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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調整最低工資標準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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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年的6月份調整一次,適用時間為當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發生特殊情況時,調整的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兩年。據最新訊息,日前,湖南省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湖南調整最低工資標準2017年

  

湖南省關於2017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湘人社發〔2017〕42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經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580元/月、1430元/月、1280元/月、1130元/月;我省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5元/小時、13.4元/小時、12.4元/小時、11.6元/小時。適用時間從2017年7月1日開始執行。

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各市州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定本地區適用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並報省廳備案。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6月7日

湖南省最低工資不包括下列專案:

(一)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獎勵性工資;

(四)用人單位通過提供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

(五)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

(六)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