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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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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導 語

最新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

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普通話是以漢語文授課的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語言;是以漢語傳送的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的規範語言,是漢語電影、電視劇、話劇必須使用的規範語言;是我國黨政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幹部在公務活動中必須使用的工作語言;是不同方言區以及國內不同民族之間人們的通用語言。

掌握和使用一定水平的普通話,是進行現代化建設的各行各業人員,特別是教師、播音員、節目主持人、演員等專業人員必備的職業素質。因此,有必要在一定範圍內對某些崗位的人員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並逐步試行持等級證書上崗制度

普通話是漢民族的共同語,是規範化的現代漢語、共同的語言和規範化的語言是不可分割的,沒有一定的規範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共同。普通話的規範指的是現代漢語在語音、詞彙、語法各方面的標準。普通話水平測試是推廣普通話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使推廣普通話工作逐步走向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的重要舉措。推廣普通話促進語言規範化,是漢語發展的總趨勢。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健康開展必將對社會的語言生活產生深遠的影響。

普通話水平測試不是普通話系統知識的考試,不是文化水平的考核,也不是口才的評估,是應試人運用普通話所達到的標準程度的檢測和評定。根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國家教育委員會、廣播電影電視部《關於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先在一定範圍內對某些崗位的人員實行。(詳見《決定》)

漢語方言複雜,語音乃至詞彙、語法因時因地而異,無庸諱言,有的地方話較為接近普通話的標準,而有的地方話跟普通話的標準則存在較大的差異。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堅持統一的標準,堅持測試的科學性和嚴肅性。鑑於普通話在一些地區還不夠普及,以往在推廣普通話工作中普及和提高的工作結合得還不夠緊密,應該從實際出發,在一段時間內,對不同的方言區要求上要有所區別。

為了便於操作和突出口頭檢測的特點,測試一律採用口試。普通話有口語和書面語兩種形式。測試也必須採取有文字憑藉和沒有文字憑藉兩種方式進行。有文字憑藉的部分要包括適量的語音、詞彙、語法的檢測項,各類題目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求。要選取編制較好的試卷進行信度、區別度和難度分析,通過分析的試卷可以在測試機構內作為標準試卷推廣使用,並逐步建立測試題庫。

 二、試卷編制和評分辦法

試卷包括五個部分:

2·1 讀單音節字詞100個(排除輕聲、兒化音節)。

目的:考察應試人聲母、韻母、聲調的發音。

要求:100個音節裡,每個聲母出現一般不少於3次,方言裡缺少的或容易混淆的酌量增加1-2次;每個韻母的出現一般不少於2次,方言裡缺少的或容易混淆的韻母酌量增加1-2次。

字音聲母或韻母相同的要隔開排列。不使相鄰的音節出現雙聲或疊韻的情況。

評分:此項成績佔總分的10%,即10分。讀錯一個字的聲母、韻母或聲調扣0.1分。讀音有缺陷每個字扣0.05分。一個字允許讀兩遍,即應試人發覺第一次讀音有口誤時可以改讀,

按第二次讀音評判。

限時:3分鐘。超時扣分(3-4分鐘扣0.5分,4分鐘以上扣0.8分)。

讀音有缺陷只在2·1讀單音節字詞和2·2讀雙音節詞語兩項記評。讀音有缺陷在2·1項內主要是指聲母的發音部位不準確,但還不是把普通話裡的某一類聲母讀成另一類聲母,比如舌面前音j、q、x讀得太接近z、c、s;或者是把普通話裡的某一類聲母的正確發音部位用較接近的部位代替,比如把舌面前音j、q、x讀成舌葉音;或者讀翹舌音聲母時舌尖接觸或接近上顎的位置過於靠後或靠前,但還沒有完全錯讀為舌尖前音等;韻母讀音的缺陷多表現為合口呼、撮口呼的韻母圓脣度明顯不夠,語感差;或者開口呼的韻母開口度明顯不夠,聽感性質明顯不符;或者複韻母舌位動程明顯不夠等;聲調調形、調勢基本正確,但調值明顯偏低或偏高,特別是四聲的相對高點或低點明顯不一致的,判為聲調讀音缺陷;

這類缺陷一般是成系統的,每個聲調按5個單音錯誤扣分。2·1和2·2兩項裡都有同樣問題的,兩項分別都扣分。

2·2 讀雙音節詞語50個。

目的:除考察應試人聲母、韻母和聲調的發音外,還要考察上聲變調、兒化韻和輕聲的讀音。

要求:50個雙音節可視為100個單音節,聲母、韻母的出現次數大體與單音節字詞相同。此外,上聲和上聲相連的詞語不少於2次,上聲和其他聲調相連不少於4次;輕聲不少於3次;兒化韻不少於4次(ar ur ier üer),詞語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測試項的集中出現。

評分:此項成績佔總分的20%,即20分。讀錯一個音節的聲母、韻母或聲調扣0.2分。讀音有明顯缺陷每次扣0.1分。

限時:3分鐘。超時扣分(3-4分鐘扣1分,4分鐘以上扣1.6分)。

讀音有缺陷所指的除跟2·1項內所述相同的以外,兒化韻讀音明顯不合要求的應列入。

2·1和2·2兩項測試,其中有一項或兩項分別失分在10%的,即2·1題失分1分,或2·2題失分2分即判定應試人的普通話水平不能進入一級。

應試人有較為明顯的語音缺陷的,即使總分達到一級甲等也要降等,評定為一級乙等。

2·3 朗讀 從《測試大綱》第五部分朗讀材料(1-50號)中任選。

目的:考察應試人用普通話朗讀書面材料的水平,重點考察語音、連讀音變(上聲、“一”、“不”),語調(語氣)等專案。

計分:此項成績佔總分的30%。即30分。對每篇材料的前400字(不包括標點)做累積計算,每次語音錯誤扣0.1分,漏讀一個字扣0.1分,不同程度地存在方言語調一次性扣分(問題突出扣3分;比較明顯,扣2分;略有反映,扣1.5分。停頓、斷句不當每次扣1分;語速過快或過慢一次性扣2分。

限時:4分鐘。超過4分30秒以上扣1分。

說明:朗讀材料(1-50)各篇的字數略有出入,為了做到評分標準一致,測試中對應試人選讀材料的前400個字(每篇400字之後均有標誌)的失誤做累積計算;但語調、語速的考察應貫穿全篇。從測試的要求來看,應把提供應試人做練習的50篇作品作為一個整體,應試前通過練習全面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