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成都居住證補辦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辦理條件
1、居住證遺失
2、居住證損壞
辦理材料
1、符合合法穩定就業辦理成都市居住證,提供以下材料: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張);
(3)近6個月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的清單(原件);
(4)下列證明材料之一:勞動合同、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成都市工商靈活就業(營業)輔導證》(原件和影印件);
(5)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a、居住在親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同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b、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影印件),同時提供下列三種證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主與派出所簽訂的治安責任書(原件和影印件)。
c、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2、符合合法穩定住所辦理成都市居住證,提供以下材料:
辦理流程
1、流動人口持申請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寫《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
2、派出所視窗工作人員稽核合格列印《領證通知單》交申領人;
3、申領人在辦證15個工作日後持《領證通知書》到派出所領取《臨時居住證》
辦理時限及費用
一、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二、辦理費用
按20元/證收取工本費
辦理地點
居住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