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實用文案>合同範本>

擔保借款合同範本(集錦15篇)

文思屋 人氣:1.96W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擔保借款合同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擔保借款合同範本(集錦15篇)

擔保借款合同範本1

合同編號:

保證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貸款銀行(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乙方與 簽訂的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後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後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甲方

乙方

擔保借款合同範本2

出資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管理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x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商定,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借款額給乙方,丙方為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個月。以借款借據上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執行月利率_______,付息方式:每月____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借款的具體時間以借據為準。

第四條

乙方鄭重承諾: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條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資金。

第六條

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執行。

第壹種方式:直接匯款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指定的帳戶為:開戶人全稱: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

第貳種方式:直接支付現金給甲方。

第七條

丙方受乙方委託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若到期乙方沒有按時還款,丙方在到期後三日內無條件向甲方代償。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材料、檔案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2)、乙方拒絕甲方或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3)、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捲入、即將捲入重大的法律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能力的重大事項的;

(4)、借款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或借款方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方履行償還本息義務的;

(5)、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額償還到期利息和本金,經催告後仍不履行償還義務的;

(6)、乙方或反擔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稱變更或地址遷移。

3、甲方需保證借款資金的來源是合法的,因資金來源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4、資金交付後,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5、丙方向甲方代償後,甲方同時將其享有對乙方的債權及建立在該債權之上的擔保物權轉讓給丙方,在代償的同時甲方應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償款的證明,移交併配合丙方到有關部門變更他項權利證書等證書或檔案,將擔保物權人變更為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義務,丙方有權拒絕代償。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根據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檔案及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聯絡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前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後對借款的管理與風險監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還款義務造成丙方代償的,甲方對乙方所擁有擔保物權權力自動轉移至丙方,擔保範圍為本合同十二條規定的全部責任。

第十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檔案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受甲方委託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

4、根據甲方要求如辦理房產抵押,受甲方委託領取乙方房產的他項權利證等事項。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內無條件向甲方代償。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額和欠利息總金額(包括滯納金)的萬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費。

3、如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導致丙方採取相關措施,乙方應向丙方支付實現債權而採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訴訟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人員工資、借款金額的30%討債費等全部費用。

4、在借款期間,若乙方預留在丙方處的聯絡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絡或乙方未按時足額還款,最終導致丙方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違約金;地址:聯絡電話:

5、從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內,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資訊渠道公佈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為等資訊。

6、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一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且保證金餘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7、借款合同簽訂後,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資金交付給乙方,甲方應承擔出借款額百分之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資金的,需經過乙方和丙方同意(經瞭解急需用款情況屬實的話),要扣除最後一個月利息及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二作為合同未到期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乙方可以提前償還借款資金,除按照實際用款月數支付利息(不足一個月的部分按一個月計算)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叄份,由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範本3

甲方(借款方):×××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 ×××市×××縣×××路××號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貸款方):省×××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市×××路××號×××大廈×樓

法定代表人:×××

丙方(擔保方):×××

法定住所: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由丙方作為擔保方。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就具體合作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因經營發展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各方同意:

1、借款金額: 萬元(大寫: 萬元;本協議中的貨幣單位“元”均指人民幣元)。

2、借款期限: 年,即從本協議簽訂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如果乙方在借貸關係存續期間沒有提出債轉股要求,全部借款於到期日一次還清。

3、資金使用費:資金使用費每年按借款額的 %計算,並由甲方於每年的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

二、各方同意,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下將該項 萬元債權轉為在甲方的 萬元出資或股份(即本協議中所稱的“債轉股”):

1、甲方的年度財務報告經註冊會計師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後的一個月內;

2、甲方擬進行增資擴股,變更註冊資本時;

3、借款到期時,但乙方須在借款到期前、即 年 月 日前的一個月內提出債轉股要求。

三、乙方提出債轉股時,在甲方付清應付資金使用費的前提下,轉股價格按以下方式計算:

1、甲方目前的註冊資本為 萬元,其有形淨資產經各方協商,確認為 萬元。

2、若甲方上一年的淨利潤不超過 萬元(包括 萬元),則債轉股時不考慮甲方的無形資產價值,因此乙方在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 萬元佔甲方註冊資本的 %;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3、若甲方上一年的淨利潤在 萬元(包括 萬元)以上,甲方的無形資產確認為 萬元,則甲方的無形資產和淨資產按 萬元計算,因此乙方在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 萬元佔甲方註冊資本的 %;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4、若甲方上一年的淨利潤介於 萬元與 萬元之間,各方確認的甲方的無形資產在 ~ 萬元之間,因此乙方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 萬元所佔甲方註冊資本的比例按下式確定:佔甲方註冊資本的比例=( -甲方的淨利潤/ )÷ × %;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5、如果在增資擴股時,甲方的財務報表不滿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則以增資擴股時上一個月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的累計淨利潤換算為全年淨利潤為基準。

四、甲方進行增資擴股時如果乙方提出債轉股要求,甲方應按當年資金使用月份數佔全年12個月的比例支付應付的資金使用費,並在乙方出具債轉股的書面通知後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

五、甲方須聘請註冊會計師於每年的 月 日之前完成甲方的年度財務審計工作,並出具審計報告。

六、當甲方發生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立即或限期收回甲方使用的資金。

七、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的經營管理和財務活動情況,如果乙方提出要求,甲方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報表、資料,併為乙方的相關工作提供方便。

八、如果甲方及其股東妨礙乙方順利行使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權利,乙方有權立即或限期收回本金及資金使用費,甲方須同時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九、乙方應於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日內將 萬元資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甲方應於本協議規定之日向乙方支付本金及資金使用費,逾期應按日支付 ‰逾期息。

十、甲方承諾,乙方取得的資金使用費應附有稅務機關提供的完稅證明或相應的減免稅證明。如甲方對此不能予以確保的,則由甲方承擔相應稅賦。

十一、各方同意,在借貸關係存續期間,如果甲方進行增資擴股,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對甲方增加投資的權利。

十二、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對本協議中甲方的責任和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2、丙方有權利監督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償還借款及資金使用費。

3、借款到期,如甲方不按期清償借款本息,由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一個月內負責償還本息。

4、丙方在代甲方向乙方償還本金及資金使用費之後,有繼續向甲方追索的權利。

十三、借款到期時,即至 年 月 日,如果乙方仍未行使本協議第二條所述權利,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畢 萬元及資金使用費後,本協議即行終止。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協議履行地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

十六、本協議書壹式叄份(均為原件,影印無效),三方各執壹份。

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簽字:

乙方:×××省×××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授權代表):

丙方:×××

簽字:

年 月 日

擔保借款合同範本4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

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擔保借款合同範本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範本6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 抵押財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定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七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 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借 款 方

借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經辦人 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貸 款 方

貸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章

經辦人 章

擔保借款合同範本7

本借款合同書(“本合同”)由下列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日”)在________省________縣(“簽訂地”)簽署:

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各方於下文中合稱為“雙方”,單獨則稱為“一方”。

乙方因經營需要向甲方借款,乙方自願向甲方借款提供抵押擔保,丙方自願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為了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和條件,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自甲方將借款劃入乙方指定收取借款賬戶之日起計,起始日以借款轉賬憑證或收款收據為準。

第三條借款支付方式

1、甲方自本合同簽署後兩日內,從甲方賬戶向乙方指定的收取借款賬戶如數劃入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借款金額。

1、甲方借出款項賬戶資訊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收取借款賬戶資訊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確認上述賬戶為乙方在銀行開立的合法有效的賬戶。自甲方向上述賬戶劃入借款即視為乙方已經收到該筆借款。

第四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年計息,借款年利率為18%,利息從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起始日起算,乙方每季度應向甲方支付一次,不足一個月的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則按實際使用日計算。

第五條抵押擔保

乙方自願用自己所有的____________的設施裝置作為償還甲方借款的抵押擔保,並約定如下:

1、抵押物範圍:________________的設施裝置,以甲乙雙方簽字的抵押物清單為準,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協議附件。

2、擔保範圍:乙方應歸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公告費等。

3、抵押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全部償還借款本息為止。

4、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共同配合辦理抵押登記,完成抵押登記後,甲方方能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借款。

5、甲方對乙方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

6、未辦理抵押登記之前,甲方有權不向乙方放款。

第六條保證擔保

1、丙方自願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2、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借款最終到期之次日起了兩年。

5、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6、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8、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9、丙方保證責任作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10、本合同債務到期時,甲方有權要求丙方對乙方到期的全部債務承擔直接償還責任,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第七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三方協商一致,可解除並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借款未還本金餘額及未還利息全額支付給甲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存在嚴重違約情形可能導致無法到期償還借款的,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違約情形後十日內仍不改正或消除違約情形,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強制提前償還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利息及歸還借款本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照借款餘額的2‰(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15日,乙方仍未能將利息、借款本金、違約金的應付金額付清的,甲方還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第九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據其解釋。

2、因合同履行引起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意一方有權向四川省大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生效和文字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三個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首部地址為雙方約定的通知地址。

2、本合同借款轉賬憑證、現金收款收據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昭信守,本合同各方授權代表已認真閱讀且完全瞭解本合同內容,合法獲得簽署本合同的全部授權,並於文首處註明的時間和地點簽訂本合同。

(以下為本合同的簽署部分,無正文)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範本8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擔保人:

質押擔保人:

保證擔保人:

特別提示:借款人和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份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貸款人及專業人士諮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並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借款人意見:

擔保人意見: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要求,同意向其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第二條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 ,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本合同項下貸款月利率為 ‰,在本合同項下貸款還清前,雙方均無權要求調整利率。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並持續有效(信用貸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

5.2貸款從貸款人帳戶轉出之日起按月計收利息。

第六條還款

借款人應當按約定時間還款,經協商一致,可以提前還款。

第七條罰息

7.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利息的,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沒有按約支付的利息,按未支付的利息數額支付月2.1%違約金。

7.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可以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違約金。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2.1%確定。

第八條貸款擔保

8.1除信用貸款外,擔保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抵押/質押)擔保,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擔保條款。

8.2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事由,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按貸款人要求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九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9.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地遵守或必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的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F、發生第8.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及時告知貸款人或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在個人經營貸款中,借款人的經營實體拒絕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財務和經營情況進行調查、瞭解和檢查的;

H、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I、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償還貸款,造成貸款逾期的,貸款人有權按貸款本金的2‰按日計收違約金,辦理展期手續的除外.

9.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份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9.3借款人違約,除9.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採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9.4如有(9.1項A—H)一種違約情形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0.5%的違約金。(如有二項違約則為1%,如此類推,每增加一項違約情況,加收貸款本金0.5%的違約金。)

第十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於借款人或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或擔保人承擔。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並從貸款人墊付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一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二條抵押物

12.1抵押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2.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2.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並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並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12.7條的約定處理。

12.5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2.6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其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2.7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12.8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己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賠償;貸款人發現借款人有隱瞞上述情況的,有權提前終止借款合同,收回剩餘貸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抵押登記

14.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

14.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人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登出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抵押物的處分

15.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可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12.7條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雙方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一致的,貸款人可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2.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5.2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5.3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抵押人應當在二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5.4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質物

16.1出質人自願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6.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6.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動,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6.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6.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第十七條擔保範圍

質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八條交付和登記

18.1本合同簽訂同時,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後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18.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須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登出登記手續,並將相關權屬檔案退還出質人。

第十九條質物的處分

19.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16.6條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6.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19.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於債務履行期屆滿日的,貸款人可以在質物到期日兌現或提現,並與出質人協商,將所得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19.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後於債務履行期屆滿日,於貸款人依據第18.1條的約定實現質權之日,出質人授權貸款人可提前兌現或提現並以所得價款清償,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授權貸款人也可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後兌現或提現並以所得價款清償。

19.4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

保證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十一條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二條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貸款人依據合同約定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其他條款

第二十三條轉讓

23.1貸款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釋出公告等形式作出。出於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23.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四條擔保人承諾

擔保人承諾: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24.1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24.2貸款人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

24.3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24.4主債權同時存在一個或多個物的擔保或第三人保證的,不論相關物的擔保是由借款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貸款人有權自行選擇實現擔保的順序,即貸款人有權選擇先就任何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先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同時要求借款人與保證人、物的擔保人同時履行擔保責任,擔保人放棄針對貸款人選擇清償順序的抗辯權。

第二十五條保險

25.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於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25.2保險單中應當註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並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帳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2.7條或第16.6條的約定處理。

25.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十七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27.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27.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27.3地址、聯絡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27.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徵用、被列入拆遷範圍或發生權屬爭議的;

27.5借款人或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於: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27.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資訊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28.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檔案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資訊和其他相關資訊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企業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資料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企業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資料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資訊。

28.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時,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資訊,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資訊提供給催收機構。

28.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獨立性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本合同借貸條款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抵押條款、質押條款因本合同借貸條款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而無效的,抵押人、出質人應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應由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

第三十一條其他

31.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1.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1.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1.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補充條款

32.1借款人/擔保人同意貸款人通過簡訊、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提供貸款或還款提示服務,還款提示產生訴訟時中斷的法律效力。客戶預留的住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發生變更時,應及時主動通知貸款人進行修改,若上述資訊發生變更而未及時修改,致使客戶無法收到資訊或造成資訊洩露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但是,貸款人按借款人、擔保人預留的住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傳送,還款資訊服務時,一經發送即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借款人和擔保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抵押物清單

單位:平方米,元

房產抵押

房產抵押物

抵押人

建築面積

抵押物價值

房產1

房產2

房地產權證號1

房地產權證號2

土地產權證號3

汽車抵押

車牌號碼

車輛型別

廠牌型號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購車價款

機動車登記

證書編號

質物清單

單位:元,%

質物名稱

編號或賬號

質物價值

備註

貸款人(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共同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保證擔保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抵押擔保人(簽字):抵押物共有人(簽字):

質押擔保人(簽字):質物共有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擔保借款合同範本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 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本項貸款用於___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利率〕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____________法償還。

本合同首期還款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還款金額為________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____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 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保證金存款賬戶上按償款期逐期扣還當期應償還款本息金額。不足償還部分,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

第七條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八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並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九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請次數不超過___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十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保證人自願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一條 借款期內,借款人或保證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後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傳送的有關檔案視同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經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合同自動失效。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___

貸款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委託人)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委託人)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範本10

貸 款 人:

借 款 人:

共同借款人:

擔 保 人:

擔 保 人:

擔保人是指保證人、抵押權人和質押權人。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人承諾

(一)依法合規借款

借款人為依法設立並經有權部門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符合國家對擬投資專案的投資主體資格和經營資質的要求;借款人及其控股

股東(新設專案法人)信用良好,無重大不良記錄;借款用途合規,還款來源明確、合法;借款專案符合國家的產業、土地、環保等相關政策,並按規定履行了投資專案的合法管理程式、租售程式;符合國家有關投資專案資本金制度的規定;已經依據法律法規或者按照合同約定繳納了相關費用:借款人經營活動不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二)簽訂合同的行為無瑕疵

借款人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已經依據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履行了必要的手續;在本合同上簽字或者簽章的是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不存在其他由於借款人原因可能導致借款合同存在效力瑕疵的情形。

(三)誠實信用地履行合同權利義務

保證向貸款人所提供的關於借款人、擔保人、股東以及專案、財務等檔案、身份證明資料等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依據合同約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貸款,不利用貸款從事違法違規的活動;積極配合貸款人對貸款進行支付管理、貸後管理及相關檢查;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貸款,不採用任何方式逃避債務;不存在其他違反合同義務的情形。

(四)提供的擔保合法有效

借款人確保擔保人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已經依據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履行了必要的手續;擔保人有權以該擔保物設立擔保;在擔保合同上簽字的是有權簽字人;督促擔保人積極辦理或者配合貸款人辦理擔保合同核准、登記或者備案手續擔保不存在其他效力瑕疵或者可能產生重大不利變動的情形。

(五)發生重大事項前徵求貸款人意見

借款人對外投資、實質性增加債務融資、以及進行合併、分立、股權轉讓、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併、併購、減少註冊資本、合資、主要資產轉讓、發行債權等重大事項前應徵得貸款人同意。

(六)貸款人可根據借款人資金回籠情況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有權根據借款人資金回籠情況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不受貸款尚未到期條款的約束。

(七)發生重大不利事項時及時通知貸款人

借款人在貸款期內若發生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係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應及時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合理採取保全債權的措施或提前收回貸款。

第二條 借款條款

(一)借款種類:

(二)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執行月利率 %.

(五)借款期限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借款憑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為主。

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擔保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保證/抵押/質押),按照本合同第 條執行。

(七)結息。採用按月結息,結息日為貸款實際發放日的每月對應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前付息。

(八)還款方式。還款方式為: (一次或分期),還款計劃如下:

(九)罰息及複利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利息,並提前收回未按規定用途使用的借款。 (20 %一-50 % ) .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日期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利息。 (20 %一 50 % ) .

3、借款人未按期支付利息的,貸款人從未按期支付之日起計收復利。借款到期之日前未按期支付利息的,按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收復利;借款到期之日後,按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對違約使用或借款逾期期間未按期支付利息的,按合同約定的相應的罰息利率計收。

(十)放款條件

借款人符合下列條件,貸款人方可放款:

1、借款人已提交符合規定的書面《提款申請書》;

2、借款審批過程中要求提交的合規性證明檔案已審查合規;

3、貸款批覆中提出的限制性條款己逐項落實,包括:按比例交納的保證金、對外提供的擔保履約情況核實、對外擔保的限制、賬戶的開立、資產的出售、資本性支出的限制、對財務指標的限制性要求、擔保保證金到賬情況、配合貸後管理的要求、落實還款來源、監督賬戶資金使用、其他限制性條款等:

4、擔保相關法律手續已辦妥,且擔保合法、有效;

5、貸款審批日至放款日

期間,借款人的經營情況等未出現重大風險變化;

6、借款款項用途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借款合同及交易合同的約定;

7、未發生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

8、其他約定: .

第三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約定條件提取和使用借款;

(二)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方式使用借款;

(四)接受並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借款使用情況、借款人經營情況、財務情況及其他相關事宜進行監督、檢查;按貸款人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財務會計資料和反映借款人償債能力的其他資料;

(五)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要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六)借款人實施下列行為的,應提前1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貸款人,並經貸款人同意。

1、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等;

2、為他人債務提供大額保證擔保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

3、專案實施過程中,建設方案或項日概算髮生重大調整;

(七)借款人發生以下事項時,應於事項發生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貸款人可視情況有權決定隨時終止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1、借款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從事違法活動;

2、停產、歇業、登出、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等;

3、財務狀況惡化,資產負債率高於70%以上,流動比低於100%、速動比低於50%,連續六個月以上利潤總額為負值,生產經營嚴重困難或發生重大不利糾紛;

4、借款人可能對債權實現有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八)借款人發生以下事項時,應於事項發生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貸款人可視情況有權決定隨時終止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1、隸屬關係變更,高層人事重大變動,組織結構重大調整;

2、名稱、住所地、經營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或者特許事項發生重大變更;

3、增加註冊資本、對公司章程內容進行實質性修改;

4、借款人可能影響債務履行的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

(九)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以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等任何方式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不從事損害貸款人利益的其他行為。

(十)借款人發生重大交叉違約事件時,貸款人也可視為對貸款人的違約,並可根據情況有權決定隨時終止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十一)借款人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必要費用。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但因借款人自身原因或其他非貸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二)有權以現場與非現場檢查方式檢查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物資庫存、有權監督檢查借款人借款用途及資金使用等情況,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相關的檔案、資料和資訊;

(三)借款用於專案建設配套流動資金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專案資本金、自籌資金及其他配套資金按期到位情況、專案進度與專案累計財務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分析、檢查及監督;

(四)對借款人可能影響借款安全或者債務履行的情形,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限期改正、落實債權保障措施、提供其他有效擔保,或者停止發放借款、宣佈本合同及其他合同項下借款提前到期、提前收回借款、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等;

(五)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重大經營虧損等,可能導致其部分或全部喪失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等危及擔保實現情形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有效擔保;

( 六 )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 ( 包括提前到期 )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可從借款人開立於所有銀行任何一家分支機構的任何一個賬戶中劃收;

(七)借款人未按照規定程式提款或未達到發放條件、支付條件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和支付貸款:

(八)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行公告催收;

(九)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條 借貸雙方的其他義務

(一)各方對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商業祕密以及其他與利益相關的資訊等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洩露上述資訊;

(二)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各方均應依據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必要的告知義務。

第六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在徵得貸款人同意的條件下,可以提前償還貸款本金;未徵得貸款人同意的,提前還款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貸款展期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日內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簽訂展期協議書。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借款人應無條件按期歸還貸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的下列行為,均構成違約:

1、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

2、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條所作的承諾;

3、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願清償其已到期或未到期債務;

4、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合同項下義務;

5、借款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借款人違約的,貸款人可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停止依據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部分或全部收回借款人未提取的款項;

3、宣佈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立即到期,收回未償還款項:

4、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

5、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三)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的,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必要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九條 共同借款人的義務

借款合同中對借款人的責任和約定同樣適用於共同借款人,且責任和義務相等。

保證 條 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條 保證方式。本筆貸款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一條 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 元貸款本金(大寫)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二條 保證期問

保證期間為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二年;貸款人依據合同約定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如貸款展期後,保證人以書面方式同意後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限延止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後二年。

第十三條 扣收

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貸款人均可從保證人開立於所有銀行的任何一家分支機構的任何一個賬戶中劃收。

第十四條 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抵押 條 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五條 抵押物

(一)抵押人同意以編號為 抵押物清單所列財產作為抵押物,該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 ,

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二)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三)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並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

(四)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五)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六)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應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七)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賠償。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網包括:木合同項下 元貸款本金(大寫)

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七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償的,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協商後,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抵押人為兩人以上的,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何一個或各個抵押人的抵押物;

(三)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抵押人應當在六

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

(四)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質押 條 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九條質押物

(一)質押物出質人同意以編號為 的質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作為質押物,該質押物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質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其最終價值以質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置質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二)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第二十條 擔保範圍

質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 元貸款本金(大寫)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一條 交付和登記

(一)本合同簽訂後,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後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二)本合同項下質物須依法辦理質押登記,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 質物的處分

(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1、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2、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前償還到期債務;

3、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二)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於債務履行期屆滿日的,貸款人可以在質物到期日兌現或提現,並與出質人協商,將所得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務或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以存單質押的,當債務人沒有依法履行本合同的,質權人可直接將存單兌現以實現質權;

(三)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後於債務履行期屆滿日的,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後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

其它條款

第二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XX市XX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XX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文字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貸款人兩份,借款人、擔保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簽章) 貸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共同借款人(股東)

  保證人(簽章) 保證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擔保借款合同範本11

_________銀借合同字第_________號

經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用 款 計 劃 分 期 還 款 計 劃
金 額


日 期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願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六條 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帳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 在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 借、貸及保證人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九條 其他: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執____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範本12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擬向_________(供貨人或出租人)購入(或租賃)____________,同時按照《____________擔保業務暫行辦法》向________________(受託銀行)申請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為此,委託人、受託銀行雙方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委託人向_________購入(租賃)_________用於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天,貸款(租金)每月(日)按______%(‰)償付(交付),由受託銀行出具以_________為受益人,擔保金額_________元的有(或無)條件不可撤銷保函。

第二條、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委託人按以下要求在受託銀行存入保證金,用於保函項下的專項支付資金: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

第四條、受託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託人提交由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擔保人)提供的受益人為_________(受託銀行),擔保額度為_________元的反擔保函。委託人不能按期支付貨款(租金)由受託銀行代為支付時,_________(第三方反擔保人)應在規定期限內代委託人償付受託銀行所墊資金。(反擔保函應於本協議生效前提供)

受託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託人以可轉讓的自有資產____________元(其中國庫券__________元,金融債券____________元,企業債券____________元)抵押給受託銀行,委託人不能按期償付受託銀行墊付的資金時,受託銀行有權將抵押財產折價或變賣,並從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第五條、保函有效期內,受益人憑保函和證明其與委託人債務關係的檔案,有權要求受託銀行從委託人存款中支付貸款(租金),受託銀行審查無誤後通知委託人並從委託人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劃付。保證金存款帳戶不足支付的,可從委託人其他帳戶支付。

第六條、受託銀行代付貨款(租金)後,享有此債務追償權,委託人予以承認,並承擔墊付款項的利息。委託人應在接到受託銀行通知的_________日內,歸還受託行墊付款項及利息。

第七條、受託銀行代墊款項,按建設銀行其它貸款計收利息,超過_________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八條、委託人與受益人之間有關經濟合同事宜如發生變更,委託人應事先通知受託銀行,在得到受託銀行書面認可後方可變更。

第九條、委託人應按保函額度的_____‰的費率按年向受託銀行支付擔保費用。共計_________元,於每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次交納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委託人、受託銀行各執一份。協議任何條款的修改或變更,必須經雙方同意。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託人(公章):____________ 受託銀行(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範本13

借 款 人:

出 借 人:_________________

擔 保 人: 河南省銀邦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反擔保人:

借款擔保合同

編號:20xx年(銀邦)借字第 號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證號) 出借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 擔保方(以下稱丙方): 河南省銀邦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地址: 鄭州市紫荊山路60號金成國貿大廈13層1307室 法定代表人: 李小平 聯絡電話 :0371-88881309 反擔保方(以下稱丁方):

1、反擔保人: 地址: 身份證號:

2、反擔保人: 地址: 身份證號:

3、反擔保人: 地址: 身份證號: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期限、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息 %,期限為 個月,自 年 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收據為準。收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 ,借款人應按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條、提款和還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在本合同生效並辦理完合同約定的登記備案手續或將擔保物交付相關權利人後3日內一次性匯入甲方指定賬戶或匯入丙方賬戶後轉匯入甲方賬戶。

本合同項下借款還款付息方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

1、每月 日付息,到期償還本金。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3、具體還款付息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一:還款付息時間表。

二、擔保條款

第四條、 擔保方式、期間、範圍

為確保乙方資金的安全,丙方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2、保證期間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 6個月

3、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等費用。

三、反擔保條款

第五條、 反擔保方式

為確保丙方在承擔保證責任後追償權的實現,丁方各擔保人向丙方提供以下反擔保:

1、反擔保人:

反擔保方式:

2、反擔保人:

反擔保方式:

3、反擔保人: 反擔保方式: 上述丁方各擔保人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為連帶共同保證。丁方各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方式既有抵押(質押)擔保又有連帶保證擔保的,為連帶共同擔保。

丁方具體擔保人資訊明細詳見本合同附件二:擔保人資訊明細表;抵押(質押)物明細詳見本合同附件三:抵押(質押)物明細表。

第六條、反擔保期間

丁方各擔保人提供連帶共同保證時,保證期間為丙方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2年。

丁方各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方式不一致時,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間為丙方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2年,其他擔保方式以法律的規定為準。

第七條、反擔保的範圍

丁方各擔保人反擔保的範圍為:

1、丙方履行保證義務代甲方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等全部款項;

2、上述代償款自代償之日起的利息;

3、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

4、丙方實現追償權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交通費等費用。

第八條、登記、交付 丁方擔保人提供的抵押(質押)反擔保需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在本合同生效後3日內辦理。需將質押物及權利憑證交付丙方的,在本合同生效後3日內交付丙方佔有。

四、權利義務條款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並按約定及時付息還本;

2、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影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3、甲方保證借款已取得公司股東會(或家庭共有人)的同意,並向乙方和丙方提供公司股東會(或家庭共有人)同意借款的書面檔案。

擔保借款合同範本14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和擔保事宜經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從甲方處借款

¥ 萬元(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時間從 年 月 日起,利率月息, %,期限 天。

第二條;該借款僅可用於約定事宜( ),不可挪作

它用,若有挪用即為違約,乙方()成員為聯合借款人,乙方( )成員之間相互承擔無限還款和無限相互擔保責任,如乙方不能按月支付利息,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提前對乙方提起訴訟收取本息。

第三條;乙方保證全部借款最遲於 年 月 日

前歸還,若到一次性支付貸款額 萬元違約罰金。

第四條;丙方自願為乙方從 處借款本

息提供連帶擔保償還責任。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出借給乙方借款 萬元本金、利息、複利、罰金、違約金、

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諸如訴訟費、保證金、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到此筆借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五條;乙方和丙方自願以名下全部財產擔保,承擔無限償還和無限連帶償還責任。

第六條;出現第二條所違約情形、或乙方、丙方任何一方出現可能影響正常經營的情形、視為甲方不安抗辯權成立的條件、甲方可立即清收借款。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乙方和丙方的責任不因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其他;

1、 本合同由三方當事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後生效(法人單位需加蓋公章)

2、

3、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和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4、 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本協議引發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5、 關於通知;甲方對乙方和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或丙方公司註冊地址、工作單位或身份證地址以電話、郵寄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和丙方日期。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和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遇有對內容理解上的分歧,以甲方之解釋為準;若乙方和丙方在此合同上簽字、蓋章、即為完全明白和理解合同內容所有條款,即為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保證並一致同意。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

年 月 日

擔保借款合同範本15

抵押借款合同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抵借字第_________號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銀行借款人: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經...

抵押借款合同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抵借字第_________號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銀行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借款種類為_________,借款用途為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條 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還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當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 抵押人自願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特別約定如下:

(一)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二)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為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係存續期間,貸款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儲存;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為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並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於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後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價減少時,借款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為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採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後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並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後,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1 2 3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徵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歸還貸款人其他貸款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階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捲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選資金(本)的;

(11)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併、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註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依約向貸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生效與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抵押人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戶,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戶時即視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二)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劃。

第十條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資訊基礎資料庫及有關資訊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關資訊。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附則

(一)借款借據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發生的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鑑定費、評估費和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擔。

(三)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抵押人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字型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主要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月__日

借款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月__日

抵押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件

抵押物品清單(略)

週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