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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相關政策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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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相關政策主要內容介紹

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相關政策主要內容

職工生育保險參保人員應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享受生育醫療保險待遇。

一、享受待遇的前提

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按照《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及時參保、連續繳費,其參保職工自履行足額繳費義務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二、待遇支付標準

生育醫療費用和計劃生育醫療費用最高限額標準下據實結算。超目錄外和最高限額的由個人支付。

1、產前檢查費用800元。

2、生育費用:順產3000元;助娩產3500元;剖宮產5000元;多胎妊娠的,每多生育1名嬰兒,增加其基本費用的10%。

3、流產:3個月以下門診流產300元;住院流產500元;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住院流產1000元。

4、放置和取出宮內節育器120元。

5、輸卵管絕育術1500元;輸精管絕育術1500元;輸精管復通術3500元。

6、生育當期合併症併發症、生育產假期併發症,直接與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實時結算。沒有門檻費沒有比例支付。

7、創新舉措:合肥市2012年六月起21家定點生育醫療機構試點“生孩子不花錢”醫療機構, 參保人選擇“生孩子不花錢”定點醫院,對生育方式不做自主要求,生育醫療費用個人支付為零。

三、生育門診住院治療用藥規定

參保人員住院治療用藥按《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規定,甲類、乙類藥品均可使用,無乙類藥品參保人員自付比例。

四、生育政策特別說明

生育醫療費用支付不包括保胎醫療費用和妊娠期合併症併發症醫療費用。妊娠期合併症併發症醫療費用屬於醫療保險範疇:符合門診治療的,門診治療;符合住院入院標準的,住院治療。

五、本地生育

1、定點醫院直接可備案:參保職工自確診懷孕後,本人或委託人應當儘早持本人社會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務證》或《生育證》(及影印件)、結婚證、孕產婦保健手冊,填寫《生育備案表》(下載網址:),直接選擇的生育定點醫院備案;也可到合肥市生育保險管理中心(地址: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政務環路88號三樓)進行生育備案。

2、享受範圍:備案核准後即可持社會保障卡到定點醫療機構直接享受生育保險醫療待遇:包括產前檢查、生育醫療、生育當期合併症併發症、生育產假期併發症,直接與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實時結算。

3、津貼領取:(1)、出院後次月即可領取生育津貼生育。職工生育出院後次月末(30日)以後憑《備案回執單》和身份證,到指定銀行逐月領取規定的3-4.5個月生育津貼。

(2)、光榮證申報增領1個月津貼:生育後3個月內領取的,在生育後4個月內攜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影印件,及時到合肥市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可增發1個月津貼。

六、異地生育

1、異地備案需知:參保職工因夫妻分居兩地,到其夫工作地點生育或回一方父母居住地生育等原因,確需異地生育的,填寫《生育備案表》時一併提供“異地生育”單位證明到合肥市生育保險管理中心(地址: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政務環路88號三樓)進行生育備案。

2、生育待遇申領:異地生育醫療費用以及生育產假期併發症、合併症費用,參保職工先行支付,填報《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攜帶:出院小結(剖腹產的需提供醫院“術前小結”或“產程記錄”影印件)、醫療費用明細清單、費用結算髮票、嬰兒醫學出生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影印件,到合肥市生育保險管理中心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結算稽核手續。

七、急診待遇申領

1、急診備案

參保職工異地發生急診流產、急診生育及同時發生生育和流產併發症、合併症的,應當在1周內電話報合肥市生育保險管理中心(電話號碼:3536357,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休息)備案。未按規定辦理異地急診流產、急診生育備案手續的,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相關費用。

2急診待遇申領

參保職工異地的急診流產、急診生育醫療費用以及生育產假期併發症、合併症費用,參保職工先行個人墊付,填報《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攜帶:

(1)、急診流產:社保卡、門診病歷(出院小結)、醫療費用明細清單、費用結算髮票、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2)、急診生育:社保卡、出院小結(剖腹產的需提供醫院“術前小結”或“產程記錄”影印件加蓋醫院原件章)、醫療費用明細清單、費用結算髮票、嬰兒醫學出生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影印件,到合肥市生育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待遇結算稽核手續。

八、流產、流產津貼的申領

流產醫療費用:參保女職工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憑社保卡和結婚證,掛生育保險號,在醫院直接結算計劃生育流產醫療費用。流產津貼:流產後一個月內,填報《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攜帶:社保卡、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醫院病歷(出院小結)、醫療費用明細清單、費用結算髮票、到合肥市生育保險管理中心辦理流產津貼的申領。

九、子宮外孕津貼的申領

參保女職工可在子宮外孕醫療終結的次月,填報《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攜帶:社保卡、出院小結、住院結算單、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費用發票及費用明細清單到合肥市生育保險管理中心機構辦理子宮外孕津貼的申領。享受1個月生育津貼。

八項的流產津貼、九項的子宮外孕津貼和十項的男職工待遇三項特殊津貼全部接受用人單位集中申報,將流產津貼等特殊津貼全部發放到參保單位,由參保單位轉發至個人手中。單位或個人可以通過登陸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點選“辦事大廳”“待遇查詢”專欄進行待遇享受情況查詢。

十、男職工待遇

1、參加合肥市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未就業的配偶,享受生育保險醫療費待遇補貼。由用人單位在每季度末最後10天的.正常工作日內集中申報。提供材料:結婚證、雙方身份證、準生證、嬰兒出生證明的原件及影印件;住院發票、出院小結、醫療費明細清單;未就業配偶戶口本原件及影印件;男方單位出具的職工配偶未就業的證明。

報銷標準。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補貼標準為最高限額1000元以下據實報銷。另,已在居民醫保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享受生育醫療待遇或生育補助的,可提供加蓋公章的發票影印件及回執,低於1000元的按發票補差,超過1000元不予報銷。

2、男職工護理假補貼:參保男職工其妻為農業家庭戶且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領取獨身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攜帶:社保卡、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其妻戶籍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嬰兒醫學出生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影印件、費用結算髮票到合肥市生育保險管理中心辦理。生育後4個月內由用人單位申報。

核定待遇的次月末(30日),費用發放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轉發給職工。

詳細辦事指南:請登入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政策法規”和“辦事大廳”生育保險專欄

十一、生育保險備案回執單注意事項

1、未出示本人社會保障卡就診的,未按規定申報備案的,生育基金將不予支付相關費用。

2、生育津貼為逐月發放,每月30日後發放。參保人社保欠費或停保的,不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領取的銀聯卡用於今後報銷生育其他費用使用,請勿登出,以免再次發生費用時無法注入金額。

3、備案後生育前確需轉移定點生育醫院的,需持單位情況說明或醫院轉院證明到政務區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備案轉移手續”,否則待遇無法正常享受。

4、生育前發生單位轉移,請及時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否則待遇無法正常享受。領取生育津貼期間發生單位轉移,將不再享受其後的津貼待遇。

5、按期申報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發1月津貼 , 在產假期間(3個月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請於生育後4個月內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和光榮證原件(及影印件)到合肥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三樓的生育保險經辦視窗申報,將增發一個月的生育津貼。逾期申報者不再享受該政策。

諮詢電話: 工傷生育中心生育科63536357、 63536116

財務科63536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