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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新生兒戶口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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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上戶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上戶的時候需要許多材料,辦理的時候記得帶全資料。下面由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武漢新生兒戶口辦理流程,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武漢新生兒戶口辦理流程

申請提起人: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申辦材料

1、新生嬰兒隨父落戶申請表(限母親戶口在外地,嬰兒來濟隨父報出生)

2、新生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3、其父母在濟常住《居民戶口簿》(內頁影印件)

4、其父母身份證影印件

5、其父母結婚證(審原件、留存影印件)

6、《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生育證》(查驗原件,留存“新生兒落戶備查聯”)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新生兒登記戶口

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承諾時限--出生一年之內,當場辦結出生超過一年、年齡未滿16週歲,需經派出所所長批准,不超過10個工作日辦結。 16週歲以上申報的,需經分局批准,不超過30個工作日辦結。

所需要件--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父或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收費標準--居民戶口簿工本費每本7元

辦理指南--新生嬰兒出生後一年內,由父、母或監護人憑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父或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辦理。

出生超過一年、年齡未滿16週歲申報出生登記:由父、母提交申請,並提交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持補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申報戶口登記。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提供出生醫院簽發的《出生診斷證明》和原始出生記錄影印件、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申請。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提供母親戶口地區縣婦幼保健院(所)加蓋補發專用章的《出生醫學證明》(其他醫院補發的無效)、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申請。

16週歲以上(含16週歲)公民申報出生登記:提交《出生醫學證明》、本人及父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