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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居住證過期多久不可以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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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各地都存在著大量的流動人口,尤其是在沿海發達地區。最近幾年,隨著國家居住證制度的推行,多地的外來人口都相繼辦理了居住證。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廣州居住證過期多久不可以續期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廣州居住證過期多久不可以續期

廣州居住證過期多久不可以續期1

居住證過期超過60日,就不能續期了。

按照各地的一般規定,持證人應當在其《居住證》到期前30日內,到公安機關或者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等經辦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持證人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廣州居住證過期了怎麼續期?

一、辦理條件:

1、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和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鎮、街道(或社群)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2、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時間超過半年以上的,在來穗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資訊有效的情況下,按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往前推算1年內,在廣州市區內居住登記累計滿半年的(含居住證在這1年內的有效天數),可辦理居住證簽註手續。

3、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二、證件期限:

居住證有效期限統一為一年。

三、辦理材料:

1、辦證人的居住證;

2、辦證人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補(換)領、簽註及專案變更申請表》;

3、提交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

證明材料須準確表述居住證申辦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在穗居住地址、在穗居住(或就業、就讀)滿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況。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四、辦理流程:

1、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和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鎮、街道(或社群)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2、申辦人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補(換)領、延期及登記專案變更申請表》。

3、鎮、街道(或社群)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核准居住證簽註符合條件的。

4、對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使用專用裝置對持證人所持居住證晶片和居住位址列進行擦寫,更新有效期限,其居住證無需更換(居住證已損壞的除外)。

五、辦理時限及費用:

六、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1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1個工作日。

七、辦理費用:

不收費

八、辦理地點:

居住地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

廣州居住證過期多久不可以續期2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時間計算方式:根據相關規定,2016年1月1日前,持證人在居住證到期30天內辦理延期的,視為連續辦理;超過30天的,自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之日起重新計算。2016年1月1日後,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累積計算),不再受30天期限限制。

備註:

如果你的居住證在2016年1月1日前辦理的,居住證過期30天內辦理續期,可以視為連續辦理;超過30天的,連續居住時間需要重新開始計算。

如果你的居住證在2016年1月1日後辦理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累積計算),不再受30天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