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辦事指南>社保政策>

工傷保險費率調整要求及工傷保險政策解讀

文思屋 人氣:9.4K

10月1日起,工傷保險費率要調整

工傷保險費率調整要求及工傷保險政策解讀

為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和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要求,日前,經國務院批准,人社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關於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調整現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

《通知》就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明確將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劃分為八類。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對行業的劃分,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將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劃分為一類至八類。

明確了行業差別費率及其檔次。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對應的全國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為,一類至八類分別控制在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一類行業分為三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120%、150%,二類至八類行業分為五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分別向上浮動至120%、150%或向下浮動至80%、50%。各統籌地區人社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本地區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具體標準,並徵求工會組織、用人單位代表的意見,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基準費率的具體標準,可根據統籌地區經濟產業結構變動、工傷保險費使用等情況適時調整。

明確了單位費率確定與浮動辦法。各統籌地區社保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確定其工傷保險費率,並可依據上述因素變化情況,每一至三年確定其在所屬行業不同費率檔次間是否浮動。對符合浮動條件的用人單位,每次可上下浮動一檔或兩檔。統籌地區工傷保險最低費率不低於本地區一類風險行業基準費率。費率浮動的具體辦法由統籌地區人社部門商財政部門制定,並徵求工會組織、用人單位代表的意見。

明確了費率的報備制度。各統籌地區確定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具體標準、費率浮動具體辦法,應報省級人社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並接受指導。省級人社部門、財政部門應每年將各統籌地區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確定和變化以及浮動費率實施情況彙總報人社部、財政部。

為了做好此次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人社部、財政部還同時下發了《關於做好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進一步加強基金管理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對貫徹落實《通知》提出細化要求,並要求各地人社部門要通過準確確定用人單位適用的行業分類,科學確定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具體標準,定期進行單位費率浮動,全面建立並規範工傷保險基金儲備金制度,規範和提高工傷保險基金統籌層次等多項舉措,進一步加強工傷保險基金管理。

據悉,此次費率調整是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完善工傷保險制度的重要舉措,把握的原則是“總體降低,細化分類,健全機制”。初步測算,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全國一年可減輕企業負擔150億元。調整費率後,工傷職工的工傷待遇水平不會受到任何影響,而且每年還會隨著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逐步調整提高。

工傷保險這些事,你知道嗎?

——荊門市醫療保險管理局工傷保險政策解讀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之一,是指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或在規定的某些特殊情況下所遭受的意外傷害,或是患職業病,以及因這兩種情況造成死亡、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勞動者及其供養親屬(遺屬)能夠從國家、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補償。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也包括生活保障所需。

哪些情形可認定為工傷?工傷認定申請時限有什麼要求?工傷後就醫有什麼要求,怎樣報銷費用?一連串的問題,有沒有把你問住,相信很多市民對此一知半解。因此,本報與市醫保局聯合,就市民關心的問題,進行答疑。

下班後集體外出聚餐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案情簡介]

2010年6月8日19點53分左右,某建築工地員工向某、唐某、黃某、李某一行6人收工,回到距離施工現場200米左右的宿舍洗澡、更衣後,受陳某之約乘坐包工頭陳某駕駛的皮卡車外出聚餐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事故中,陳某當場死亡,向某、唐某、黃某、李某4人不同程度受傷。向某等人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根據調查結果及雙方提供的.證據,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

[爭議焦點]

此案的主要分歧是,收工後由工頭組織外出聚餐,是否屬於上下班途中?

本案爭議的實質是對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問題。“上下班途中”的理解應把握“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限定。一般認為只要是合理的上下班路線以及合理的上下班時間內發生的事故,就可以認定為工傷。下班線路是否合理,關鍵在於衡量職工的行為是否有著慣常性、持續性和合理性。合理時間上包括職工按正常工作時間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職工加班加點後上下班的途中。合理路線包括慣常下班路線(例如從工作單位下班回家)以及臨時路線(例如單位安排其前往某地辦理業務後直接下班回家的路線)。若下班回到目的地後又根據私人安排前往另一目的地則不能認定是下班途中。上班途中就是習慣性前往工作地點的直接路徑;下班途中就是結束工作單純的以下班為目的地的直接路徑。

本案中,向某等人已經歸還勞動用品,從施工現場(工作地點)回到生活區宿舍即是下班直接路徑。回到宿舍清洗、更衣後外出即為下班後的個人行為,與下班無直接關聯,不能認定是下班途中。因此,本案向某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職工私車公用發生事故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案情簡介]

李某系某鄉鎮衛生院副院長。2011年11月3日,市衛生局蔣某到該衛生院督導基本藥物實施情況,院長陳某與李某陪同蔣某進行檢查。當日午餐後,李某駕駛私家小車載著陳某、蔣某到該鎮某村衛生室繼續督導檢查。13時許,檢查工作結束,經院長陳某同意,李某開車將蔣某送往市區後隨即返回,在返回途中,因操作不當,致所駕車輛翻入路邊溝中,造成李某受傷。李某於2012年4月5日,以個人名義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經調查核實,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作出了工傷認定決定。

[爭議焦點]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日益進步,私家車越來越多地走進了尋常百姓家,再加上公務用車制度的改革,私車公用的行為亦日益增多。隨之而來的問題是,用私家車從事公務活動中如果發生了交通意外怎麼辦?傷害了他人或自己受傷害了該如何處理?賠償責任應由誰承擔?要解決這些問題,我們必須弄清楚“駕駛私家車出公差”的性質,即其到底是個人行為還是職務行為?這將是決定責任承擔的前提。

本案爭議的實質是對因工外出的理解,私車公用什麼情況下屬於因工外出?什麼情況下屬於個人行為?應結合其工作性質、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等綜合考慮。本案中,結合李某的工作職責,在工作時接受領導指派的新任務,是屬於執行工作任務性質,而不是屬於私人牟利的個人行為,因此應予以認定工傷。

何為工傷保險費率

工傷保險費率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一定時期計算和徵收工傷保險費(稅)的比率。大部分國家的工傷保險費都是以企業前一年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照一定比例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用的徵繳、調節和支付都要求確定一個合理的費率。合理的費率可以促進工傷保險事業的發展,改進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

工傷保險在統籌基金時往往要確定一個平均收繳水平,這就是毛保險率。但實際上,徵收還要對某一行業或單個企業單獨確定工傷保險的繳費比例,體現出對不同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發生率的行業或企業實行差別性負擔,以保證該行業及企業工傷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世界上大部分國家採用的都是差別費率,中國目前實行的也是這種費率。差別費率的確定,主要是以企業或行業的工傷事故風險水平為依據。風險越大,費率越高,這是保險業的一般規則。實行差別費率可以促進行業或企業提高安全技術和管理水平,降低生產風險,從而減少工傷賠償所需支付的成本。各個行業、企業因生產操作要求、地理佈局、機器裝置新舊、工人熟練程度和經驗以及生產環境等方面的不同,發生工傷事故的頻率各不相同。比如,煤礦採掘業比起玩具製造業,發生工傷事故的頻率就要大得多;反之,在玩具、農業、商業、生活服務等行業,工傷事故發生的頻率要小得多。如果對具有不同事故發生率的企業統一實行同一個費率就是不合理的,這會損害工傷頻率小的企業,使它們不再關心減少工傷的危險,也會使工傷頻率大的企業不關心如何減少工傷風險和關心生產安全。

費率調整,對工傷職工的待遇是否有影響?

市醫保局工傷科負責人介紹,工傷職工的待遇是法定的,待遇專案不會因降低費率而減少。待遇水平是依據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及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來進行確定,因此,此次費率調整後,工傷職工現有的待遇水平不會因此受到任何影響,而且每年還會隨著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逐步調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