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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日開展活動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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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光縣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將3月23日“趕考日”做為縣級領導班子“警醒日”,在警醒日通過開展系列活動,使領導幹部時刻牢記“兩個務必”,始終保持憂患意識,同時結合我縣實際,在警醒日精心組織、周密部署,通過開展系列教育警示活動,認真解決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使本次“警醒日”活動收到良好效果,現將情況彙報如下:

警醒日開展活動總結

一、注重學習,提高領導幹部憂患意識

為了保證此次“警醒日”警示教育活動不走過場,我縣在學習上採取集中和自學相結合的方式,專門成立了警示教育活動辦公室,重點學習了 “兩個務必”重要論述,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四大法寶”的重要論述,學習了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強化了領導幹部聯絡群眾的觀念,保持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學習了焦裕祿、孔繁森、楊業功、沈浩、等同志的先進事蹟。在警示案件剖析過程中,利用中心組學習時集中組織縣級領導部學習了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剖析材料。在學習教育中做到三個結合,即警示教育活動必須和當前開展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相結合;警示教育活動必須和促進黨員黨風廉政建設結合;警示教育必須與與學習黨章和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相結合,要求

黨員幹部樹立正確理想信念,樹立為民的.權利觀、利益觀,樹立廉潔奉公、無私奉獻的人生觀、價值觀。

二、認真排查,使警示教育活動賦予實效性

在警醒日,縣級領導集中精力進行了認真剖析檢查,主要採取四項措施,一是以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相關內容,在全縣範圍內搞了一次民意測評,經調查,反映普便良好,但個別反映領導幹部官僚作風表現明顯,深入基層機會少,好擺官架子、工作方法不當。二是組織了一次“警醒日”學習體會專題交流會,每名領導幹部都對學習心得進行了集中討論,對這次警示教育的目的、意義,重要性都有了深刻認識。三是召開了專題討論會,深刻挖掘我縣領導班子存在的問題,縣領導之間廣泛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排查自身在踐行“兩個務必”方面存在的問題。四是由書記主講了一期警示教育課,集中全縣領導幹部深刻剖析了周永康、薄熙來等違紀、違法案件,認真分析他們從高階領導幹部墮落成為腐敗最終走向犯罪道路的主客觀原因,及給黨和政府帶來的惡劣政治影響,從中吸取深刻教訓。此外,我縣給每名領導幹部下發了廉政卡片,卡片重點內容是:領導幹部必須做到七不準:不準以權謀利;不準收賄受賄;不準跑官賣官;不準用公款請客送禮;不準公車私用;不準參與賭博;不準做侵害群眾利益的事情。

三、嚴格制度,使警示教育工作常抓不懈

警示教育活動結束後,我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嚴格的管理制度。如:建立了幹部管理制度;幹部選拔任用審判程式;為了使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常抓不懈,重申了黨風廉政建設三必談(即對新提拔任職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進行廉政談話、對有群眾來信來訪的領導幹部進行警示談話、對有不廉潔行為的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三必做(即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上任時和廉政教育談話後必須向本部門、本單位做出廉政承諾,所在部門的主要領導年終必須向黨委和紀委寫出抓黨風廉政建設和自身廉潔自律情況的報告,領導幹部辦理個人重大事項時必須按幹部管轄許可權及時向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報告,同時向所在單位領導班子通報)制度;同時要求黨員領導幹部做到五個必須。即:一是必須加強學習,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二是必須牢記黨的宗旨,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在為人民謀利益上,真正做到務實清廉,三是必須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條例,決不允許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腐敗現象發生,四是必須做好自重、自警、自勵,構築牢固的思想道德和黨紀國法的兩道防線,五是必須自覺接受黨和群眾的監督,尤其是黨政一把手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