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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職業道德建設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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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職業道德,就是從事某種職業的人在職業活動中所應當遵循的行為規範的總和,它包括職業理想、職業態度、職業責任、職業紀律、職業榮譽、職業良心等方面,它體現著與從業人員相應的道德觀念、情感和品質,用以調節本職業內部人員之間以及本職業同其他職業人員之間的關係。稅務職業道德則是稅務人員的基本行為規範,良好的稅務職業道德是稅收事業發展的內在活力。稅務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簡稱“稅德”,是稅務精神文化的重要內容。

稅務職業道德建設心得體會

一、稅務部門的職業特殊性

1.屬於行政工作。稅收工作是行政工作,具有行政權利,按照行政管理學原理,行政機關在行政法律關係中處於主導地位,行政相對人處於被動地位。在稅收徵納關係中,稅務機關手中有國家賦予的職權,處於主導地位,而納稅人屬於被管理者的地位。

2.屬於執法工作。稅務機關是稅收執法機關,掌握著稅收法律,納稅人是通過稅務機關來了解掌握稅法的。在這種徵納雙方對稅法資訊的不對稱的條件下,納稅人能否依法納稅,做到不違法,其前提條件一般要稅務機關提供。

二、稅務人員職業道德建設的基本要求

稅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是根據社會主義道德的基本原則和稅收工作的職業特點形成的稅務人員應具備的道德意識和行為規範,是稅務人員政治素質、思想意識、文化修養、品德情操、工作態度和精神風貌的具體體現。它所包括的內容是:“熱愛稅收,依法治稅,廉潔奉公,文明徵稅。”其核心是“廉潔奉公,依法治稅,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1.熱愛稅收。熱愛稅收是稅務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熱愛稅收,就是熱愛、忠誠於自己所從事的稅收工作。稅收工作是一個光榮的職業,一個稅務人員愛祖國、愛人民、愛社會主義就必須要熱愛自己所從事的稅務工作,這是對一個稅務人員起碼的道德要求。只有熱愛稅收,才能忠於職守,只有熱愛本職工作,才能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風尚。這一道德標準,是稅務人員做好本職工作的內在動力,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具體體現。

2.依法治稅。依法治稅是稅務人員職業道德的核心內容,也是衡量一個稅務人員的工作質量和道德品質的重要尺度。它要求稅務人員要嚴格按照所有稅收法律、法令、條例、稅則、實施細則、徵收辦法等辦事,把依法辦事貫徹於稅收工作的一切方面和始終。決不允許徇私情、亂徵、亂罰或擅自減稅、免稅。稅法是國家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強制性的特點。每個稅務人員都要用高尚的稅務職業道德、稅務職業紀律來保證稅法的嚴肅性和完整性。

3.廉潔奉公。稅務人員是稅法的具體執行者,執法者必須首先守法。廉潔奉公是稅務人員職業道德的重要規範。稅務人員在行使職權時,要以國家和人民利益為重,以高尚的職業道德嚴格約束自己,規範自己的行為,樹立“廉潔奉公,一塵不染光榮,貪腐可恥”的良好道德風尚,成為黨和人民信得過,為社會主義的現代化建設作貢獻的稅務人員。

4.文明徵稅。文明禮貌,是我們中華民族的美德。社會主義稅收的性質,決定了我國稅收徵納雙方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納稅業戶是我們的服務物件。稅務人員的服務態度,工作作風如何,直接關係到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聲譽。因此,廣大稅務人員要樹立為納稅人服務的觀點,在工作中要做到文明徵稅,禮貌待人,謙虛謹慎,講究、工作方法和言談舉止藝術,切忌作風粗暴,態度生硬,盛氣凌人。要做到以法論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切不可利用手中權力,對納稅人採取多徵稅、濫徵稅等報復行為。要處處體現人民稅官為人民的道德風尚。

三、稅務部門的職業道德現狀分析

稅務部門作為國家行政執法部門控管著國家的稅收徵管工作,其工作人員每天都要與廣大的納稅人打交道,他們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掌管著一定的權利,如果職業道德稍差一點,就會“久站河邊要溼鞋”,從而走向歪路,掉入“泥潭”中。

就目前狀況分析看,隨著我國法治程序的不斷深化,絕大部分稅務幹部的職業道德素養得到了提高,能模範遵守社會公德規範和職業道德規範,“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思想深入人心,行風評議工作開展的紮實有效,納稅人對稅務幹部的評價較高。但與此同時,我們仍然看到在整個稅務系統中,個別稅務人員的業務素質、文化水平、思想觀念、道德水準還不能適應新時期稅收徵管工作的需要,在具體徵管工作中,有的還存在著貪腐,吃、拿、卡、要、報,講排場、擺闊氣、盛氣凌人,不求進取等不正之風。這些問題雖然是個別現象,但它敗壞了稅務部門的聲譽,影響稅務部門隊伍的整體形象。這些現象的出現,標誌著稅收道德建設方面存在著某些道德失誤問題,這主要反映在五個方面:

1.主觀認識、行動不到位。許多人沒有深刻的認識到稅收道德的'重要性,沒有像抓依法治稅、組織收入一樣對待它,而往往認為是抽象的無關緊要的。因此,行動上往往做了,在思想上也是模糊的、不自覺的。

2.執法尺度、力度不統一。由於稅務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有的稅務人員出於不同的動機濫用裁量權,對納稅人執法尺度和處罰的力度不能一視同仁或不執行統一的標準,出現有的稅務人員執法的隨意性很大,執行政策就像拉皮筋,長短不一,衡量的尺度帶有個人因素。

3.辦事程式、手續不簡明。有些稅務機關改進作風只滿足於“一張笑臉、一杯熱茶、一把椅子”等形式上的改進,但辦事手續繁雜,工作程式過多,工作效率不高的現象依然存在,使納稅人感到納稅不方便。

4.徵納權利、義務不對等。受中國傳統影響,政府部門偏重於強調納稅人的義務,對納稅人應當享有的權利宣傳重視不夠。同時又偏重於強調執法的權力,而忽略了執法機關應盡的職責和義務。此外,徵納稅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納稅人受稅務機關的制約多,稅務機關受納稅人的制約少,有的納稅人即使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也很少提出投訴,怕得罪了稅務人員“吃不了兜著走”。

5.廉政工作不夠紮實。儘管近年來,各級稅務機關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力度,在實施“兩權”監督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但由於諸多原因,為稅不廉、執法不公、以稅謀私的現象還時有發生,在有的地方還較突出。

除以上現象外,從社會和納稅人角度分析,也存在諸多稅收道德問題,如納稅觀念淡薄、偷逃騙抗稅、販賣虛開稅票、拉攏腐蝕稅務人員、干擾正常稅收秩序、制定與稅收法規相悖的“土政策”等。分析稅收道德淡薄現象產生的原因是複雜的。有歷史的原因,也有現實的原因,還有體制、制度等深層次的原因,客觀上要求我們加強稅收道德建設首先要從稅務機關做起,同時在全社會大力弘揚稅收職業道德,全面加強稅收職業道德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