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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上戶口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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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甲骨文記載,商朝已開始實行人口登記制度,有“登人”或“登眾”,即臨時徵集兵員的記載。《尚書·多士》篇說:“惟殷先人,有冊有典”,可見當時已有了人頭統計。這可以視為我國戶籍登記制度的萌芽。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惠州上戶口怎麼辦理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惠州上戶口怎麼辦理

惠州上戶口怎麼辦理

在當事人在當地就業滿3年,並且參保社保滿3年的前提下,辦理戶口遷移的手續及需要的證件、資料,可以參bai照如下辦理:

1、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登記證(租賃合同)、勞動合同、居住證、社保證明等證件及資料;

2、去戶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戶口遷移的證明;

3、戶口接收方的集體及戶主出具同意接收戶口的證明;

4、帶上上述證件及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遷入戶口,領取戶口“準遷證”;

5、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開出《戶口遷移證》;

6、攜帶上述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5〕63號):

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

(四)有序放開部分地級市落戶限制。在河源、韶關、梅州、汕尾、陽江、肇慶、清遠、潮州、雲浮等中小城市的城區合法穩定就業滿3年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其中綜合承載壓力較小的城市,可以適當放開就業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限制。城區人口數量達到大城市以上規模的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茂名、揭陽市,參照執行上述城市落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