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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顧問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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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一

稅務顧問勞動合同

甲 方(聘請單位):

乙 方(受聘單位):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之律師擔任常年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稅務律師 擔任甲方的常年稅務顧問。

二、稅務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

(一) 日常顧問服務

1、財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資訊的諮詢;

2、稅收優惠政策應用的指導;

3、指導合同涉稅條款的訂立,修改、審定合同;

4、指導涉稅法律文書製作,修改、審定涉稅法律文書;

5、協助企業對其員工進行財稅法律培訓;

6、根據授權,在媒體發表律師宣告,針對特定物件發表律師函告。

(二)專項顧問服務

1、刑事案件、民事爭議、行政爭議代理;

2、協助及指導企業進行稅收健康檢查,就特定問題、特定專案出具法律諮詢意見書、合法性論證分析報告;

3、代表企業參與涉稅談判;

4、制定稅收籌劃方案,輔導方案實施;

5、參與制定年度納稅計劃、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建立風險防範系統。

三、甲方就上述“專項顧問服務”事項委託乙方,應另行辦理委託手續,乙方按顧問標準收取費用(標準價八折優惠)。

四、乙方律師在履行稅務顧問職責時,甲方應給予方便,配合工作,提供有關資料等。

五、乙方律師因履行稅務顧問職責以及為甲方辦理其他事務所必須支出的調查費用以及合理的交通、食宿、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資訊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七、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乙方律師受聘擔任甲方常年稅務顧問的收費標準為:全年每一工作周顧問時間標準為 小時(不含專項顧問時間),每年顧問費為人民幣 元,於每一顧問年度開始之日起三日內支付。起始顧問年度自簽約之日起算。

每一顧問年度屆滿,如一方要求終止本協議,須於一個月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示例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顧問專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註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註冊稅務師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聘請,擔任稅務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聘請乙方註冊稅務師擔任其稅務顧問,並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請,指派專人(組)擔任甲方的稅務顧問。

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屬於稅收服務範圍的各項事務。

三、稅務顧問的服務範圍

1.解答有關涉稅收政策、財務處理方面的問題;

2.指導企業運用稅收政策的策略與方法,享有稅收優惠政策;

3.指導企業每月納稅申報前的自查工作;

4.提供日常辦稅諮詢服務與操作指南,包括納稅框架的設計,運用稅種、稅目、稅率的認定,辦稅程式指南,以及為避免納稅風險,提示關注的涉稅事項等;

5.提供有關稅收、財務、會計方面的最新資訊。(可以通過舉辦講座、發函寄送、登門傳遞等形式供客戶參閱);

6.為貴單位的經營決策提供有關稅收資訊,包括納稅成本及涉稅風險;

7.應貴單位要求,參加貴單位召開的有關財稅會議及有關稅務專項討論;

8.協調稅務關係,調節稅務爭議;

9.稅收策劃諮詢。

四、雙方職責

甲乙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商業祕密負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甲方責任:

1.甲方有義務及時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的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涉稅資 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顧問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不停止,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返甲方。

乙方職責:

1.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稅務師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顧問稅務師每月至少上門服務1-2次,每次工作時間按實際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稅務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返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