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辦事指南>戶口遷移>

廣州辦理市區內戶口遷移的方法須知

文思屋 人氣:1.3W

一、辦理市區內戶口遷移的條件

廣州辦理市區內戶口遷移的方法須知

凡屬本市市屬十區常住戶口人員(不包括戶口在本市學校集體戶口的學生)只要符合下列條件,可在任一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下同)辦理市區內戶口遷移手續。

(一)因投靠直系親屬(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將戶口遷入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的(包括“農遷農”)。

(二)因住房調整等原因(包括購房、單位分配房屋或自建房屋,該房屋地址必須是規範門牌地址且與系統標準地址庫資訊相一致),需將戶口遷入房屋所在地的。

(三)因離婚、變賣房屋、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將戶口遷入親戚朋友戶口所在地的。

(四)單位集體戶口人員因工作變動、單位轉制或辭職、解聘及工廠倒閉等原因,需將戶口遷入親戚朋友戶口所在地的。

(五)屬駐穗辦集體戶口工作人員及家屬和福利院集體戶口的兒童,以及監外執行人員,要求市內遷移的。

二、辦理市區內戶口遷移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凡符合條件需辦理市區內戶口遷移的,除提供入戶人及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影印件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一)因投靠直系親屬的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戶主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影印件(屬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則需提供原件)、(屬“農遷農”的還需提供遷入地村委會同意遷入證明原件)。

(二)因住房調整要求入戶的,需提供合法的房產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屬駐穗辦戶口遷入房改房的,需提供市公安局核發的《批准市內戶口遷移通知書》;屬單位集體戶口遷出的,提供單位同意遷出的證明)。

(三)因離婚、變賣房屋、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將戶口遷入親戚朋友家中的,需提供遷入地業主的合法房產證明、入戶人的《離婚證》或房屋變賣、被屋主收回的相關證明,戶主及業主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影印件,以及遷入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戶主及業主同意遷入證明。

(四)單位集體戶口人員因工作變動、單位轉制或辭職、解聘及工廠倒閉等原因需將戶口遷入親戚朋友家中的,除需提供遷入地業主的合法房產證明、戶主及業主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以及遷入地分局辦證中心、戶主、業主同意遷入證明外,還需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因工作變動、單位轉制的,提供工作變動或單位轉制的證明、原單位出具的同意遷出證明及現工作單位沒有設立集體戶口的證明。

2、因辭職、解聘的,提供原工作單位辭職、解聘的證明。

3、屬工廠倒閉的,提供原工廠倒閉的證明。

(五)屬駐穗辦集體戶口工作人員及家屬和福利院集體戶口的兒童,以及監外執行人員,要求市內遷移的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屬駐穗辦集體戶口工作人員及家屬的,提供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內戶口遷移通知書》、合法住房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2、屬福利院集體戶口的兒童,提供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內戶口遷移通知書》、收養證原件及影印件。

3、屬監外執行人員,提供區公安分局的《批准市內戶口遷移通知書》、刑滿釋放或解除勞教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三、辦理市區內戶口遷移的具體手續

(一)符合市區內戶口遷移條件的人員,持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可在市區內任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市內戶口遷移手續。

因住房調整需辦理市內戶口遷移的,須先登入廣州金盾網站“戶政業務一網辦地址查詢”或前往任一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進行查詢,再按照查詢結果提示辦理有關手續。

(二)戶口簿上戶主遷出的,申請人應填寫《變更戶主情況登記表》確定原戶口簿新戶主並註明新戶主與戶內人員的關係,辦理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將在原戶口簿的戶主或戶主關係欄上做相應變更。

(三)在辦理市內戶口遷移時,戶主及其直系親屬遷出時,與戶主非直系親屬的其他成員應同時遷出;全戶遷出時,必須將原戶口簿交回辦理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