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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辦理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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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制度既保護了流動人口在當前工作居住地的`社會福利待遇,又保護了流動人口在原籍的應有權益,保障了來去自由,自由流動,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辦理的條件,希望大家喜歡!

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辦理的條件

申請單位資格要求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可為其聘用員工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重點支援高新技術企業、軟體企業、積體電路企業、駐京研發機構、金融企業、文化創意企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單位申請。

申請人資格要求

所學專業或崗位屬於本市急需專業或崗位,且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1)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並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過60週歲,女性不超過55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