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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買賣合同(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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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車位買賣合同(精選6篇),歡迎大家分享。

車位買賣合同(精選6篇)

車位買賣合同1

出賣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地下機動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於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土地面積為平方米,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了瑞玲翠園住宅小區地下機動車車位。

第二條買受人所購機動車車位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機動車車位(其平面圖見本協議附件一,車位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第(幢)(層)號車位。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該車位價格按套計算,該套車位的價格為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15萬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一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款。

第五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協議。出賣人解除協議的,買受人按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協議的,經出賣人同意,協議繼續履行,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使用條件,並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機動車車位交付買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或變更協議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3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七條出賣人逾期交付車位的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協議。買受人解除協議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協議的,協議繼續履行,自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第八條交接。

車位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並簽署車位交接單。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九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車位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車位發生產權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車位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第十一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車位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二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持有情況:出賣人份,買受人份。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2

編號: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樓盤名稱:

身份證號:

電話:

聯絡電話: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

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人購買的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車位,面積約為______m,用途為車位;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個,(人民幣大寫:______萬____________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後______日內採取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15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15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0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後,出賣人無息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地址:__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_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五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託出賣人代交下列第1、2、3、項稅費,並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稅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

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車位買賣合同3

甲方(車庫出賣人):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xx小區 幢 號車庫,屬 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 (大寫: ),拍賣佣金 (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築面積xx元。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xx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後,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後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汙染,不對小區住戶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在小區內應緩行,並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戶;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4

賣方(簡稱甲方): 買房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車位狀況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所有的位於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抵押權情況

甲方保證該車位未設定抵押權,無任何權屬糾紛,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三條 價格條款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須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整。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支付總價款,逾期以按每日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因甲方該車位的產權證預計也要 年 月後才能辦理,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如下:

1、自該合同簽訂起甲方的車位合同交給乙方,乙方有責任保管好該車位合同,到甲方辦理車位產權證時交還給甲方,以便順利辦理該車位產權證。

2、甲方取得車位產權證後應當通知乙方,便於辦理過戶手續。

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把車位產權證變更至乙方名下。

第五條 稅、費分擔辦理車位過戶等手續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 車位交付

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該車位騰空交付乙方使用,並將車位卡交給乙方。甲方交付車位時,乙方請確認。

第七條 甲方將車位交付給乙方後,乙方自行使用該車位,必須遵守法律,如有違反法律、規章造成任何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該車位的物業管理企業為:。管理期間,由物業管理企業收取地下停車管理服務費,提供地下停車物業管理服務,自本合同簽訂後該車位物業費由乙方自己支付。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元的違約金。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公證

基於公正、公平的原則,乙方為安全起見,乙方提出進行公證,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去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支付。

本合同一式貳份,由雙方簽字後生效。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乙方已購買魅力之城(二期) 號 單元室房屋,並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現購買甲方轉讓車位壹個,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車位具體購買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轉讓車位使用權內容

1、乙方有償購買甲方出讓的魅力之城(二期)地下 號車位,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以現場實地為準。

2、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該車位的裝飾、裝置、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二、付款方式

1、乙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有償轉讓費。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將上述車位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三、交付日期

20xx年x月x日。(甲方承諾按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將該車位交付給乙方。但如遇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簽訂之後頒佈新的法律法規或行政規章以及巨集觀政策調整、政府部門的行政行為等特殊原因,導致甲方不能按時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可相應延期交付而無須承擔延期交付的責任。)

四、逾期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車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車位有償受讓費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車位,甲方應支付車位有償受讓費0。1%的違約金給乙方。

五、 使用許可權

1、乙方對所受讓的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讓車位目前無法辦理產權登記,乙方對此已完全理解並接受,並且無任何異議。若將來具備登記條件時,乙方自行辦理車位產權登記,並提供相關證明檔案;登記時需支付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該車位為機動車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車位上進行搭建,不得擅自改變內部設施和牆體結構,因違規而導致乙方及其他住戶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電費、清潔、保安、裝置維修等)。

4、車位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個50元。車位的物業管理費不包含在車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六、聯絡方式

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絡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隆海.東方華庭小區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乙方受讓的停車位位於地下負一層號,具體車位位置以平面附圖為準,車位大小不小於2.5米x5米。

二、期限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20年10月16日起至隆海.東方華庭小區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之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使用權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1)種: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於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整,並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全部轉讓金(定金自動轉為車位轉讓款)。

2、違約責任:

(1)乙方如果延遲付款,自乙方應付款之日起七日內仍未支付完畢全部車位轉讓金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且有權將乙方所定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還。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定金後,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不得將該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否則雙倍返還定金。

3、使用期間,乙方須與本小區物業公司簽訂《停車服務協議》並承擔使用該車位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法律法規對此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使用限制

1、乙方受讓的車位系自用小客車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將該車位使用權出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的,須將出租或轉讓範圍限定在本小區內並書面告知物業公司,乙方對第三方履行本協議約定之乙方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4、如遇戰爭、抗擊自然災害等國家人防緊急狀態,乙方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不得阻撓國家行為實施。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使用權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須注意使用並維護該停車設施,如因乙方過錯致使停車設施損壞或致其他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並交納相應管理服務費用。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契約收存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