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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季,走好從校園到職場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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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月是一年一度的畢業季,“你簽了嗎?”同學們之間見面打招呼都少不了這句問候。簽了的歡天喜地、等待入職;沒簽的或打算出國深造、公務員考試,或繼續奔波於各大招聘會之間,也不放過任何機會。據悉,2014年我國大學畢業生人數達727萬,再創擴招後歷史新高,加上歷年尚未就業的300萬人,換句話說,今年有上千萬的大學生需要尋找“婆家”。

畢業季,走好從校園到職場的“第一步”

不少已經找到公司的人都進入了“試用期”或“培訓期”,有的則將在七八月走入這個必經階段。走出校門、跨入職場,經歷著從“學生”向“員工”的角色轉變,是每個人走入社會、開始職業生涯的“第一道坎”。由學業人生轉向事業人生,沒有了明確的課程安排,沒有了老師的指導,而要應對公司領導的任務要求,要處理形形色色的職場人際關係,面對角色轉換,這讓不少職場“新人”,尤其是90後畢業生感到非常困惑與彷徨。

 背景

近日,有人就職場人士的試用期生存狀態展開了一項調查,這次調查結果顯示,一些應屆畢業生與企業簽訂了1年以下的勞動合同,而實際試用期竟長達6個月,更有甚者在6個月以上,其中僅有26.2%受訪者表示其試用期薪資和轉正後薪資一樣,也就是說對於絕大多數職場人而言,“超長”試用期意味著直接的經濟損失,至於試用期薪資低於法律規定下限,帶給個人的損失就更不必言說了。

 關鍵詞1:維權

 “試用期”就要一味委曲求全?

建議:應有權利要規範、力爭

王誠(化名)去年剛從暨南大學本科畢業,工作近一年的他談及自己剛剛參加工作時候的場景,連連搖頭,大呼“往事不堪回首”。原來,去年5月,看到身邊的同學大都已經找到了“婆家”而自己的工作還沒有著落,他心中萬分焦急,後來在網上看到廣州一家廣告公司招聘“業務經理”,便興沖沖地投了簡歷,最後通過簡單的面試後便到公司上班了。

“如果有應聘經驗的人應該都知道,剛畢業的新人是不太可能一進公司便擔任經理的,這裡說是經理,實際上就是每天到外面走街串巷拉廣告。”王誠表示,拉業務還是其次,問題是收入還沒有保障。“因為入職前公司說要先實習,我一看時間不長,1個月,便答應了。當時每個月的基本定額量是800元,超額了就可以拿提成。”按照王誠的回憶,當時這家公司的政策是實習期間業務量每到2000元就提成1000元,他當時打算第一個月至少也要來個“開門紅”,超額完成任務。於是,他每天騎著自行車穿梭於大街小巷,即使6月份廣州天氣悶熱也毫不在乎。但出工資時,公司財務告訴他,由於算上前期培訓的7天,他並沒有在第一個月拿到4000元,只能按照2000元的業務量拿到1000元工資,剩餘的2000元累積到下個月,但就不能算實習期的鼓勵待遇了,只有十幾個點的提成。對此,王誠覺得非常不可以理解,“公司明明有辦公電話,卻不讓業務員用,我還得自己用手機拉業務,甚至廣告刊物出來後,公司還以投遞人手不夠為由要求我們去送刊,也沒有給予任何經濟補償。”王誠懊惱地發現自己被“耍”了,最終,他選擇了辭職。“後來到了另一家廣告公司上班,雖然實習期要半年,但我卻能接受非常正規和系統的職業培訓,期間各項權益也有所保障。相比之下,我發現,千萬不要在求職時貪小便宜,找到正規公司能學到必要的專業技能和培訓才是硬道理。”

另一種情況在應屆畢業生中也非常常見—“試用期”被無限延長,這讓很多人苦不堪言。今年春節後,劉玲順利應聘進入一家廣州的文化傳播公司從事文案策劃工作,因為在試用期,薪水只有正式員工的1/3,“差不多隻有1200元,當然相比那些還在四處奔波找工作的同學,我覺得自己還算幸運的,對工作格外珍惜,做事非常賣力主動,還多次得到公司前輩的表揚。”劉玲對記者說。但令她苦惱的是,公司規定試用期是3個月,但現在已經實習了近5個月,公司還沒有給她 “轉正”,“我擔心的是,一旦6月份畢業離校了之後,我就不能住在宿舍裡了,每個月租房都要上千元,經濟會非常困難的。但用人單位不提這件事,我也不知道怎麼開口,如果不成反倒丟了飯碗怎麼辦?”

劉玲的問題在畢業生中不算少數,記者隨機問了其他幾位同學,一位陳同學則表示,“我們都知道這兩年工作很難找,我們也並非是挑三揀四,如果用人單位是真心想招人、培養人,試用期長一些我還是可以接受的,畢竟這比一畢業就‘失業’做無業遊民要好得多,怕就怕有些公司是以實習為名,實則是招攬一些新人做臨時工或者廉價勞動力。錢的問題事小,關鍵是耽誤了應聘的‘黃金期’,一旦畢業了再找工作就更難了。”

對於這個問題,已經有了1年工作經歷的王誠已經非常清楚了,他說,“直到工作了我才知道,其實在福利問題上,試用期員工和正式員工本應該沒有區別的。初入職場的應屆生不用覺得自己在試用期就低人一等,當然,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總會看到試用期和正式員工在福利上的差別,但是這僅限於非法定福利(如培訓、補貼等)和《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可以安排的法定福利,比如帶薪年休假等等,所以,我提醒大家入職以前一定要向公司HR瞭解清楚薪酬福利方面的細節問題,對於實習時間和期間的待遇也要了解清楚,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他笑著說,如果是你應該享有的權利不去爭取,中國有句俗語“人善被人欺”,“說不定過了試用期,有的公司還會得寸進尺地繼續‘欺負’你。”

 背景

根據麥可思研究院釋出的《2013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顯示,33%的2012屆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內有過離職,且98%系主動離職,而離職的主要原因是個人空間不夠,其中90後員工離職率更高。記者採訪中,也經常聽到有企業HR抱怨,如今的90後求職者,跳槽十分頻繁,讓企業無所適從。

 關鍵詞2:閃辭

90後畢業生遭遇“成長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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