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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失業金領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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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福州失業保險金應該如何辦理領取呢?領取失業金的標準是怎麼樣的?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福州市失業金領取條件,歡迎大家閱讀與借鑑!

福州市失業金領取條件

福州市失業金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福州市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情況

領取標準與期限

1、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10年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

2、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發放;

3、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20年以上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4、農民合同制工人(即農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發放。

領取期限:

職工可以在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係之日起,持原單位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證明、職工繳費憑證和身份證明,到受理原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或者生活補助費單證的手續。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單證手續的,應當事先進行失業和求職登記。

1、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每滿一年領取二個月失業保險金,最長期限為二十四個月。

2、業人員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和期限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領取材料

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與職工的勞動合同之日起5日內,到失業保險業務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福建省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手冊》;

2、《福建省失業保險人個繳費憑證》(注:已辦理過失業保險減員手續);

3、戶口薄、身份證原件(注: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件2份,戶口薄第一頁及本人戶口記錄影印件1份);

4、職工個人檔案應包含勞動合同書、解除勞動關係決定書(注:決定書原件影印件各一份);

5、持已進行求職登記並申領的《福建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注: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的農民工和外地戶口除外)。

領取流程

1、工可以在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係之日起,持原單位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證明、職工繳費憑證和身份證明,到受理原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或者生活補助費單證的手續。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單證手續的,應當事先進行失業和求職登記。

2、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五日內對領取者及其單位提供的材料進行稽核,並將稽核結果告知本人。其中,對領取生活補助費的,應當在三日內辦結稽核手續。但有特殊情況的,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人批准,前款規定的稽核時限可以延長五日。

3、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即時為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或者生活補助費的單證;對不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並退回有關材料。失業保險金、生活補助費憑單證到指定的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生活補助費一次性發放。

領取地址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福州市晉安區後浦路6號

電話:0591-87305700

福州市倉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福州市倉山區三高路115號3層

電話:0591-83426134; 0591-83428116; 0591-8345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