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是中國流動人口在各行政區域內通用的居住證明。居住證持證人具備當地相關條件,就可在就業、醫療、計劃生育、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享受和常住人口同等待遇。下面我們來看看無錫辦居住證怎麼辦理。
辦理條件
年滿16週歲,因務工、經商等擬在居住地居住6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申領居住證;
未滿16週歲或在居住地求學、培訓、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流動人口,自願申領居住證;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由其監護人代為申領居住證(辦理時提供監護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和與未成年人關係證明)。
辦理材料
具體可分以下五種情況:
一、居住在本人所有權房屋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影印件( 戶口本居住幾個人就影印幾個人)
2、房產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影印件
到轄區公安局提交
二、居住在非租賃的他人房屋(掛靠形式)
1、房主身份證件
2、房主同意居住說明書
3、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
三、居住在租賃房屋
1、住房租賃合同
2、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四、居住在用人單位集體宿舍
1、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出具住宿證明;
五、居住在就讀學校集體宿舍
1、就讀學校的.居住證明和學習證明。
住:申領人提交的證明材料應當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機關的,同時提交影印件。
無錫居住證辦理預約流程
1、申報:申辦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請表和申請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請;
3、稽核:公安內部稽核;
4、制證:公安內部制證;
5、領取:申辦人持申請回執或本人身份證到申請辦理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辦理時限及費用
15個工作日辦結;首次申領居住證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