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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證辦理需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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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證》是持有人在上海市居住、工作的證明;用於辦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個人相關事務,查詢相關資訊;記錄持有人基本情況、居住地變動情況等人口管理所需的資訊。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蒐集的上海居住證辦理需要資料,供大家參考。

上海居住證辦理需要資料

辦理條件

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2、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辦理材料

(一)申請辦理《居住證》的來滬人員,應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不需要貼照片,而是本人到現場拍照,所以首次辦理需要本人親自去拍照。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

(1)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影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開此證明時,需要房東繳納5%的房屋租賃稅。這一點需要和房東溝通。

(3)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二)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1、來滬就業的,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影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2、來滬投資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影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3、來滬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別提供結婚證影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係的證明;

4、來滬就讀、進修的,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影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覆印件(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