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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勞務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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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勞務合同範本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勞務合同範本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第三條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儘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

第五條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天,每週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裝置,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第七條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天后,應享受___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於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於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裝置、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裝置(如打字機、計算器、影印機等)、洗滌裝置和用品。

第十五條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十七條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____)項仲裁: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清後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律師事務所見證人:________ 律師事務所見證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___律師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略)

國際勞務合同範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協議期限

因公司業務所需,甲方同意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本協議有效期為兩個月,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勞務報酬

甲方將支付乙方勞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月,並依法代為扣繳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社會保險

甲方將不負責乙方相關社會保險金的交納。

第四條乙方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五條協議的終止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七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八條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九條依據本協議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國際勞務合同範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公司(總部設於________)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過友好協商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總則

1、甲方負責實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問題處理完畢之日止。

第二條人員

1、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授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2、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僱主要求變更時,經乙方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境之前如需變更時,甲方應將變更內容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甲方應負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前,如需終止僱傭,甲方應在終止僱傭之日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甲方應在期滿之前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並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簽證和其他證件

1、乙方應按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2、甲方應按專案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專案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機動車駕駛執照等必要手續,並承擔費用。

甲方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乙方具體明確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確而引起證件不足致使人員不能入境或無法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則乙方不負責任。

3、如果甲方未能為人員獲得在專案所在國的居留、工作許可證和機動車駕駛執照等,而使人員無法進行工作,應付給人員在此期間的合同工資。如人員因此被迫返國時,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程旅費,並支付每人____個月合同工資的賠償費。

乙方公司沒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證件,從而使甲方無法為人員辦理在專案所在國的居留和工作許可證等使人員無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國,人員工資、回程旅費等由乙方公司負擔。

4、乙方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將人員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職稱、護照號碼、發照日期和單位、出發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專案所在國的授權代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後即向專案所在國政府辦理申請入境的必要手續,並通知乙方公司。同時甲方應通過專案所在國有關機構通知該國駐華使館,以便辦理入境簽證。

第四條乙方公司的義務

1、符合雙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術條件;

2、遵守專案所在國的法律和法令,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尊重甲方人員的`技術指導;

4、不參與專案所在國的任何政治活動;

5、遵守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6、與甲方為實施本工程而僱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合作共事。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對人員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尊重人員的人格、風俗和習慣;

3、不干涉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的活動自由;

4、保障人員的安全;

5、對人員的解僱和更換,應由雙方的工地的授權代表商定。

第六條工作時間

1、人員每週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時,夜班7小時,每天工作時間安排可由甲方與乙方公司授權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於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3、駐地至工地的單程所用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超過的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

4、人員自中國到達工地後和本合同期滿自工地回中國前,應分別享有____日有薪休息。

第七條合同工資

1、人員的月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有效內按以下標準支付(美元):

(1)半熟煉工,幫廚,服務人員

(2)熟練技工,廚師

(3)工長

(4)技術員,護士,翻譯,會計員

(5)駐地經理

(6)工程師,醫師,會計師

(7)高階工程師

(8)授權代表

(9)副授權代表

2、如本合同期超過1年,自第2年始,每月工資遞增____%。

第八條夜班及加班

1、根據工程的需要,甲方要求人員在夜間工作或加班,應商得乙方授權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時原則上不得超過____小時。

2、夜間時間係指從當日晚上9時至次日晨5時。人員夜間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甲方應按合同工資150%支付工資;人員夜間加班,甲方應按合同工資200%支付加班費。

3、小時工資按下式計算:

第九條工資和加班費支付

1、人員工資支付應自人員離開中國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國____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資為月合同工資的1/25。

2、乙方公司在工地的授權代表應按甲方提供的表格填寫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編制工資單,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___日後_____天內即________日前提交甲方在工地的授權代表稽核批准。

3、工資單審批後,甲方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________日後一天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美元支付給乙方。其中:____%電匯至______銀行營業部乙方公司帳號;____%支付給乙方公司工地授權代表。若甲方延遲付款應按延遲天數,每天按欠付款總額的____‰,以美元向乙方支付利息。

付款自匯款銀行把所需匯款的電傳發至中國________銀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條稅金

乙方負責為人員交納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稅金;甲方負責為人員交納專案所在國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稅金。

第十一條節假日、每週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1、按專案所在國政府的規定,每週的休息日為星期________。

2、人員應享受專案所在國政府頒佈的法定節、假日和中國春節2天,國慶節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3、人員每工作期滿1年,享受為期________天的回國年度休假。甲方承擔休假人員從駐地至中國________間的往返旅費。人員工作不滿一年,其實際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實際工作月數×(x/12)=休假天數

4、人員在專案所在國的節、假日和中國上述節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間,應享受全部合同工資。

5、因工作需要並應甲方要求,人員可不回國休假而留在工地繼續工作。但需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在此種情況下,人員年度休假工資及其從工地到________間的往返旅費甲方支付,同時支付人員在年度休假期間的實際工作天數的合同工資和加班費。

第十二條預付工資

1、甲方在每批人員抵達崗位後,即應向乙方授權代表以當地貨幣支付每人相當於________美元的預付工資。

2、乙方對上述預付工資從人員抵達工地後第________個月還清,每月償還____分之一。

第十三條動員費

1、甲方應向人員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動員費。

2、上述動員費應在每批人員抵達工地後由甲方隨同人員的機票費以美元一併電匯至中國銀行乙方帳號。

第十四條保險

1、乙方為人員自其離開中國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國________之日止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保險費由僱主承擔。甲方應隨同人員的月合同工資以美元一併向中國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保險費。

2、人員在中國投保人身意外險後,如經甲方要求,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證明檔案,以避免甲方為人員在專案所在國重複投保。

第十五條醫療和病假

1、甲方應為人員在整個合同期間因病或因工傷提供免費醫療、藥品和住院治療。所需中藥乙方可代購,但藥費、包裝費和運費由甲方承擔。

2、人員如因病或因工傷休假不超過1個月,甲方應支付全部月工資。如休假超過1個月但不足3個月,甲方支付____%月合同工資。如休假超過3個月仍不痊癒送回中國繼續治療,甲方不再支付第4個月的工資,但應承擔其回中國的旅費。如甲方要求乙方派人替換該傷病人員,則替換人員由____至工地的旅費亦由甲方承擔。

3、人員在合同期間如因病或因工傷死亡,甲方負責其遺體處理並承擔死者遺物運回中國的費用。

第十六條交通、通訊工具和差旅費

1、甲方應負擔人員由中國________至工地間的往返旅費及每人往返隨身攜帶________公斤超重行李費。甲方應於人員合同期滿後回中國前________天,將回程旅費及超重行李費支付給乙方授權代表。

2、甲方應免費向人員提供駐地至工地間(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3、甲方應免費向乙方授權代表、工程師、駐地經理提供一輛小轎車和供人員採購儀器及生活用品的一輛小型貨車。如人員人數每超過________人,應增加一輛。上述車輛所需的司機、燃料,應由甲方免費提供,並負責檢修。此外,人員在節假日可以免費使用甲方的交通工具,用於正當的目的諸如遊覽、購物等。

4、乙方授權代表和人員可以免費使用甲方的通訊工具,如電話、電傳、圖文傳真等。

5、人員如經甲方批准出差,其差旅費應由甲方負擔,差旅費的支付標準和使用的貨幣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生活和膳食設施

1、甲方應為人員免費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為:工人為_______至_______平方米;翻譯、會計、技術員為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授權代表、工程師、醫生、駐地經理為____至____平方米;僱主還應免費提供水、電、臥具、空調、沐浴、衛生、洗衣裝置和用品及必要的傢俱和備品(臥具和傢俱詳見本合同附件3和4)。

2、甲方應向人員免費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製冰機、電冰箱和備品以及水、電、燃料。

3、中餐專用的餐、炊具,可由乙方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和包裝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收到乙方代購上述物品的帳單後____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乙方公司帳戶。

4、乙方自費購買人員的主副食。但乙方為此而派遣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在平日加班的每週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應享有標準小時工資。

5、人員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從中國空運或海運至專案所在國,物品到達機場或港口後,有關報送、提貨、運輸等工作,僱主應給予協助。

第十八條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1、甲方應為人員免費提供一般勞保用品和專用勞保用品以及辦公用品,本合同附件7中所列的一般勞動用品可由乙方公司在中國包乾代購,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人________美元。專用勞保用品如需乙方公司代購,由僱主據實支付貨款,並承擔這些物資的包裝費及運費。

2、甲方應免費向人員提供各工作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乙方在中國代購,所需費用(包括運輸費、包裝費)由甲方承擔,並在收到乙方公司代購手工用具小工具的帳單後____天內以美元電匯至中國公司帳戶。

3、本合同未列的,但為順利實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他用品應經雙方工地授權代表協商同意後,由甲方免費提供。

第十九條保密

1、乙方及其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工程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祕密。

2、甲方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祕密。

第二十條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人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專案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甲方出面處理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2、人員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專案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甲方應協助乙方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乙方負擔。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災、戰爭、內亂、封鎖、傳染病、政變等,使本工程無法繼續進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應負擔人員的回國旅費。

第二十二條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按()項仲裁。

(1)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補充和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國際勞務合同範本4

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為24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至週歲,並具有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稅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稅法執行。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一千元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

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一九九九年月日在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並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