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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租賃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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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地租賃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地租賃合同範本

地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地下室購買協議、身份證,乙方應提供身份證。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預付房租,在租金截止提前一個月付下個月房租,付款可以實行現金或銀行存款支付(工行 )。

第五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無。

2、乙方交納的費用:包括房屋租賃費、電費、寬頻使用費、物業費等。

第六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房屋及設施損壞,乙方應及時進行維修,若由甲方修復,乙方應承擔相關費用。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裝置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或重新購臵。

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不得裝修或設臵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

第七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1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九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乙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臵。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向乙方支付伍佰元的違約金。

2、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伍佰元的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承擔違約金和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中途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伍佰元的違約金。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雙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雙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情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到房內檢查房屋及設施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地租賃合同2

甲方:

乙方:

今有 號樓半地下室 號房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房屋到期提前 天交納租金,如房租到期乙方家裡沒人聯絡不上,甲方有權將房門開啟租給他人。

二、乙方中途退房,剩餘房費不退。

三、安全:乙方在地下室租住期間,由自身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負全部責任。

四、地下室通道一律不準堆放雜物,如堆放雜物甲方有權清除,甲方不鈾任何經濟責任。

五、水費每月每人電視有線費每月

六、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出門隨手鎖門,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乙方房退提前天通知甲方,如 乙方不通知甲方,押金不退。

八、乙方在租住期間不得將房屋轉租或轉供他人使用,如甲方發現收回房屋,各種費用不退。

九、乙方遵守地下室內各項規章制度,如乙方不遵守制度,甲方有權清除地下室各種費用不退。

十、乙方不得私自留住未登記人員,如甲方發現清除地下室。

十一、乙方退房時,如有損壞屋內物品,按實際價格賠償給甲方。

十二、地下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毯、熱得快,違者後果自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地租賃合同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車位、房屋租賃:

第一條 租賃地點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地址:歷下解放東路34號(歷下公安分局對面)

樓號: 6號樓 具體位臵 : 地下停車場B44停車位和1單元1—109 的車位、房屋(場地),型別:地下停車位、地下室,出租給乙方作(請詳細的填寫使用用途,不要只填寫範圍,比如商住使用等字樣)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本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為 20xx年1月22日 起,至 20xx年1月23日 止,共1年。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方式

1、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租賃該車位、房屋(場地)的租金,租金為每年2700元(貳仟柒佰圓整),該款項甲方應在每年使用前予以支付,第一筆租金應於20xx年1月23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2、如乙方的租賃期限不足一年或因本協議提前終止或解除不足一年的,則乙方的租賃期限按照實際租賃天數進行計算,租金計算方式為:實際租賃天數以半15天為限,不足15天繳納半個月租金,超過15天繳納一個月租金,每月租金為:230元。

3、乙方向甲方繳納違約保證金300元,合同期滿,乙方無遺留問題後返還,返還該款時,甲方無需支付乙方任何利息。如涉及由甲方修繕或拆除等問題,該費用甲方有權無需通知乙方,而採取單方面扣除相關的費用的處理方式。

第四條 租賃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租賃雙方如須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但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之規定,甲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所租賃的車位、房屋,乙方應自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5日內將該租賃車位、房屋中恢復原狀,交付給甲方適用:

(1)擅自將車位、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車位、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及逾期不繳納供暖和水、電費用的;

(4)擅自改變租賃場地用途的;

(5)因違法、違規或其他問題,被人防、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門查處、調查或處罰的;

(6)違反甲方單方制定的管理規定的、損害業主利益的。

3、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計程車位、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不再繼續租賃,退還甲方所有鑰匙:一張車位門禁卡、三把地下室鑰匙,不得留存配換鑰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應補交欠租外,並以按應交納月租金的5%/每日繳納,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2、之規定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時,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違約之日起開始計算,違約金為按應交納月租金的5%/每日繳納。

第六條 免責條件

1、車位、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該原因而導致雙方終止合同的,乙方應交納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實行多退少補,相互應結清該費用。

第七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租賃車位、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