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社會工作>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有什麼作用呢

文思屋 人氣:1.75W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離職證明作用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參考!

離職證明有什麼作用呢

離職證明有什麼用?

離職證明可以在離職的時候進行索要。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離職證明的部分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係;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等。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作用有哪些

對於換過工作的人來說,離職證明應該並不陌生,從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出,離職證明就是能夠證明職工已經自原單位離職,與原單位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離職證明的證明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二是證明離職員工的離職是按照正常手續辦理的,其與原單位對此沒有糾紛;

三是證明離職員工已經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崗位;四是可以憑此證明轉移離職員工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五是可以證明離職員工在原單位的相關工作經驗,有利於相關職位的應聘。

目前,國家已經制定相關政策,讓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隨勞動者在全國範圍內流動。這樣,一旦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隨勞動者轉移到新工作單位和新的地區,養老保險利益不受損失。但是,離職員工要轉出人事關係或是續接社會保險等,離職證明是必不可少的證明材料,而且在再次求職時,離職證明也是許多單位在錄用新員工時要求其必須出具的證明,因為我國《勞動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相關閱讀:

  合同到期後離職,單位拒開離職證明誰為損失買單?

《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第89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某科技公司未及時為孫某出具離職證明,使孫某失去了工作機會,產生了經濟損失,應予以賠償。

同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有出具離職證明、轉移檔案和社保關係的義務。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合法理由拒絕出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索賠的途徑有以下三種方式: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協調,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勞動者有權向當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賠償申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延伸

TAGS: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