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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10月起取消企業社保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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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保險登記證管理。在辦理工商註冊登記時,同步完成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遼寧省10月起取消企業社保登記證.

遼寧省10月起取消企業社保登記證

遼寧省10月起取消企業社保登記證

從10月1日開始,在工商部門登記的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進行社會保險登記證管理。10月11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為做好相關工作,省人社廳近日下發了《關於做好企業“五證合一”社會保險登記工作的通知》,明確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適用範圍。企業進行社保登記流程進一步優化,“五證合一”後,取消了社保登記證以及定期驗證換證規定,首次參保和變更資訊的企業將會感到更加便利。

通知指出,新成立的企業在辦理工商註冊登記時,將同步完成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而在“五證合一”前,這兩個環節是分開的。“五證合一”後,兩個環節併為一個步驟,原有的社會保險登記證也將逐步取消,也就是說,企業在辦理“五證合一”登記後,就可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企業辦理“五證合一”登記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及時接收到工商部門交換的資料,生成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表》,並按規定存檔。職工參保登記時補充的相關資訊發生變更的,由企業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企業在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只要提供“五證合一”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於相關企業,就可直接調取該單位基本資訊,補充開戶銀行賬號等有關資料,完成職工參保登記。

“五證合一”後取消了社會保險登記證,而此前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證驗證換證規定也隨之取消。如果企業登記資訊進行變更或登出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依據工商部門的交換資料及時更新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資訊。其中,已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辦理工商登出登記後,仍需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出登記。

同時,接收工商部門共享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資訊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通過公開信、公告、簡訊等多種方式,提醒、督促已辦理“五證合一”營業執照的企業在產生用工後30日內,依法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逾期仍不辦理職工參保登記手續的,經辦機構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履行職工參保繳費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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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須依法辦理職工參保手續

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門登記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以下統稱企業)將按照“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實行社會保險登記證管理。那麼,“五證合一”實施後,在社保經辦服務方面有哪些影響呢?

昨日,市社保局釋出社保經辦服務指南,對相關業務做了詳細的解讀,以便幫助大家順利辦妥社保業務。新設立企業在工商登記機關辦理營業執照後,無需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同時個體商戶暫不納入本次改革範圍。

不再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記者從市社保局獲悉,10月1日起,企業到工商部門辦理“五證合一”營業執照後,即完成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社會保險登記證納入五證合一,企業《社會保險登記證》不再發放。2018年1月1日前,原發放的《社會保險登記證》繼續有效。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未納入“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管理的單位仍按原辦法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企業到工商部門辦理“五證合一”營業執照後(含原領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仍未辦社保登記的企業),必須按《社會保險法》的要求,在用工之日起30日內,依法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職工參保登記手續。

企業首次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需攜帶《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表》一式兩份(需單位蓋章,表格下載地址:)、參保人員身份證影印件一份、社保專管員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僅原領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的單位提供)、《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一式兩份(僅原領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的單位提供)。

原社保登記證不用年審

10月1日起,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年度驗證和換證,原來社會保險登記證驗證時要求企業填報的參加社會保險人數等資訊,納入企業年度報告,由企業自行向工商部門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社保部門從工商部門接收企業年度報告資訊。

企業辦理了職工參保登記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憑社保部門確認的《社會保險登記表》,到所屬地方稅務部門辦理繳納社會保險費登記手續。2018年1月1日前,原發放的《社會保險登記證》繼續有效,但不需要年審和回收。非領取營業執照的單位,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仍按原辦法到社保部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此外,企業名稱、型別、住所、法定代表人等資訊發生變更的,只需到工商部門辦理登記資訊變更即可,企業參保險種、社保專管員等社保登記事項變更直接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變更登記;企業在工商部門辦理登出後,仍需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出社會保險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