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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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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為了更好地管理而制定了企業合同管理制度,那麼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的意義是什麼呢?詳情請閱讀下文。

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的意義

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的意義

合同能給企業帶來利潤的同時,其也是產生糾紛的根源。當前公司法律服務市場上存在一種極不正常的需求現象,即許多公司重訴訟而輕預防。這些公司常常會在訴訟臨門時不惜一切代價試圖勝訴。實踐證明,訴訟是公司解決危機與風險的最後選擇,也是一種善後處理方式。勝訴需要堅實的證據基礎和先在的許多嚴密管理制度和法律程式的保障,而出現問題的公司在此方面常處於劣勢。因此當公司訴訟纏身企圖尋求律師幫助時,也往往回天乏術。

事實上,公司的核心能力並非取決於其訴訟能力,而是通過一系列的管理能力提升和避免由於工作中的疏忽而引起的爭議和訴訟,從而以較小的成本支出達到化解不特定法律風險的目的。這才是企業應當採取的上策。

公司作為一種組織體,從籌建到成立之後的運營時刻都處於動態之中,其所從事的決策或交易之間往往具有一定的關聯性,因此法律風險的發生或法律問題的出現常常是全域性運作中因果鏈條中的'一環。在這種現狀下,解決公司各種法律困境、有效預防風險,最好也最實用的手段就是融法律於公司運營的全過程,通過法律專業人士對公司運營細節的把握,堵塞法律漏洞,實現規範管理。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內容完善、履行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防止財產流失,提高經濟效益,增強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和保證。合同管理在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制度中發揮著越來越不可替代的作用。

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合同管理不好,企業就難以管好,但是對合同的管理卻絕不僅僅是對合同文本的管理,合同的管理應當是全崗位、全過程的管理,只有正確的認識合同管理,才能實現企業合同管理的目的。企業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正確認識合同管理。

第一,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許多企業的領導者非常重視企業管理工作,但是他們不知道合同管理也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同他們談營銷管理、質量管理,口若懸河,侃侃而談;但是一同他們談合同,變無話可說,彷彿合同管理與他從事的企業管理無關,只是律師或公司法務部門的事情,其實,這是一種誤解。企業管理說到底是對企業行為的管理,是對利潤目標的管理,是企業獲取利潤的管理,而合同直接關係著企業的收支,是企業利潤的載體,如果不管好合同,如何管理好企業?

中國過去很長時間實行計劃經濟,企業對合同重視不夠,企業領導者不善於應對合同,更談不上合同管理。某些企業表面上轟轟烈烈,實際內部管理一團糟,有時一個小辦事員就可以隨意“拍板”,任意處理合同中的重大事項,彷彿他就是企業的主人,企業的領導者應當認識到合同管理師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會利用合同管理下屬的行為,管理企業的經營活動,實際上,企業的經營過程,就是企業合同的訂立和履行的過程。

第二,合同管理是全崗位的管理

在許多企業,一談到合同管理,企業的領導者或業務部分往往會說,“這是法務部門的事情,我不太清楚。”,或者說“我們企業聘請的有律師,專門負責企業合同的審查和管理”。似乎合同管理與他或其所在部門,崗位無關。其實這是不對的,在企業內部,合同管理絕對不只是法務部門或者律師的事情,也不是一兩個部門或者崗位的問題。在企業內部合同管理不是誰管誰不管的事情,而是各個部門和崗位面對一份合同時,部門與部門之間,崗位與崗位之間既相互協作又相互監督的問題。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崗位應當知道他們的權利是什麼,他們的責任是什麼。

公司法務部門或律師可以起到負責和牽頭的作用,但合同管理卻應當是各有關部門和各崗位共同的事情。

企業的合同管理,應當由從頭到尾的所有各相關部門和崗位共同參與,只有這樣實現企業的合同利益才有保障,否則,一個部門或崗位缺失,都有可能無法實現企業的合同利益。為實現企業的合同利益,企業必須對合同施以全部門、全崗位的共同管理。

第三,合同管理是全過程管理

在企業內部,當我們談到合同時,往往容易將合同書混為一談。其實,對企業來說,從合同管理的角度講,合同書是合同書,合同是合同,二者不能混為一談。合同書是記載合同內容的書面檔案,是一個固定化、靜態的東西,而合同是合同書所記載的內容從發生到發展最後到完結的過程,是動態的。簡單的說,合同書是合同的載體,是合同最終形成的書面的材料,而合同是合同書的實質,一系列與合同有關的行為共同組合的最終結果才形成合同書。合同管理應當是對合同從發生到發展,最後到完結的全過程的管理,只有對合同的全過程進行管理,才能對合同進行有效地管理,才能實現企業合同管理的目的。

對一個企業來說,單個合同的全過程大致可以包括如下階段:

1、計劃生成、策劃、擬定合同模式階段;

2、考評、選擇合同對方階段;

3、談判、商擬交易條件起草合同文字階段;

4、合同文字審查、批准、簽署生效階段;

5、標的物交付或履行前的準備階段;

6、標的物交接或履行過程階段;

7、標的物或工作成果質量檢驗階段;

8、標的物或工作成果數量驗定入庫階段;

9、合同價款或報酬結算階段;

10、售後服務質量保證階段;

11、合同歸檔和合同對反評價階段;

12、分歧、問題、爭議的報告階段;

13、協商救濟階段;

14、法律救濟階段。

其中,第1-4為合同訂立過程;5-10為合同履行過程;11為下單交易做準備階段,12-14為合同利益救濟階段。

對於企業來說,合同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由某些必經的階段(111項)和可能發生的階段(1214項)組成,因此,企業的合同管理業應當是一個過程,而且應當是對每一份合同所經過的各個階段的全過程的管理。

由上我們可以看出,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合同是一個過程,其從訂立到履行的每個階段,都是風險和利益同存,企業為了實現自己的合同利益,防避合同風險,必須對合同進行全崗位、管過程的管理。

訴訟是解決爭端的最後手段,準備不足往往會使損失擴大化。當前中國的企業需要的是完善的風險防控機制,真正從源頭上去控制風險,才是現代企業順應時代發展的必經之路,這也是本站的使命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