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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生育保險基金擬減60天產假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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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包括獨生子女獎勵35天產假、晚婚晚育獎勵15天產假的生育津貼、男配偶10天看護假期工資和分1000元、2000元兩個檔次的一次性營養補助,以及到一、二級醫院分娩補助300元……這些獎勵性假期待遇、津貼,將通通不再由生育保險基金負責發放。

廣東生育保險基金擬減60天產假津貼

昨天,由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訂的《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正式對外徵求社會意見。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原先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待遇由5項減少到2項,這將為廣州生育保險基金“節省”3.8億元的支出,以確保基金日後的正常運作。

當然,新辦法也並非全部是降待遇,變發放口徑。對於特定人群,待遇是提升了。比如參保男職工的配偶,沒有參保或失業,也能享受一定的產檢、生育醫療費補助等待遇。在穗就業的老外,新辦法執行後,也能享受最多不超2次的生育保險待遇。

據悉,在此次擬訂的新版本生育保險辦法前,廣州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在全國各城市中足以傲視群雄。市人社局公佈的資料顯示,目前廣州全市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已達到400萬人以上,總體待遇水平達到每人次2.3萬元(含人工流產等),如果是單純生育的,人均享受待遇則達到3.2萬元,全國領先。

在極端的危重症產婦中,單筆花費超百萬的搶救案例,廣州的生育保險基金也承擔了下來。唯一的不夠人性化的一點在於,產婦需要在穗連續參保繳費一年以上,才能享受到這項待遇。

這樣的待遇標準,不僅比原省直參保單位的待遇高出一籌,比中央駐穗單位的生育保險待遇也高許多。也正是因為待遇高,當初廣州將該項保險放開給外來工群體時,基金壓力一下子變得很大,所以繳費係數也就從一開始的0 .7%,提升到了0 .85%。

按照《辦法》中規定,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月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繳費基數定為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繳費標準根據基金收支測算確定為0 .85%。2014年實際繳費基數為4332.09元/月,以此測算,人均繳費約37元/月。

此外辦法明確,根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的規定,本市在生育保險基金出現收不抵支時,由各級財政給予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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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見 這裡提

《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從即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10日:

●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傳送至:gsjkjc@ ;

●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廣州市連新路43號(郵政編碼:510030)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並請在信封上註明“生育保險實施辦法徵求意見”字樣。

焦點

生育保險待遇降低了?不會影響個人的利益

新政實施後,參保人的生育保險待遇會大幅下降嗎?對此,市人社局工傷和生育保險處處長張學文介紹,測算資料,若新政實施,以單純生育的參保人為例,基金按新政支付的人均水平將由原來的3 .2萬元降低至2 .1萬元左右。但張學文表示,根據相關法規的規定,“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因此,取消生育保險計生獎勵待遇,並不影響職工個人利益。

此外,張學文表示,新政中享受待遇的條件也更具人性化:首先是享受待遇的條件門檻降低了,用人單位已為其全部職工參加本市生育保險,並按時足額繳費的,參保職工即可享受相應的生育保險待遇;同時,為有經濟能力的參保人開闢了享受“更高待遇”的通道,比如參保人自主選擇“無痛分娩技術”等超規定標準或超規定範圍的服務專案,額外增加的費用由參保人部分或全額負擔。

企業不發津貼咋辦?有省政府規定給你撐腰

方案已經明確獎勵性假期津貼應該由企業發放,但如果企業不發呢?張學文表示,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頒佈的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十七條的要求,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生手術假期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餘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由用人單位補足。

“通俗點說,按規定應該給生育職工5000元,即便其原工資收入月均只有3000元,也要給5000元。而假如女職工之前的月平均工資為8000元,基金負責5000元,企業需承擔剩下的3000元每月。”

重大變化

60天獎勵性假期津貼改由企業發放

作為本次新政中最值得關注的焦點,《辦法》中取消了多項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獎勵性待遇和保障作用不明顯的待遇專案,包括獨生子女獎勵35天產假和晚婚晚育獎勵15天產假的生育津貼、男配偶10天看護假期工資。按照現行的政策,上述三項合併約60天的產假津貼每人次的支出約為8600元。

對此,市人社局負責人表示,取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獎勵性待遇,是出於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生育保險的政策規定,按照《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的規定:職工依照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享受獎勵增加的產假或者看護假期間,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發放工資,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此外,也為了釐清生育保險與計劃生育獎勵的責任,《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取消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本次新政中取消的,還有“一次性營養補助”以及“到一、二級醫院分娩補助”等。據瞭解,按照目前的政策,一次性營養補助費用按照順產、難產、多胞胎、流產的不同,給予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50%、50%、25%不同的標準發放,按照2013年度廣州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808元的標準計算,也就是約1452元和2904元。此外,“到一、二級醫院分娩補助費”為300元。

市人社局工傷和生育保險處處長張學文表示,新政中取消的“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不屬於生育保險法定的保障範圍。此外,“一、二級醫院分娩補助費”的設定本為引導參保女職工到基層醫療機構生育,但長期的實踐證明,絕大部分參保人仍選擇到三級醫院分娩,此待遇專案未產生預期的引導作用,已喪失實際意義,“每年該項基金支出也就500萬左右,激勵機制很不明顯。”

妊娠期間住院費用改由醫保基金支付

記者瞭解到,目前廣州市生育保險的現行政策規定,生育醫療費涵蓋了參保人妊娠期間及分娩後產假期間與生育相關的全部醫療費用。新政《辦法》中規定,將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範圍限定為參保職工在“分娩住院期間”發生的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及診治妊娠合併症、併發症的費用。而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也就是說,參保人妊娠期間在分娩之前,如果因為保胎等原因需要住院治療的,住院費用改由醫保基金支付,這其中,就可能會增加住院起付線以及個人按比例支付等費用。

參保未滿1年也能打八折報銷了

參保未滿一年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險,是廣州目前不少“準媽媽”的'一大遺憾。由於種種原因,這些參保人在懷孕時未達到生育保險參保繳費滿1年的“門檻”,而無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本次《辦法》中也適當降低了享受待遇的條件,當中規定,對累計參保繳費未滿1年的參保人給予延遲報銷生育醫療費,報銷標準為本市同等級定點醫療機構定額結算標準的80%,其餘的20%由用人單位或個人分擔。

此外,新政中對於未辦理生育保險報銷憑證就到醫院生孩子這種做法的報銷標準作出了規範,《辦法》中規定,對未辦理就醫確認手續或未按規定就醫的,給予一次性生育醫療費用補貼,補貼限額標準為本市同等級定點醫療機構定額結算標準的60%。

老公參保,老婆無工作也享一定待遇

方案的人性化方面,還表現在對老公參保、老婆無工作人群,外籍在穗就業人群的生育保險待遇進行界定。

方案對於對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在本市合法就業的國(境)外人員、失業人員、退休人員以及喪失用人單位依託人員的生育保障作出了制度性安排。這類人群只要具備條件的未就業配偶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標準,參照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待遇標準執行,比如300元的產檢費用,以及分娩住院期間的依比例報銷,在三甲醫院生孩子,丈夫參保、妻子無業,也能報銷55%。

此外,來自境外的在穗就業人員,可以享受兩次以下的生育保險待遇,以往這一人群在廣州生孩子,由於遊離於計生政策之外,一直無法享受廣州的生育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