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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三方協議的有效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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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三方協議的有效期的問題,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三方協議是什麼東西,有什麼作用,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一一介紹。

關於三方協議的有效期的問題

本人2007年7月畢業,與單位簽訂了三方協議,單位負責解決戶口,來單位工作幾個月後,發現環境不理想。如果明年想離開現在的單位,算違約嗎?有1年的見習期。

三方的備註裡單位提到違約金,但是據我瞭解,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那麼單位要求交違約金是不是不合法?

1、你提到的應該是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你、學校、企業三方協議),具有法律效力,該協議的有效期終於到企業報到時止。因此,在你認為簽約單位並不理想,並在又有另外一家單位同意接受你,且簽約單位同意將三方協議退還給你,對你來說是特大利好訊息。因為通常情況下是要追究違約責任的,要你三五千違約金也不為過。

2、在新接收單位沒有人事部門,無法受理你的檔案時,你的檔案是可以暫時由單位所在地人才中心代管的。當然能夠有接收單位出具接收函或其他證明,人才中心接受你的檔案會更順利。

3、三方協議只是分配意向,純粹是為畢業時有接收單位,以保證工作有著落而做的提前性工作。從你談到的原簽約單位同意退回三方協議分析,你似乎並未畢業。如果你確有把握無需再簽署新的三方協議,新單位一定會接收你,那麼你可以不再簽署新的.協議,否則,還是籤個協議,增加點保險係數為好。

至於你所說的“幹部等級”,應該是指幹部身份,只要是經過國家正式分配,且經過了必要的見習期,幹部身份是跑不了的,與三方協議無關。

拓展閱讀:關於三方協議

含義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意義作用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檢視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