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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就業補貼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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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援。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南京就業補貼申請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南京就業補貼申請流程

(一)申報

用人單位吸納補貼按季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用人單位,在季度首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向註冊地所在區人社部門,按實際新增招用就業的人數提出吸納就業補貼申請,並提供下列材料

1、《用人單位申請吸納就業補貼承諾書》;

2、《用人單位吸納就業補貼申請表》;

3、《用人單位吸納就業補貼人員花名冊》。

(二)稽核

區人社部門在收到申報後應進行下列處理:

1、受理

應稽核用人單位是否在本區納稅。申報材料與內容完備的,予以受理;申報材料與內容不完備的,一次性告知原因並退回補充申報。申請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補充申報材料與內容完備的,予以受理;逾期未補充申報或補充申報材料與內容仍不完備的,不予受理。

2、稽核

核查申報用人單位吸納就業補貼人員花名冊,以及新增就業人員勞動合同、就業登記、社會保險繳費等資訊,必要時可通過電話、上門等方式予以核實。

3、上報

對稽核通過的,區人社部門公示七天,將《申請表》、《彙總表》於當月15日前報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區人社部門應將申報、稽核、上報的資料歸集存檔備查。

(三)複核

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抽查複核就業登記和參保情況,彙總後將彙總表報送市財政部門。

(四)核撥

市財政部門審定,將用人單位吸納就業補貼撥付至相應區財政部門,區財政部門撥付至用人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所需經費由市級財政與用人單位納稅所屬區(園區)財政按1:1比例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