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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定點維修的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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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車輛定點維修的合同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車輛定點維修的合同範本

車輛定點維修的合同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願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可向乙方書面闡述對工程及具體問題的意見;

2、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繕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圖紙及其他有關的書面資料;

3、甲方為乙方的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4、甲方須按約及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第三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與委託內容有關的各類技術經濟資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對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補充有關資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進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及合法的原則,認真、細緻、周到地進行服務工作;

第四條合同費用

甲乙雙方商定:

按國家審計標準為定額,所做專案以另行清單為主。

付款方法:由甲方驗收完工後一次性結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定點維修的合同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的一致協商,確定乙方為甲方單位的汽車定點維修及相關服務單位。雙方依據行業管理相關規定,就其車輛的協議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汽車的維修、保養、美容、裝飾、洗車、輪胎及汽車飾品。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嚴格履行各項服務承諾,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2、提供電話預約、上門服務、24小時救援服務。

3、所採用的零件、配件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或以次充好,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4、維修報價應充分考慮車況、部位、安全、經費等因素,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報價及維修方案,由甲方確定。

5、維修車輛達不到規定的技術要求的,返修的車輛不得再計價收費。

6、對於甲方車輛維修期間,除了試車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開出公司外。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協調乙方與其單位在車輛維修服務方面的關係,對於事故車輛與有關部門一至妥善處理車輛維修糾紛。

2、委託給乙方服務的車輛應附派工單並由乙方負責人簽字方可進行施工。

3、對於竣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派工單服務專案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

4、甲方享受乙方在節假日期間所推出的活動中的各項優惠政策(如打折或贈送禮品等)。

5、雙方簽訂協議,甲方享受協議價在原消費金額基礎上打九折。

第四條:關於費用結算

1、甲方車輛送達乙方公司維修(或其它服務專案)發生費用允許掛帳,但必須由指定人員簽字方可。

2、甲方於每月日與乙方核對發生的費用並進行結算,乙方為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3、結算方式:現金或公對公轉賬。

對公賬戶:xxxx

對公賬號:xxx

開戶銀行:xxx

第五條:本協議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定點維修的合同3

合同編號: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為規範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係指甲方(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檔案。

(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係指招標檔案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4)“配件材料”係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係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6)“甲方”係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專案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3.1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專案,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後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專案的接修。

3.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

3.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4.1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準見附件報價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專案收取工時費的標準。(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註已作說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註明優惠事宜後交甲方經辦人稽核簽字。此單多聯複寫備查。

5.2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付款。

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列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後簽名,後由甲方財務部門稽核後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7、質量保證

7.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7.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7.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效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效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索賠

8.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

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8.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8.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10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現金補足)或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9、乙方交貨延誤

9.1乙方應按送修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專案,並將竣工車輛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完成維修專案和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延長維修時間。

10、誤期賠償

10.1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時間或沒有按照送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以及不按期辦理車輛交接手續,除合同第11條規定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賠償費按每車每天叄佰元收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壹萬元整,一旦到達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乙方不應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1.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下列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2、稅費

12.1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13、履約保證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3.2履約保證金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14、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5、違約終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於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5.3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17.乙方服務

17.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17.2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並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18.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9.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9.3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5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時間:時間:

車輛定點維修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所用車輛委託乙方維修保養工作,經友好協商簽訂以下車輛維修服務合同:

一、甲方車輛維修服務專案:

包括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各級維護,小修,維修求援和專項修理工作。

二、送修手續:

1、甲方須按要求填寫《送修單》,並經單位法人或經法人授權的管理人員簽字認可後送乙方;

2、乙方根據“車輛送修單”的要求對送修車輛進行細緻檢查,並在《送修單》上註明工時費、配件價格及完成時間,並報甲方,經甲方同意辦理車輛的交接手續後進行維修;

3、在維修過程中,乙方如發現其它故障增加維修專案或延長維修時間,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給予答覆;

4、車輛維修完工後,乙方應當通過電腦認真填寫維修結算單,甲方接車人應對修復車輛認真檢查,試車,符合要求後在結算單上簽字確認後乙方方可將車輛交給甲方;

5、《送修單》、《工時費用清單》和《配件材料清單》,並輸入電腦,根據送修單,工時費用清單,配件材料結算清單,乙方以正式發票作為甲方報銷憑證和結算依據。

三、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包括:工時費、材料費、材料管理費等;

2、材料管理費收取比例為乙方的材料進貨價不得高於同期市場價格;

3、乙方的工時單價參考福建省交通廳頒佈的《福建省交通廳關於機動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維修計算方法的通知》中的定額工時;

4、針對事故車輛,經保險公司認定不能給予全額賠付的事故車輛,維修費用中差額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車輛因故障拋錨,乙方應及時安排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區範圍內50元/次,***區內100元/次,超出***區範圍以4元/公里計算費用,如遇我廠無法給予故障車輛拖車,拖車費用則由甲方自行支付給拖車公司。

四、質量保證

1、乙方為甲方所購買的和更換的所有配件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產品;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交通部第7號令《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福建省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工作規範》(文號:閩運管車輛[20xx]6號)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維修質量。

(1)汽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xx公里或者10日;

(2)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3)機動車輛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

五、結算方法

1、結算方式是按月結算。具體結算方法由乙方在《送修單》、《維修費用結算清單》等資料進行辦理結算手續。若甲方沒有按規定的時間內結清維修費用,乙方有權拒絕該單位的車輛維修保養業務;

2、車輛維修費用的結算一般採用轉賬方式辦理。

六、甲方的權利

1、有權獲得優先服務;

2、對已完工的車輛,如質量保證期內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在質量保徵期內,按乙方承諾的車輛保證期或質量保證里程執行;

3、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乙方違約行為。

七、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將待修車輛送到乙方維修場所維修;

2、必須及時接收已完工車輛;

3、必須及時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八、乙方的義務:

1、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2、必須按《送修單》上的規定按時完成維修工作;

3、保證送修車輛的安全;

4、保證維修質量,併為每部定點維修車輛建立維修檔案;

5、保證所用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好。

6、已完工車輛,乙方應使用電腦列印維修結算單,註明完工時間,維修專案、工時費用,維修材料配件費用;

7、所有更換的維修的舊材料甲方可自行帶回單位處理,如超過一週乙方不予保留。

九、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是否延長期限。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