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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配合同書標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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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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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在裝配_________專案中,雙方為了保證全面地履行各自的義務,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裝配專案

定作人向承攬人提供裝配_________(產品)__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散件;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散件進行裝配,裝配後將成品交付定作人。

第二條 加工成品規格

根據定作人提供的設計原型,圖紙與產品樣品,雙方共同制定規範,以滿足生產的需要,這種規範要符合加工成品的質量和效能標準。此規範一經雙方確定,任何變動只有依雙方書面協議修改。

第三條 加工費

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美元);

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美元);

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美元)。

第四條 來件的交付

定作人每月必須分___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___日、_________日以前)把加工生產所需要的零配件、元器件、包裝物料等運到生產場地,並辦理交接手續。

第五條 原材料的驗收

承攬人對定作人送來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須派專人負責驗收和保管。經驗收不符合規格、質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或包裝物料,或數量不足時,承攬人應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或補足。

第六條 原材料損耗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_____%,其損耗率由承攬人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_____%,應由定作人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第七條 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1、承攬人同意向定作人提供組裝加工成品所需的圖紙,說明書及成品測試、檢查標準等。

2、定作人同意對承攬人在加工裝配技術方面的質疑予以適當解答。

3、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承攬人請求,定作人同意派遣其工程技術人員到承攬人工廠進行與加工裝配有關的技術指導。定作人派遣工程技術人員的所有旅行費用和生活費用將由承攬人承擔。

4、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定作人請求,承攬人同意定作人到承攬人工廠接受有關加工裝配的技術培訓。但定作人每次派遣人數不得超過_________人,停留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_天。定作人派遣人員的所有旅行費用和生活費用將由定作人自行承擔。

第八條 承攬人責任

1、提供裝配生產廠房_________平方米。

2、招聘工人_________名。

3、提供廠內加工生產所需要的水、電及裝置,費用由承攬人支付。

4、按照本合同規定按質、按量、按時向定作人交付成品。

5、協助定作人辦理駐廠人員暫住戶口、入出境申報手續。

6、協助定作人辦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進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續。

7、定作人要求承攬人協助辦理的其他事宜。

第九條 定作人責任

1、提供加工產品及裝修廠房所需的裝置材料,其價格應經雙方協商認可,所需費用由承攬人墊付,承攬人則從定作人支付的工繳費內逐月償還其墊支的本息,償還期為_________年。

2、為使加工生產正常化,由定作人提供生產所需要的其他專用裝置、測試儀器、檢驗工具等。這部分器材,所有權仍屬定作人所有,只在合同期限內由承攬人保管使用,損壞和丟失由承攬人負責修理或賠償,但正常維修由定作人負責。合同期滿後,由定作人自行處理。

3、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數量、規格、質量及時間要求,提供加工生產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和包裝物料、輔料(或輔件)。

4、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廠管理人員),經教育無效者,定作人有權向承攬人提出調換,但禁止非法搜查承攬人工廠工人的身體。

5、承攬人要求定作人協助辦理的其他事宜。

第十條 結算方式

結匯應以定作人已簽收的合格產品數額為依據,採取d/p即期結匯或_________方式結匯。產品交付一次結匯一次,每月總結一次。

定作人逾期支付工繳費,應按銀行貸款利率向承攬人加付延期利息,如連續_________天不支付,承攬人有權停止交付產品。

第十一條 包裝與標記

產品要嚴格按照定作人的指示和出口貨物商品常規進行合適包裝。包裝要嚴格按定作人指示註明標記。定作人應至少在貨物完工交運前_________天給承攬人標記指示。在cfr和cif條件下,承攬人應在裝船期前_________天內將船隻、船籍、船齡用電傳/傳真方式通知定作人。在未得定作人確認時,裝運不得進行。定作人應在_________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否則即認為船隻得到認可。

第十二條 加工產品的交付

承攬人每月分___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___日、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日)在承攬人廠區或倉庫向定作人移交加工成品。並按下列方法辦理交接手續:

雙方必須派專人蔘加。

交接的產品必須是在包裝前經過雙方檢驗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

雙方代表必須在交接清單上簽字蓋章。

第十三條 產品質量

1、產品質量,以定作人提供的並經雙方商議確定的樣品為標準。

2、加工生產應在雙方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以工藝比較複雜、技術要求較高的產品,定作人必須派出常駐技術人員,對生產進行具體的檢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產品質量。

3、產品質量檢查應有雙方的技術人員參加。

4、技術要求較高,人工無法檢查的產品,應以機械測試檢查為準。

5、不合格的產品,若純屬承攬人加工質量問題,承攬人負責免責返修;若是原材料本身質量問題,或是技術設計等原因造成,則定作人應負擔返修費用。

第十四條 勞動保護

承攬人工廠應做好勞動保護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塵、防煙、防毒設施,廠房保持通風光亮,內外環境衛生整潔,對有汙染性專案,須經市環保部門批准,方能立項經營。

第十五條 運輸與保險

1、定作人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裝置、原輔材料、包裝物件及承攬人工廠加工後的成品運輸費用,均由定作人負責。

2、原輔材料、包裝物料的運進,成品運出及加工期間存放的機械裝置、原料和包裝物料及操作機械的工人,均由定作人向_________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六條 稅收

雙方均應遵守中國的有關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自應該繳納的稅款。

第十七條 手續辦理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承攬人予以辦理。

第十八條 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九條 違約罰款和損失賠償

1、定作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數量和時間要求進料,並及時結匯,如因定作人的原因造成停產或其他經濟損失,定作人應負責賠償;

2、承攬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成品數量、規格、質量和時間要求向定作人交貨,如違背合同的規定造成定作人的經濟損失,承攬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宣告及保證

承攬人:

1、承攬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攬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攬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攬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定作人:

1、定作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定作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定作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定作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定作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承攬人(蓋章):_________  定作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