,該合同自然終止。 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附件: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附件:

1. 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後應開具收款憑條。

2. 乙方裝修時不得違揹物管要求,違規裝修造成的經濟損失及裝修和使用期間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3. 乙方對租賃房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他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如有此情況出現,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同時由乙方承擔違約金。

4. 月租金每年按 5. 保證金:元(大寫)。如乙方不再租用該

房屋,在交清各項費用並由甲方驗收房屋後,2個工作日支付給乙方。 6. 違約金:單方違約處違約金元(大寫7. 本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三):重慶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電話: (手機) ;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國籍: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手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 重慶市九龍坡區華巖鎮恆景天苑162# 11樓-4號 。(以下簡稱“該房屋”)

(二)該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 (三)該房屋權屬證明記載用途: 居住 。

(四)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證憑據。

二、租賃期限

(一)該房屋租賃期限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 30 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該房屋租金為: 元/(□月□季□半年□年);本合同期內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

(二)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

四、押金及其他費用的約定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押金為 2000 元(大寫: 貳仟圓整 )。甲方收取押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二)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有線電視、物業管理費用由 乙 方承擔。

(三)租賃期內,因該房屋租賃產生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承擔。 (四)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賃押金。

(五)其他約定: 。

五、成交方式

甲乙雙方系通過 自行成交 方式成交。 六、關於房屋轉租與出售的約定

(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

(二)租賃期間,甲方出售該房屋的應在出售前 30 日書面通知乙方。 七、關於甲方交房的約定

(一)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甲方延遲交房超 5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

同的,合同繼續履行,甲方自約定交房時間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向乙方每日按已付租金的 10 %支付違約金。

八、關於乙方付款的約定

(一)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向甲方如期支付租金。

(二)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超 5 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按應付租金的 10%/天 支付違約金。

九、其他約定

(一)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絕賠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二)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但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為。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三)租賃期內,甲方提前收回該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30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10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屬甲方違約的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四)租賃到期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還給甲方,乙方應當保證該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結清應由乙方支付的相關費用。

(五)甲方保證已如實介紹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情況,出租該房屋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及有權決定此租賃事宜。乙方保證已對上述房地產作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租賃該房屋。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關於租賃期間房屋被徵收的約定: 。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 □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補充約定

十二、附則

(一)本合同所列地址為各方準確聯絡地址,相關文書送達到該地址,即視為送達給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相關方,否則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二)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年 月 委託代理人: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月 —日—日 年

附件:

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裝置清單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移交人: 接收人:

  時間: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