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社會工作>就業指導>

外語中文譯寫規範和中華思想文化術語傳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文思屋 人氣:2.08W

國務院日前批覆同意教育部《關於調整外語中文譯寫規範部際聯席會議名稱、職能及成員單位的請示》。批覆要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積極參加聯席會議,加強溝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援,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以下是關於《外語中文譯寫規範和中華思想文化術語傳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外語中文譯寫規範和中華思想文化術語傳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外語中文譯寫規範和中華思想文化

  術語傳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加強外語專有名詞翻譯規範工作,促進中華思想文化術語傳播,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經國務院同意,建立外語中文譯寫規範和中華思想文化術語傳播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統籌協調外國人名、地名和事物名稱等專有名詞的翻譯工作。組織制定譯寫規範,規範已有外語詞中文譯寫及其簡稱,審定新出現的外語詞中文譯寫及其簡稱。統籌協調中華思想文化術語傳播工作,制定中華思想文化術語遴選與譯寫規則和標準,組織中華思想文化術語遴選與譯寫工作,釋出譯寫成果及規範應用,組織中華思想文化術語傳播活動。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國家語委、中央編譯局、中國外文局、外交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辦、新華社、中科院、社科院組成,國家語委為牽頭單位。聯席會議由國家語委主任擔任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國家語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國家語委副主任、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司長擔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有關司局級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由召集人主持,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有關方面,同時抄報國務院。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單位會議,也可邀請其他部門參加會議,研究相關工作。

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本單位外語專有名詞譯寫和中華思想文化術語選譯、傳播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積極參加聯席會議,加強溝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援,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向各成員單位及時通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

  外語中文譯寫規範和中華思想文化

  術語傳播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李衛紅 教育部副部長、國家語委主任

成 員:柴方國 中央編譯局副局長

周明偉 中國外文局局長

張 明 外交部副部長

宮蒲光 民政部副部長

丁 偉 文化部副部長

吳尚之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副局長

崔玉英 新聞辦副主任

彭樹傑 新華社副總編輯

李靜海 中科院副院長

李 揚 社科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