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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分戶口有什麼壞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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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農村分戶口有什麼壞處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農村分戶口有什麼壞處嗎

農村分戶口有什麼壞處嗎

沒有壞處。

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立戶。

根據常住戶口管理規範,分戶的基本條件是:分戶人必須是獨立居住、獨立生活。所謂“獨立居住”即有自己的獨立房屋(房產),“獨立生活”即經濟獨立、日常生活自理。

1、一戶中如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子女的',子女結婚後以整戶(配偶為農業戶口的,必須將戶口遷入要求分戶人的戶中)為單位分戶;如戶口裡只有一個子女的不分戶;

2、夫妻離婚不分戶,只變更戶籍資訊中的婚姻狀況;如一方(戶主除外)再婚且有住房則以整戶為單位分戶;

3、分戶的人員須帶二代身份證、照片、原戶口薄、村組同意分戶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分戶。

擴充套件資料: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分戶的條件: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