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社會工作>就業指導>

大學生違約:我把心給了你 我把身體給了他

文思屋 人氣:2.71W

早春4月,畢業生簽約高峰還沒過;初夏5月,就聽一些企業人力資源部說,學生違約高峰緊接著就來了。“工作越來越難找”的抱怨還在耳邊,“好人才越來越難找”苦經又念起。到底哪邊的聲音接近真實?

大學生違約:我把心給了你 我把身體給了他

    更有最新觀點“出籠”:學生單方面違約,企業也是弱勢。聽到這樣的論斷,恐怕更是不少大學生都會暴跳如雷,什麼啊,企業是弱勢?怎麼可能,對於學生來說,企業永遠都是強勢。

    但事實上,企業找到合適的、需要的人才也很不容易。當應屆大學畢業生輕易違約、拋棄簽約單位另覓新歡時,企業招聘經理心中的鬱悶,“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

    最近,記者在某人力資源論壇發現,GE公司今年有一項新規定,內容是:GE的MT(管理培訓生)需要和公司簽訂一份BundContact,為的就是防止大學生違約。像這樣“才”多氣粗的“大店”尚且如此害怕學生跑人,那些捉襟見肘的“小店”如何是好?

    課表都安排好了,她卻走了

    人物:曉芸某大學中文系研究生

    舊愛:上海某區重點中學

    新歡:上海某知名出版社

    人物說法:我是學中文的,雖然是研究生,但是找工作也非常不容易。我大學不是在上海讀的,家也不在上海,所以在上海找工作特別難。2003年底我到上海求職,四處碰壁後好不容易找到一家高中要語文老師,談了幾次,覺得我條件不錯,學校打算錄用我,我當然立即就簽了。之後我看到某出版社也在招人,就投了份簡歷過去。面試後感覺還不錯,但等了一個星期也沒下文,我以為沒戲。反正已簽了三方,我就回北京了。誰知道剛回去,出版社電話就來了,要我去二面。因為回北京我沒能參加二面,可他們的副社長乘到北京出差的機會專門找我談了,非常希望我能去。對方的誠意令我很感動。其實出版社掙的錢並不比中學老師多,但我覺得,出版社的工作比語文老師更適合我,也更有發展前途。我也不想違約,但是有了更好的選擇難道要我放棄嗎?而我的損失也不小,不但向中學,也向我們學校付了違約金。“舊愛”代表:中學語文教研組組長

    站在學生的立場,我們當然理解曉芸的選擇。名牌大學中文系研究生畢業,到我們中學來教書,可能覺得有點屈才了。但是,當初簽約她並沒有猶豫,也沒有覺得屈才。我們之所以招她,是覺得她的文字功底很好,表達能力也不錯,非常符合我們的要求。考慮到她不是師範類的學生,對教學工作比較陌生,我們還給她安排了試教,課表都排好了。結果還是違約了,我們還得重新招人。

    面對違約,我們是最傷心的人

    人物:小磊某大學計算機系本科生

    舊愛:上海某科技公司

    新歡:上海某軟體公司

    人物說法:老實說,計算機系的找工作並不難,就看工作好壞了。我和第一家公司簽約的時候,手頭其實也有2、3個Offer了。和他們籤,也算是比較後的選擇吧。因為他們整個公司的規模、招聘過程中反應出的管理水平都很不錯,我也挺滿意的。但是,後來另外一家我心儀已久的`公司給了我Offer,工作和我的專業方向很吻合,薪水也高,想了很久我還是決定違約。“舊愛”代表:科技公司人力資源經理大學生違約是我們很不願意看到的事,但似乎也不可避免。每年招聘的大學生裡面,總有那麼幾個要違約。理由都非常可笑:另一家公司離家更近;另一家公司的工作時間安排比較好,等等。其實真實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大學生嚮往更高的工資收入,人往高處走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某些公司提供的工資也就比我們高出一兩百元,未來的發展還未可知呢。但是就有學生為高出的那一兩百元違約。他們拍拍屁股走人了,最傷心的就是我們招聘人員。我們為招聘做了很多前期準備工作,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我們已經開始通過面試、互動等等方式灌輸公司的價值觀、理念,他們走了,等於我們的心血付諸東流。站在學生的立場,我們不強留他們,走就走吧,強扭的瓜不甜。而且我們也不會真要那點違約金。曾有一個主管認為應該狠狠地罰,讓這些學生受到教訓,讓他們學會理解“誠信”二字。但我不覺得違約金真能起到“教訓”作用,那些錢都是父母出的。可憐天下父母心,他們為了子女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是心甘情願掏那筆冤枉錢的。我覺得那些學生應該受到良心的譴責。

    3個月的培訓,白費了

    人物:Derek某大學國際經濟貿易系

    舊愛:上海某貿易公司

    新歡:美國某大學

    人物說法:出國留學是我一直以來的夢想。所以,我的學習成績和外語都很好。但是,今年申請後,Of-fer遲遲沒到,而且聽說赴美簽證越來越難辦,我就想先找個工作。萬一去不成,也好有個著落。以我的實力找工作不難。這家貿易公司不是很大,所以對我還是很器重的。籤協議後馬上就讓我去實習,其實是培訓。三個月下來,我覺得收穫很大,和同事相處得也非常好。但是美國大學的Offer來了,還是全獎,我怎麼可能放棄?只能對不起公司了。“舊愛”代表:Derek所在業務部主管Derek要走的時候,我們還以為他是另覓高枝,問他是不是對薪酬不滿意,他說不是;問他是不是對我有意見,他說不是,同事也對他很好。我就納悶了,為什麼要走呢?他就說自己接到美國大學Offer了。這是好事,我們自然沒道理攔他。只是問他,當初應聘時,為什麼不說這事?他回答怕說了就不要他。我不想說這個問題涉及到個人的誠信,但他的離開確實對公司造成傷害。首先造成人才的空缺,要繼續招人。我們不是大公司,本來招的學生就非常少,也沒有什麼waitinglist。如今得重頭來過。另外,公司已經開始培訓他,三個月的人力、物力、財力都白費了。

    觀點

    違約,請慎行

    大學生違約可以分成兩種情況,一是主動違約,或者有更好的單位,或者考上研究生、出國留學;二是被動違約,單位招聘時承諾的和簽約後的行動不一致,或者單位當初描述的情況、崗位等不真實、不確切。第二種違約,責任不在大學生,他們是受害者,而第一種就是學生的責任了。

    造成學生主動違約的原因很多,就業壓力下的草率簽約保底,考研成績出來前的保底,但是違約的結果給企業造成了傷害。儘管違約是學生的權利,不能將違約和不誠信劃上必然的等號。但行使違約權利前,應該三思,要想清楚結果以及給自己、給用人單位乃至給學校造成的影響。你可能因此錯過一條非常適合自己發展的道路,單位因此浪費了招聘、培訓成本,學校因此給單位留下壞印象,使下一屆的學生就業受影響。

    簽約、違約前要考慮到方方面面,眼光放長遠一些。在講究“雙贏”的時代,千萬不要因為一時衝動,貿然違約,造成“雙失”後果。違約,請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