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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桌一椅一電話一張嘴 警惕“黑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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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交上錢,立即就能找上工作,結果介紹了三家不是滿員不進人就是正在裝修不要員工,還有一家根本就不存在”,家住日照在外地上學的兩名大學生本想利用暑期打工掙學費,不想卻被一家所謂的合法中介機構騙走了50元錢。

一桌一椅一電話一張嘴 警惕“黑中介”

近日,東港工商分局根據近期投訴熱點,對轄區內的30餘家中介機構進行突擊檢查。檢查發現,部分中介機構存在執照不全、經營不規範、虛假宣傳、隨意承諾不兌現等現象。

職介所

一桌一椅一電話

檢查中,發現多數職業介紹廣告牌製作可謂豪華,各類招聘、房產、求職資訊更是廣播加張貼、鋪天蓋地,而走進辦公室卻發現,其中僅有一張桌子、一把椅子、一部電話,僅有的一個工作人員自稱只是接聽電話,收取費用,其餘什麼都不知道,至於職業資格證書更是聞所未聞。如此從業人員及與規定相差甚遠的辦公設施,其經營信度不免令人心生置疑。根據《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之規定,開辦職業介紹機構應當有明確的業務範圍、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有一定數量具備相應職業資格的專職工作人員,且工作人員實行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制度;同時,職業介紹機構應當在服務場所明示合法證照、批准證書、服務專案、收費標準、監督機關名稱和監督電話等。

證照不全

商業慣例成“法規”

面對執法人員要求提供合法證照手續時,經營者東拼西湊了幾個“框框”,近八成的職業介紹所拿出《山東省職業介紹許可證》影印件、《民辦非企業社會團體》影印件,其中多數提供證照上所登記的名稱,與實際使用的名稱不符,且一家職介所擁用N個分支機構。當執法人員要求提供“原件”時,經營人員竟理直氣壯地說“所有從事中介的都這樣”。還有一成左右的職業所只能拿出一個名稱不符,過期失效的《山東省職業介紹許可證》影印件,稱營業執照正在辦理,當前是“試營業”。

據業內人士介紹,從事職業中介多數沒有合法手續,所以出現多個分支機構就是因為沒有手續,掛靠一個有手續的職業所從事經營,實際人、財、物都是獨立核算、毫不相干的;而且相當一部分職業介紹所是打著“民辦非企業”幌子,大肆收取“中介費”。真可謂“無理變有理,商業慣例竟成合法依據。”

營利、非營利

專打“擦邊球”

法律規定,職業介紹機構分為非營利性職業介紹機構和營利性職業介紹機構。非營利性職業介紹機構,是指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舉辦,從事非營利性職業介紹活動的服務機構,開辦非營利性職業介紹機構的`,應當在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中體現其非營利宗旨。營利性職業介紹機構,是指由法人、其他組織和公民個人舉辦,從事營利性職業介紹活動的服務機構。檢查現場,幾乎每家職介所都“生意興旺”,抽屜裡大摞大摞用完的收款憑證上,密密麻麻地寫著“服務費××元”、“中介費××元”、“介紹費××元”。據瞭解,職介所工作人員一般都是先收取20—30元的報名費,介紹後再加收20—30元,單據換成“中介費”或“服務費”。一本本的收費憑證能否說明職介所在開展經營活動呢?

《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第十八條規定,開辦營利性職業介紹機構,須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批准檔案,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企業登記註冊。營利性職業介紹所要接受工商、稅務、物價、勞動等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要按國家規定繳納一定數額的稅費。明說“非營利”,暗地收取中介費,既是逃避稅費,更是逃避執法部門的管理,為不規範經營埋下隱患。

資訊真假全憑嘴說

任意承諾“空、大、假”

“說好了到超市當導購,實際卻是個人開的家庭門市部,並非當導購實是給人賣貨”,“定好是個本科生,實際只能拿出正規的高中畢業證”,“說是專門搬鋼琴的,錢都交了,卻把鋼琴搬壞了”,這可能是眾多求職者與用工者常遇到的事。職介所在接收或釋出用工、招聘資訊時,只是象徵性地向來人或單位索要證明,對不提供或提供證件者,既不調查也不核對證件的真假虛實,極不負責地對外公佈資訊。

同時,執法人員還發現,部分職介所使用的收款憑證上竟蓋著“負責推薦概不退款”的大紅印章,為自己“只收費,不管介紹成功與否”、“承諾難以兌現”找到合理的藉口。

當前,很多大學生放棄休息,利用暑期打工、做家教,既為家庭減輕負擔,又提高自己社會適應能力,增加社會實踐活動,但遇到“黑中介”,很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面對社會上存在的各類職業介紹所,提醒求職者與用工者一定要到合法的職業介紹機構獲取招工資訊,看清職介所是否有合法執照、批准證書、服務專案、收費標準、監督機關名稱和監督電話;索取載明收費專案、金額、加蓋職業介紹所印章的正式票據;在與用人單位洽談、獲取報酬方面,不能含糊其辭,無論數額多少,都應事先明確勞動報酬的支付期限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