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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買賣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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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買賣的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買賣的合同

買賣的合同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裝運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 銀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 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隻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___噸,長___ 米,寬___ 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第十一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終端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___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儘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合同以下述第___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 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買賣的合同2

甲方(賣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秉承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此《房屋買賣協議》

1.甲方將位於農安縣開安鎮王義商貿區專案8號樓_________室與_________室,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單價為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2.上述房屋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元。

3.上述房屋款項乙方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4.甲方自此協議簽訂後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

5.上述房屋買賣發生的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

6.上述房屋系甲方由農安藍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抵賬形式夠得,建築面積按最終主管部門實測為準。

7.甲方按照此《房屋買賣協議》規定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並保證上述房屋沒有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存在,確保乙方能順利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權。另,乙方有權轉讓上述房屋。

8.甲方保證乙方入住上述房屋時,水、電、燃氣、供暖等房屋使用功能順利實現,如不能順利實現,則視為甲方違約。

9.甲、乙雙方約定違約金,違約金額按上述房屋總價款的35%計算。

10.甲、乙雙方如在此《房屋買賣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訴訟解決。

11.此房屋買賣協議一式貳份,自雙方簽訂之時即發生法律效力,與相關管理部門製作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買賣的合同3

買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

(2) 餘款____________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 餘款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止,每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元,乙方應於過戶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買賣的合同4

買方:(簡稱甲方)

賣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就甲乙雙方買賣合作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產品名稱、產地、品牌、規格、顏色、材質、數量、單價

備註:運費合計:

第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保修

2.1產品的質量按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執行,乙方保證產品符合國家相關產品標準及要求,同時乙方對產品質量負完全責任,保證能夠通過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驗收。

2.2乙方對產品的質保期為:年,自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開始計算,質保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到現場進行維修或做更換處理,逾期按每天元累計計算違約金。

第三條、計量方法

以乙方根據甲方通知實際交付的數量為準,由甲方庫管員和採購人員共同驗收簽字確認。

第四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由乙方按國家規定標準包裝,如無相關標準按雙方約定的有利於保護產品的方式進行包裝,包裝物由乙方負責供應,不回收。雙方約定的包裝物和包裝方式為:

第五條交貨地點、方法及期限

5.1交貨地點為甲方工地現場指定地點。指定地點即:(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通知乙方將貨物運到其他地點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但甲方應在交貨前24小時內通知乙方)。標的物所有權自交貨時轉移至甲方。

5.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負責送貨;

(2)乙方負責委託第三方運輸,甲方負責運費;

(3)甲方自提自運。

5.3貨物裝卸採用第種方法執行:

(1)乙方負責裝卸;

(2)乙方負責裝、甲方負責卸;

(3)甲方負責裝卸。

5.4交貨期限:

雙方約定乙方在年月日前交貨,或按甲方通知的時間、規格、數量、品名交貨,但甲方應提前小時通知乙方。

第六條、交貨和結算憑證的特別約定

6.1交貨時雙方應做好書面記錄,明確品名、數量、質量、規格等貨物基本情況及交貨時間、地點,相應送貨單必須由甲方相應的庫管員和採購人員共同簽字認可,並由乙方完善相關結算憑證的審批手續,在甲方財務部掛帳後方有效,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交貨義務。

6.2乙方委託(身份證號碼:)作為結算憑證的經辦人,受託人在結算憑證上的簽字行為,視為乙方確認。

6.3材料交付驗收程式:

6.3.1每次送貨後,必須使用乙方提供的經雙方認可的送貨單,並由乙方委託人員在送貨單的結帳聯上簽字確認送貨數量,甲方庫管人員才予以驗收。若乙方實際送貨的數量比送貨單上明確的數量少,則乙方此前所送的每批次貨都應按扣除本次差量為雙方的實際結算量。乙方每發生一次差量,還應按本協議第10.7條約定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6.3.2乙方須在送貨後五日內憑甲方認可的送貨單、材料入庫驗收單到甲方開具內部結算付款憑證作為結算依據之一,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當次貨款。乙方從送貨單開票之日起90日內須完善甲方審批及財務掛賬手續,否則該送貨單自動失效,並視為乙方放棄收取該筆貨款的權利。若甲方有關人員故意拖延相關結算單據的簽字時間,乙方可及時函告甲方,甲方應予以及時處理。

6.4乙方明確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於施管人員、專案經理、處長、庫管員等)任何時候以甲方或甲方相關專案部的名義向乙方出具的欠據、收據、承諾及其他任何經濟法律文書等,必須經甲方分管、主管領導稽核確認後方為有效,否則無效,由此產生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七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7.1產品的價格,以雙方約定的為準。

7.2貨款結算與支付:

質保期滿後如無質量問題甲方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質量保證金

第八條、驗收和封樣約定

8.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當提供相關樣品由甲方總庫和乙方經辦人共同確認後進行封。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檢查到乙方的貨物與封樣樣品不一致的,乙方按本合同10.2條承擔違約責任。

8.2雙方按國家規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驗收,雙方交接時只對數量、包裝、外觀等進行驗收,質量、規格、型號等以國家相關部門檢驗為準或者以安裝、使用後相關部門驗收為準。

第九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9.1包裝不符合約定或者破損的,則由雙方開箱檢查,檢驗產品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則由乙方更換。如當時不能發現問題的,則在今後發現情況後,甲方有權隨時提出異議。

9.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十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0.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損失(含延誤工期、業主索賠損失)。

10.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由乙方負責退貨、更換,並從合同約定交貨之日起至更換後產品符合約定之日止按逾期交貨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要求退貨的,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時間退還已經支付的貨款外,還應按已付貨款的20%支付違約金,乙方未能按時退還貨款的,還應按同期銀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擔違約責任。

10.3乙方逾期交貨的,按每逾期一天元累計計算並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損失(含業主索賠等損失)。

10.4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如因產品質量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10.5乙方保證所交產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產品,甲方在任何時候發現上述情況,有權隨時要求乙方退貨、更換,並按本條2款承擔違約責任。若已經安裝或使用的,乙方還應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包含返工、業主索賠等損失)。

10.6安裝或者使用後,因乙方產品原因不能通過相關部門驗收的,視為乙方產品質量不合格,由乙方按本條第2款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返工及業主索賠等損失。

10.7乙方應當按供貨量如實報量,若乙方虛報供貨量的,由乙方按向甲方虛報量貨物價值的20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經甲方確認,允許按(1、4)項執行:

(1)延期履行;

(2)部分履行;

(3)不履行合同;

(4)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條款

13.1交貨時,乙方應提供產品質量證明檔案及相關使用說明等,否則,視為乙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合格。

13.2乙方收款時,應當出據合法有效並符合稅務機關要求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暫停付款。

13.3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應該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其他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5天內付清,否則按同期銀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擔責任。本合同所約定的損失包括因產品原因引起的業主索賠等。

13.4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3.5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地點、電話聯絡,各種通知以電話聯絡的,自電話接通之時為送達;以信函聯絡的,自信函發出後三日為送達。

13.6凡遇規格與合同不符,應當另行以補充條款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並知道其真實意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時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約定按附件中所列的結算單據辦理結算,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合同簽定日期:年月日

合同簽定地點:

買賣的合同5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船舶買賣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船舶基本情況

船名:龍貨408 總噸位:480噸

船舶種類:貨輪 淨噸位:268噸

船籍港:佳木斯 總長:56米

航區:B級 船寬:10米

二、所有權

賣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龍貨408輪的全部產權。

三、船價

船價為人民幣叄拾萬元整。

四、付款

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後,立即辦理船舶交接手續,並由賣方向買方移交所有船舶檔案後,由買方將船款一次性支付給賣方。

五、船舶交接

雙方在同江港按船舶現有狀況進行交接。

六、債務

甲方應保證該船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交船後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而發生糾紛導致的賠償、費用、開支等由賣方承擔。

七、費用判定

交船前,該船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交船後,該船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

八、登記

船舶移交後,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登出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如有違約,均需向對方支付船價10%的違約金,並解除本合同。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附件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或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並採用書面形式作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以文字標註日期為生效日期。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簽約地: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或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

買賣的合同6

客戶:

日期:

合同編號:第( )號

20xx年徐州天普飼料有限公司

飼料購銷合同

買方: (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或住所:

賣方: (下稱乙方) 地址或住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經銷(含自用,以下統稱經銷)乙方飼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經銷區域、經銷量

甲方限於在縣(市)鄉(鎮)村(場)內經銷乙方飼料,甲方如需跨越以上區域銷售的,必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有權按乙方經銷獎罰政策給予處罰,直至終止本合同。

甲方在本合同期內經銷乙方□蝦蟹飼料□顆粒魚料□禽類飼料□豬飼料,年目標銷量噸。

如甲方連續二個月未完成目標銷量,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或在甲方銷售區域要求甲方或另行選擇第三方增加專銷點。

第二條:質量和檢驗標準

1、本合同的產品質量以乙方產品包裝標籤標示標準為依據。

2、甲方如對乙方產品質量有異議,最遲應在提貸前10天內提出局面質量異議送達乙方,由甲乙雙方共同抽樣封存,經省給(含省級)以上質檢機構檢驗,並確定是乙方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涉及的產品在甲方超過保質期而出現的質量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4、甲方對所購產品因運輸、保管、使用不當等原因導致產品品質變化或引起不良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5、甲方因擅自新增國家違禁藥品、藥品使用不當,飼養管理不當等引起的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條:交貨地點、方式及驗收

1、甲方訂貨需提前三天向乙方銷售部門內勤處申報購貨品種、規格、數量,乙方將按甲方申報要求安排生產供應。

2、乙方交貨地點為乙方飼料廠倉庫或乙方指定的倉庫。

3、交貨方式為甲方到乙方上述倉庫自提,若甲方委託他人提貨,則須向乙方出具書面委託或其它有效證明檔案,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貨時,應驗訖品種、數量、質量及包裝情況。有關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交承運人時轉移。

4、甲方或委託人應當在確定的上述交貨地點當場進行清點驗收,對數量有異議的,當場做好證明材料,在收貨完畢後的4小時內電告乙方。

5、乙方沒有在本協議第二條第二款以及第三條第四款約定的期限內提出異議的,視為對交付的貨物數量和質量認可。

第四條:退貨

1、因甲方原因,對所購產品沒有售出的不予退貨。

2、因甲方原因,運輸或保管不當,導致產品受潮變質,超過保質期的不予退換。

3、乙方發出產品,如系乙方原因導致產品品名、規格發生差異的,可退回乙方,並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

4、甲方剩餘飼料在保證期內,調劑或退回乙方的數量在2%年度銷量額度內,產生的運輸、裝卸費由甲方自行負責,回制費用或減價由乙方負責。超過1%以上部分的費用(包含運費、差價、回機費,以800元/噸計算)由甲方自行負責,其它品種乙方原因造成的調劑或退回乙方的所有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五條:貨款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為款到發貨,同時為方便甲方,經雙方協商,甲方可採取下列第 點結算方法:

1、現金結算,甲方提貨時以現款或匯款到乙方指定的戶名為方可提貨,否則因貨款未入帳造成的損失乙方概不負責。

2、甲方本人或委託他人持有效的匯票、支票等銀行票據進行結賬,甲方保證匯票、支票等銀行票據合法有效,否則,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條:甲方必須按照乙方制定的產品批發零售和銷售,不得有摻假、冒牌或殺價行為。

第七條: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委託,否則,甲方不得直接與乙方業務人員發生現金往來或進行費用結算,如出現此類糾紛,責任概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銷售合同的解決權屬於本公司,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乙方或受訴法院以本合同的載明的甲方電話、傳真和通訊地址向甲方發由通訊、在通訊到達甲方的電話、傳真或通訊地址時,視為甲方已收到通訊,若甲方變更電話、傳真或電訊地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或受訴法院向甲方原電話、傳真、或通訊地址發生的通訊在到達時即視為送達。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擬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履行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期滿雙方需繼續簽約的,在期滿前十天互相通知雙方,雙方另籤合同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徐州天普飼料有限公司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法人代表(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郵編: 郵編:

  日期: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的合同7

甲方(賣方) :

乙方(買方) :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 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附平 面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 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 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 ,即小寫 ________________ 。

四、 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_ 個月內,向甲方支 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 。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 關房產公證手續,待房產公證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七、 甲方應在公證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 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 無欠賬, 如電話費、 水電費、 入網費、 有線電視費等。

八、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 向對方支付______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 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罰金,逾期 30 日視為毀約。房屋買賣大全

九、附加條 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公證一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

(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乙方(買方) :

(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月 日

買賣的合同8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及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見證人見證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房屋情況:坐落於 省 市 區 鎮 村(社群) ,東起 ,西至 ,南起北至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號碼:

二、該房屋及土地使用權利由甲方保證:為本人所有,經家人同意,無任何產權、債務、財務、繼承等糾紛。

三、經雙方協商總價格為 元整

(¥元整),當日當面現款付清。

四、經雙方簽訂合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後,甲方將房屋和宅基地及其所有附屬物(包含附屬建築樹木等)歸乙方所有,並將土地使用證交付乙方。

五、甲方於年 月 日按照合同規定將宅基地及所屬房屋售於乙方,乙方作為購買者擁有對於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權利(即:使用、改造、重建、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所有權和處置權,也包括被徵用拆遷等產生的賠償或者其他形式產生的賠償,均由乙方所得,與甲方無任何關係,且甲方配偶和後代不得向乙方及其後代進行追償)。

六、如乙方所購房屋及宅基地可以辦理房產證及土地使用證或者過戶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七、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再將該宅基地房屋與他人簽訂《買賣合同》。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永不反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見證人:

年 月 日

買賣的合同9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礦石買賣合同。

一、 產品名稱、發貨地點、數量、品味、礦價、運費 表一

二、交貨地點、費用的負擔:

1.交貨地點:到甲方指定料場

2.費用負擔:由 乙 方承擔運費。

三、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1.礦石質量以乙方發貨料場化驗分析的資料為準,若對方化驗分析的資料持有異議,應在收到資料後五天內提出,並附樣品送昆鋼質檢中心檢驗,所產生的費用由提出的異議方承擔。

四、供礦要求:

1.計量以乙方發貨料場內的電子磅秤過磅數量為準。

2.因由乙方組織運輸,若在運輸過程中發生各種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

1.每月以乙方發貨數量統計,經雙方核對簽字認可後,按10%水份扣除後以幹基量結算一次。

2.自合同簽發後乙方實行先發貨後收款原則。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一方違約,對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15%的違約金。

2.產品質量異議,雙方協調處理。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2.通過訴訟解決,但凡因本合同引起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其他:

1.因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合同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調整,補充協議及傳真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 20xx 年 8 月 14 日至20xx年 8 月 14 日,本合同一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集團有限公司乙方(蓋章):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賬號:

買賣的合同10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字。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的房屋。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5.對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

7.本合同條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商品房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委託代表人】【 】姓名:______國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編號為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檔案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規劃用途為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買賣的合同1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號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並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 土地使用許可權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3、 廠房區域東側在_______米內、南側到_________米內、西側到_________米內、北側到__________米內。

二、 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 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 乙方在甲方園區內的物業管理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後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餘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後(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6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3、 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處以滯納金按銀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過三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並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其他規定:

1、 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後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 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註冊。

3、 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祕備的簡易棚手續。

4、 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汙染、高噪音、高用電量的專案。

5、 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 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後,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 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後一年內有效。

五、 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所繫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名蓋章):

代表( 簽名蓋章):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買賣的合同12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房屋買賣合同樣本。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款方式結算: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合同範本《房屋買賣合同樣本》。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hetong/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提請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見 證 方: 鑑證機關: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人代表:

代 表: 鑑證機關經辦人:

雙方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的合同13

在法律實務中買賣合同與承攬合同有著明顯的區別,同時兩者也有著極大的相似性,其中買賣合同與承攬合同中承攬人提供原材料的定作合同最為相象,比如中央空調定作合同、印刷合同等等。由於二者的相似性,給合同的定性和處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因此在處理具體案件時,首先應當對一份具體合同的性質做出準確判斷,然後才能選擇適用具體案件的法律依據,基於此掌握兩類合同的區分標準就成為一種必須。

一、買賣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分標準。

法律之所以區分各種有名合同,並在實體法和訴訟法中針對各類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規定,原因在於立法者對各種契約關係中的利益關注程度不同。換句話說,在紛繁複雜的契約法律關係中,由於立法者更側重於對某一秩序的干預和調整,或對某一利益的保護,因此通過成文法賦予了相關一方當事人某種不同與其他人的權利和義務,正是由於這些權利義務的不同,才形成了各種各樣的有名合同。 首先,從實體法即《合同法》的規定來看,雖然加工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有著相似性,但是定作合同還是有著與買賣合同的顯著區別:比如合同法規定定作人對承攬人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定作人有單方改變定作方案的權利,有單方要求承攬人停止加工行為的權利,承攬方未經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等。法律賦予定作人如此諸多的權利,其結果幾乎使定作人達到了控制整個加工過程的程度。其實也就是讓定作人控制整個加工過程,反過來也就是說,只有定作人控制整個加工過程的合同,法律才確認其為承攬合同。從合同當事人的角度來解釋也就是說,只有在定作人有控

制生產人生產過程、而相關商品生產人也同意定作人對自己的生產過程進行必要控制時,雙方才稱得上達成了“加工承攬”的合意;如果雙方雖然達成了某種合同合意,但該合意中不包含定作人對生產過程進行必要控制的內容,則雙方達成的就不是“承攬”合意而是別的合同合意,雙方簽定的合同也就不是承攬合同而是別的合同。因此,在現實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諸如“留置權”的約定,但如果該合同中沒有定作方控制生產過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該合同明確排斥定作方對生產方的必要控制,則不論雙方在合同中如何約定留置權,都不能認定雙方簽定的合同是承攬合同。

其次,從訴訟程式法來看。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民事訴訟法的適用解釋中,明確將承攬合同的加工地作為承攬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訴訟管轄地,這與買賣合同一般以標的物交付地為合同履行地是有明顯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做如此規定,一般來說,,為了達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過訴訟管轄權的制度構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實的發生地,以方便辦案。而最高法院將承攬合同的“加工地”作為承攬合同的履行地,並進而將加工地作為訴訟管轄地,這說明司法機關關注的也是承攬合同的加工過程,審查的重點也是加工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行使和履行。所以從這一方面來看,也說明法院系統亦認為注重加工過程約定的合同才是承攬合同,反過來解釋就是,不注重加工過程而只注重標的物交付和轉讓的合同的應當是買賣合同。

由此可以得出明確的結論:在承攬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對生產過程的控制和監督;如果一個合同規定了定作人對生產過程的必要的控

制權,而且這些控制權顯然屬於該合同的重要部分,則該合同應屬於承攬合同,反之則屬於買賣合同。

二、區分買賣合同和承攬合同的具體方式方法。

現實中的案件事實是多種多樣的,如何適用這一標準處理具體案件仍須進一步 探討,否則即便掌握了區分標準也無任何益處。,在實務中應針對不同情況做如下處理:

第一,在審查一份合同時,應首先審查該合同有無意在強調標的物的接受人(具體合同中可能寫作購買人或承攬人)對生產進行控制的內容。比如審查合同有沒有約定標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選材或者生產過程的監督檢查權、是不是享有單方設計變更權或終止定作權。這些約定不一定全部具備,但是必須能顯示出定作人對生產過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沒有體現對生產過程的控制,,應認定為買賣合同。反之則認定為承攬合同。

第二,標的物的特定性一般不應作為兩類合同的區分標準,只能作為最後的輔助參考標準。但不是實質區分標準。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標的物是特定的,但如果合同沒有體現定作方的任何生產控制權(比如合同雖然約定由定作人提供圖紙,但合同沒有約定或明確排斥了定作人的監督權和隨意解除權,則可以視為雙方只有買賣特定物的合意,並無承攬的合意),也不能認定是承攬合同。

第三、在前述兩種情況仍不能確定合同性質時,如何處理?,那要看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並加以區別對待:因為買賣合同更具有一般性,而承攬合同相對來說屬於一種“特殊”合同,因為買賣合同的規定基本上

都適用承攬合同,而承攬合同的不一定是用於買賣合同,既然該合同不具備承攬合同的特殊要件,應當按照買賣合同來來處理,這樣更為簡便易行。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我國《合同法》出臺前,承攬合同被習慣稱之為加工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合同一般來說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複製合同、測試合同和檢驗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攬人用自己的裝置、技術、材料和勞力,應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製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並支付報酬的合同。由於原材料是由承攬人提供,因而定作合同與買賣合同在司法實踐中往往較難區分。而且由於法律對加工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糾紛方面約定的地域管轄不同,主張合同性質的爭議在合同主體之間經常出現。特別對於分處兩個不同城市的企業之間在發生合同糾紛時更容易出現對合同性質的爭議,也主要是為了取得在當地法院管轄的便利。因此,在律師實務中,準確的區分買賣合同與加工承攬合同,有著重要意義。

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有4點區別:

1、買賣合同中出賣人的主要義務是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承攬合同中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只是承攬人完成工作後的一項附隨義務。

2、承攬合同中的標的物只能是承攬人嚴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而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雙方約定的出賣人應交付的物。

3、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可以是種類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攬合同的標的物是一種工作成果,這種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著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4、買賣合同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按約定的條件交付標的物,無權過問出賣人生產經營或標的物取得情況;承攬合同的定作人有權在不影響承攬人工作的前提下,對承攬人的工作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5、買賣合同中當事人可以約定自合同成立起標的物意外滅失的風險,可由買受人承擔,也可以由出賣人承擔。承攬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攬人自己承擔工作物意外滅失的風險。

買賣的合同14

採購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訂購花卉,經雙方協妥條款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一、貨品名稱、數量及價格見附表。

二、交貨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三、交貨地點:

四、貨款支付方法:貨物送到、數量核對無誤後由乙方開具發票。憑發票一次性付清全部貨款。

五、包裝方法及費用:由乙方負責按相關標準進行包裝,並確保貨物在裝卸及運輸過程中損壞不超過1%。

六、運輸方法及費用:汽車(箱式)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送貨具體數量及日期,雙方在合同期限內提前2-3天協商確定。

七、貨物質量:花卉種植後10天內,如非甲方養護原因、及自然災害導致花卉損失的,由乙方無償補齊部分的花卉數量。

八、違約責任:如乙方不能再規定的時間內保質保量的提供貨物,乙方需支付相應貨物價款的30%違約金給甲方。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的合同15

買方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冷水機組數量1套。

第二條單價和貨款

1、雙方約定的價格是:

2、本合同總貨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1、交貨時間為____________,按預付款到賬之日時計算。

第四條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1、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買方指定地點。

2、運輸方式為:汽運,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1、商品的質量要求:見(合同附件1)

第六條包裝和費用:

1、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見合同附件2)

2、按出廠包裝標準。

3、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損失風險:

1、商品在出乙方倉庫前的一切質量、費用及風險由乙方承擔,其後的一切質量、費用及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商品所有權:

1、在甲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乙方擁有對出賣商品的所有權。

第九條貨款結算和支付:

合同簽訂後預付30%貨款,貨到現場驗收合格付____________%貨款。

第十條智慧財產權:

1、乙方保證對所出賣的商品擁有合法、完整的智慧財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2、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3、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3、自提商品,乙方未能按期出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甲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4、乙方提前交貨和多交貨而造成的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5、樣品檢測合格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在十五個工作日不能進入實際履行合同階段,均屬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6、乙方提供的商品如不符合雙方共同確認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另注:

1、本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付款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甲方預付金未到乙方賬戶前不允許乙方進行商品備料、生產等前期準備工作,否則甲方不承擔相關的一切責任。

3、本合同以書面形式為準,任何口頭協議一律無效。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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