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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建築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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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簡易建築合同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簡易建築合同範本

簡易建築合同1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概況

1、工程施工地點: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工程款按成本價向甲方計收。

2、工期:天。

即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

第二條工期

一、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期的相應費用。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三、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四、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及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一、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在約定時間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以承認。如甲方提出複驗時,乙方按要求辦理複驗,如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費用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損失且工期順延。隱蔽及中間,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

二、乙方須在交付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質量驗收整改通知單給甲方,以便對不合格專案提前維修完善。

第四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一、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或返工,其返工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二、乙方出具的施工圖須經甲方簽字認可後方可施工,如施工過程中或施工完畢甲方對原設計方案提出不同意見,已施工所耗材料和人工由甲方自付,甲方必須在合同規定期間在簽署合同地向乙方支付裝修費。

三、根據合同要求,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裝修任務,如甲方在裝修期間對原方案提出修改意見,須及時向乙方提出修改方案,甲乙雙方認可後按修改方案施工、驗收、結算。

四、乙方施工過程中的所有施工圖,需經甲方簽字認可後,方可施工。

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操作不當造成火災及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後一次性付清

一、乙方施工完畢後,做到人走場清,讓客戶滿意。

二、施工完畢甲乙雙方可按實際施工面積和專案進行工程結算。

第六條保修的約定

一、乙方保修範圍是指因乙方施工質量或加工工藝不當等因素所造成的質量問題(非竣工驗收後人為造成的損壞視為質量問題)的維修,如不屬於以上問題造成的維修,除材料由甲方本身購買外,乙方將收取相應的人工費。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日期:

簡易建築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共同遵守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

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於年月日生效,於年月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建築用工簡易合同。

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建築用工簡易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專案名稱)

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作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建築用工簡易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解除後,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檔案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雙方違法解除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檔案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建築用工簡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建築用工簡易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相關的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樣本·幼兒園教師聘用建築用工簡易合同·銷售聘用建築用工簡易合同·餐飲員工聘用建築用工簡易合同·學校臨時工聘用建築用工簡易合同·保姆聘用建築用工簡易合同·演員聘用建築用工簡易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簡易建築合同3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施工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工程概況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4、承包範圍:

5、工程質量:達到驗收合格標準。

6、工程價款(可選擇):

□暫定為人民幣(大寫)元(¥元)含稅費,據實結算(單價不變)。

□包乾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元(¥元)含稅費。

第二章工程期限

第二條:根據該工程的實際工作量,工程期限為個日曆天,自發包人發出施工通知書之日起計算。本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三條: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停工。

2、因發包方有較大的變更,而延期施工。

3、由於國家政策變化或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專案和內容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並按發包方要求將所屬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現場。

4、經發包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順延工期應由甲乙雙方及時協商,簽字生效。

第三章雙方責任

第五條:發包方責任

1、開工前具備路通、水通、電通的施工條件。

2、向承包方提供建築物結構及管線資料等資料。

3、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

4、及時參加驗收

第六條:承包方責任

1、加強對施工現場人員的管理,遵守發包方管理規定,承包人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

2、遵守政府和有關管理部門對施工現場進出口交通、環境衛生、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

3、施工現場按發包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材料、搭設臨時設施,不亂搭、亂放,做到文明施工。

4、為其施工人員購買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做好安全防護,確保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造成承包人自身、發包人及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承擔相關責任,並賠償發包人因此遭受的其他損失。

5、承包人承擔施工所需水電費。

6、採取積極措施做好施工現場的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道路、樹木等保護工作,如有損壞,由承包方負責賠償。

7、承包人負責辦理施工的各項審批手續。

8、承包人負責工程成品及裝置的`保護,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消防和垃圾清運等工作

9、施工中未經發包人及業主方及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動原建築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第四章工程質量

第七條:承包方應嚴格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及質量監督部門的檢查,併為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該工程質量要求達到現行國家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2、施工中如發現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以書面形式詳細說明原因和理由,由發包方提出修改或變更意見,經甲乙雙方簽定變更檔案後施工。

第五章材料供應

第八條:該建築所需的材料由承包方負責採購(供貨單位及價格須經發包方書面確認),承包方購回的材料,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和材料檢測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後方可使用,違反者責任由承包方全部負責。

第九條:承包方採購材料,經發包方驗收不合格,承包方應無條件退回進場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方負責,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六章合同價款與結算

第十條:工程結算條款

第七章工程款支付

第十一條:

1、本合同簽訂之日內,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總價的%(元)作為預付款。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總造價的%(元)

3、餘款10%即(元),作為質保金,待年後30天內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給承包方,承包人不完全履行保修義務的,發包人有權另行委託第三方,所需費用自承包人質保金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承包人另行支付。

4、承包人於每次收款前5日向發包人提交正規合法的發票。否則,發包人有權暫停支付應付款項,直至提交發票之日,且承包方不到據此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

5、乙方帳號資料:開戶名:,開戶行:,帳號:。

第八章竣工驗收

第十二條: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應在竣工驗收5天前,向發包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

第十三條: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後5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發包方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並在5天內不提修改意見,亦不批准驗收報告,工期順延。

第十四條:竣工驗收報告批准日期為竣工日期。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發包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承包方有違約行為的除外。

第十六條:承包人逾期超過5天的,發包人有權將剩餘工程另行發包,所需費用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由承包人另行承擔。此外,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總價的20%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因承包人工程質量引起的安全責任及其他責任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並應賠償發包人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十八條:工程質量經驗收不合格,承包方應返工,返工後經再次驗收不合格,發包方將按合同總價的20%追究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章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安全施工,承包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非承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發生重大傷亡責任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方,同時按政府有關要求規定妥善處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全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工程承包方不得轉包,若發現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責令承包方立即退場,並賠償發包方的一切損失。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報價表(或預算表)、工程內容清單。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