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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請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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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廉租房申請需要什麼手續,快來看看吧!

廉租房申請需要什麼手續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基本手續:

1、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2、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受理申請後,應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稽核,提出初審意見,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併報送縣(區)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3、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稽核意見。

4、民政部門應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稽核意見。

5、經稽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物件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稽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稽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二、申請廉租房的條件:

1、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戶(每年根據城鎮住戶調查中20%的低收入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進行動態調整)、

2、申請家庭戶人均現住房建築面積16平方米以下的,其中無房戶或無法滿足基本居住條件且現居住面積低於實物配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可申請實物配租。

3、市區居民常住超過5年以上的家庭戶。

4、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贍養或撫養關係。

擴充套件資料: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1、根據2007年9月26日建設部通過並實施的《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五條,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等相結合。

貨幣補貼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實物配租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

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緊缺的城市,應當通過新建和收購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房源。

2、根據2007年9月26日建設部通過並實施的《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六條規定: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財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人口數量、結構等因素,以戶為單位確定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

3、根據2007年9月26日建設部通過並實施的《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七條規定:

採取貨幣補貼方式的,補貼額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現住房面積與保障面積標準的差額、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準確定。

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

其中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按照當地市場平均租金確定租賃住房補貼標準;對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根據收入情況等分類確定租賃住房補貼標準。

4、根據2007年9月26日建設部通過並實施的《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八條規定:

採取實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積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現住房面積與保障面積標準的差額。

實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標準實行政府定價。實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按照配租面積和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確定。

有條件的地區,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實物配租住房中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內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