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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聘用人員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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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單位聘用人員合同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範本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 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員工聘用合同範本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週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 等,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宣告,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單位聘用人員合同2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職務:

所有制性質: 主管部門:

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碼:

出生時間: 參加工作時間:

學歷: 畢業時間和學校: 專業:

職稱或技術等級: 取得時間:

個人住址: 聯絡電話:

法定監護人: 與乙方(受聘人員)的關係:

工作單位:

個人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xx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聘用合同(空白內選填短期、中長期、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止(空白內選填年 月 日、完成工作任務)。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崗位工作;在聘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採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報酬。

(二)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

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

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一)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並保守甲方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並按照規定程式變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於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4、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關機關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銷的。

九、聘用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程式續訂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內辭職、自動離職或者被辭退、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境)的,或者出國(境)後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不歸的。

4、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6、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適當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由於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前款第4項規定裁減乙方,在6個月內又聘用人員的,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軍隊轉業幹部在3年內及內調幹部、復員、退伍軍人在2年內的。

6、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考入教育機構接受高等學歷、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擔任國家級、省部級重大(點)科技攻關專案、工程建設專案、

技術改造專案的負責人和專案組成員,工作任務尚未完成的。

2、被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其它單位支援工作,時間未滿的。

3、從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或者離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崗位後在規定的保密期限內的。

4、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違反和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終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1、甲方被撤銷,乙方不願服從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並經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四)款規定或者第十條第(六)款第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的規定,洩露國家和甲方的技術、商業祕密,損害國家和甲方的合法權益,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三、附則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本合同依法訂立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1份存入乙方檔案。本合同如經鑑證,則應當交鑑證機構留存1份。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或者法定監護人: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或者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 鑑證人員:

(蓋章) (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