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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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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麼?身處廣州的你不該不知道,下面是由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廣州最低工資標準,希望能夠幫到您!

廣州最低工資標準

  2016廣東各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標準彙總表

類別最低工資標準(元/月)最低時工資標準(元/月)適用地區
一類189518.3廣州
二類151014.4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
165015.8珠海
三類135013.3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市
四類121012

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市

從5月1日起,廣州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將調整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8.3元/小時。

近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釋出通知,提醒全省各類用人單位,要主動在2016年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對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低於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要立即進行調整提高,嚴格落實最低工資規定,提高相應職工工資水平。

廣東上次調整標準的時間為2013年5月1日,考慮到2年未調整,本次調整平均增幅為19%,仍保持四類標準。

  其中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為1895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3元/小時;

第二類標準為151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4元/小時,其中珠海在此標準的`基礎上上調到1650元/月、15.8元/小時;

第三類標準為135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3元/小時;

第四類標準121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元/小時。

溫馨提示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這裡所稱的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企業與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中依法約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所在地政府公佈的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有條件的企業可通過簽訂工資集體協議,在新標準基礎上適當提高本單位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各位在雲浮工作的朋友如果您在工作過程中,受到企業無故剋扣工資,或其它違法勞動法相關規定損害自己切身利益的行為,請勇敢的到雲浮勞動仲裁部門進行諮詢或申請相關仲裁,以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