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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店承包合同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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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是確定發包與承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受法律保護的契約性檔案。下面是藥店承包合同協議書範本,可作參考。

藥店承包合同協議書

篇一:藥店承包合同協議書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公平、公正、互惠的原則,經協商甲方同意將藥店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為明確承包期間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訂立如下條款:

一、甲方將藥店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承包期間乙方盈虧自負,並承擔其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責任,如乙方超範圍經營,出現事故造成後果及經濟賠付由乙方負責,乙方承包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理。

二、甲方負責藥店的《藥品經營許可證》,要求乙方在經營範圍內進行經營活動。

三、購進藥品由乙方提出計劃,甲方進行採購(票

據齊全、價位合理)乙方不得擅自進行購進藥品,否則按違約處理,終止合同。

四、乙方承包甲方藥店費用,一年為 萬元整。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訂期為 年,乙方每年的 月 日付給甲方 萬元承包費,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漲租金,改變約定。

五、乙方所經營的專案為:中成藥、西藥、抗生素。

六、乙方承擔衛生、藥監、工商、稅務等部門的檢查和相應的有償費用。

七、如果乙方在租期內經營不利,房租到期,乙方提出轉租給他人,如未與甲方商議並通知,甲方可終止合同。

八、以上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如遇到國家政策調整,房屋變動,自然災害等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執行時,合同即時終止。

  年 月 日

篇二:藥店承包合同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藥店轉讓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於2004年8月31日前將位於員 藥店(面積為 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該藥店的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人為 。 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為 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 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藥店現有裝修、裝飾、裝置(包括 )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

第四條 乙方在 年 月 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萬 仟元整(¥ 元),上述費用已包括 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金城飯店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

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

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八條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 元,並支付轉讓費的15%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裝置損失 元,並支付轉讓費的15%的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