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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最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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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失業保險

福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最全攻略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當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15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送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並提供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參加失業保險繳費證明等資料。

需要符合的條件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在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起每月1-20日,提供繳費證明資料、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身份證、銀行賬戶等資料到失業保險業務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值得注意的是,申領保險金前應當進行失業和求職登記。

不過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出現下述五項情形情形的,應該及時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停手續。

1、重新就業的;

2、應徵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福州市市民失業保險金待遇說明

失業人員在失業前需要累計繳滿一年的,可領取兩個月失業保險金;最長期限為二十四個月。

城鎮職工領取標準:

城鎮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70%計發;城鎮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滿10年不足20年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75%計發;

城鎮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20年以上的,按當地最低標準80%計發。

農民工領取標準:

本人已繳納1%的'農民工享受與城鎮失業人員同等的失業保險待遇;

本人未繳納1%的農民工給予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最高不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關係轉移辦理

一般在福州本地轉換工作,相關的保險轉移,單位都會有專人代為辦理。

1、如果你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分娩,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可持獨生子女證、結婚證、有關發票,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生育補助金(本人三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與失業人員關係證明,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喪葬補助和撫卹金(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資的兩倍)。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3、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如果參加由資質培訓機構培訓合格並取得合格證書的,失業人員可持《失業證》、《居民身份證》、培訓合格證和培訓發票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培訓補貼(最高不超過500元)

4、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根據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應按規定參加當地職工醫療保險,其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費。福州市將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每月應繳納費隨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發放醫療保險費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

但如果跨福州統籌地區的關係轉移,你就需要準備一份遷出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繳費證明材料,然後到遷入地辦理續保手續。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可以累積計算。

職工失業保險關係轉遷後失業的,由遷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本地標準執行。

如果是跨福州統籌地區的待遇轉移,失業保險待遇按遷出地的標準執行,由遷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失業保險金髮放和業務管理。本省內城鎮失業人員可選擇在原單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