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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遷戶口的手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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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下面是由小編整理的關於婚前遷戶口的手續辦理的相關資訊。歡迎閱讀!

婚前遷戶口的手續辦理

篇一:婚遷戶口手續辦理流程

一般辦理婚遷戶口手續流程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第六步: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第七步: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第八步;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婚遷手續】

1、產權證及影印件

2、結婚證及影印件

3、2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影印件

4、申請書

辦理落戶所需的材料:

1、《戶籍遷移申請表》一式二份;

2、落戶申請書;

3、遷入地村委會或社群簽署意見並蓋章;

4、“農嫁居”夫妻投靠人員,遷往農村落為農業戶口的,還需提供所在鎮、鄉、街道同意遷入的意見;

5、申請人、登記(遷移)人的戶籍證明,身份證及影印件;

6、結婚證及其影印件;

7、在本區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證明;

8、其他有關證明。

篇二:婚遷戶口辦理指南

所需材料: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

2、在蘇州一方的戶口簿。

3、(戶籍在外地的)申請遷移人的戶籍證明(帶身份證、戶口簿或集體戶口的《常住人口登記卡》原件及影印件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行政服務中心出具);或經派出所加蓋戶口專用章的戶口簿首、內頁影印件(都必須註明戶口性質)。

3、結婚證。

4、戶籍在蘇州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證》。

沒辦好《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的,可提供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

農村沒有商品房的可提供宅基地證。

5、申請遷移人為非農業戶口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街道辦/社群/居委會出具的且經區/縣以上勞動部門蓋章的無業證明(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無工作)。

6、一方在蘇州工作(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和收入證明。

收入證明和勞動合同上面的公章要一模一樣的。

7、如果是遷女方戶口的話,還需提供遷入地街道計生辦蓋章的在戶籍所在地計生辦出具的《國家流動人員婚育證明》;或遷入地街道計生辦出具的《蘇州市計劃生育服務卡》。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影印件1份。請與遷入地的派出所查詢是否需要其他補充材料。

辦理程式:

1、攜帶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影印件,到遷入地的派出所遞交材料,並由戶口在蘇州的一方填寫《戶口申請表》(派出所提供)。

戶口申請表上要填寫遷移方父母和子女的身份證號碼和戶籍地址,需提前準備好。

2、如果材料沒問題的話,一個月左右就能拿到《准予遷入證明》(辦好時派出所會電話通知你的)。

領《准予遷入證明》時,夫妻其中一個帶自己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去派出所領就可以了。

3、然後,由遷移方攜帶以下材料到原籍派出所或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戶口遷移證》:

3.1 《准予遷入證明》(派出所將收繳原件)。

3.2 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派出所將收繳原件)。

3.3 身份證。

3.4 結婚證。

注意要儘快去辦理,因為《准予遷入證明》是有有效期的,從列印日期起四十天內有效。

去辦理前建議先查詢一下派出所或行政服務中心是否上班,比如有些地方的每月最後一工作日下午需要進行人口統計,該時段暫停戶政業務辦理。

4、攜帶以下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4.1 《戶口遷移證》。

4.2 戶籍在蘇州一方的戶口簿。

4.3 身份證。

4.4 結婚證。

請儘快辦理,因為《戶口遷移證》的有效期為一個月。

5、戶口遷移完畢,半個月後才能辦理新身份證。

6、辦理身份證時,需穿著深色服裝,攜帶戶口簿和舊身份證,到派出所當場拍照辦理。

附:

關於無業證明

申請遷移人為非農業戶口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街道辦/社群/居委會出具的且經區/縣以上勞動部門蓋章的無業證明(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無工作)。

街道辦或居委一般都會幫你出具的,只要帶身份證及戶口簿去辦理即可。但難點在於要區/縣以上勞動部門蓋章,這個勞動部門是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如果沒有關係的話,很多地方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不會給你蓋章的,上網搜尋一下,很多人都在抱怨這個問題。

拿到了一個“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章,沒拿到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章,派出所說不行,他們只是負責收材料,是由區公安分局來負責審批的,叫我們拿無業證明去公安分局給戶籍科的人看看是否可以,不然他們收上去也沒用,分局的人看了說可以,叫我們把材料送去派出所,然後她用公安系統的內線電話給派出所打電話。

所以,如果你的無業證明確實拿不到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蓋章的話,就跟區公安分局戶籍科聯絡,看他們能不能幫你們解決。派出所也不是故意為難你,畢竟審批不在他們那裡。

也可以嘗試打電話給蘇州公安局戶籍科(0512-65218294),讓蘇州方面跟你戶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溝通協調。

關於戶籍證明

現在的戶口簿和戶籍證明上的戶口性質都是統一改為家庭戶或集體戶了,沒有以前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說法了。

如果遷移人是集體戶或非農業戶口的話,這個問題不大,只是要再提供一份無業證明。

但如果遷移人是農業戶口的話,戶籍證明上就要派出所工作人員幫你手寫註明為農業戶,然後再在手寫的字上另外再蓋個章(但不是所有地方的派出所工作人員都願意幫你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