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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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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大家可能聽過合夥合同,但是合夥合同具體形式是怎麼樣的呢?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來看看!

合夥合同範本

  合夥合同範本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合夥合同必須約定的十個事項

1、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合夥企業協議確定企業名稱時一要依法,二要注意在其名稱中註明“普通合夥”字樣。主要經營場所—般為企業的註冊地。

2、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

合夥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合夥人姓名即自然人合夥人的本名,名稱即法人其他組織合夥人所使用的機構名稱,住所即各合夥人的法定住址。

3、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期限。

由於法律允許合夥人以現金、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以及勞務等資產與方式對企業出資,而且不同的合夥人用於出資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協議應分別對不同的'合夥人的出資方式作出規定。明確各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出資的數量額度和各合夥人對其出資向合夥企業繳付的具體期限。合夥人向合夥企業分期繳付出資的,應當分別標明各期繳付出資的具體時間。

5、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合夥協議中規定的虧損分擔原則、具體比例、數額對合夥人的責任分擔具有重要意義。

6、合夥事務的執行。

7、入夥與退夥。

8、爭議解決辦法。

根據法律規定,處理這種糾紛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規定的程式進行審判,也可以由仲裁機關依據法律進行仲裁,合夥人之間也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合夥協議規定爭議解決方式,應規定爭議發生時,各方如何進行協商或調解;同時也應規定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通過訴訟的方式還是通過仲裁的方式進行解決。

9、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合夥協議約定企業的解散清算一是要約定解散事由。二是要約定合夥企業解散或破產後對其債權債務的清理清償事宜。

10、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指各合夥人在企業設立及經營中不按合夥協議約定履行相關義務所應承擔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