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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法問答:單位不給交生育保險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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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李女士諮詢,她在一家個人開的廣告公司工作,公司從來沒有給職工交過保險,現在她想自己交生育險,不知道可不可以,要到哪裡交?醫療保險裡包括生育險嗎?

社會保險法問答:單位不給交生育保險合理嗎

市民李女士諮詢,她在一家個人開的廣告公司工作,公司從來沒有給職工交過保險,現在她想自己交生育險,不知道可不可以,要到哪裡交?醫療保險裡包括生育險嗎?

解答:生育保險、工傷保險以及失業保險必須由用人單位來繳納,個人是不能到社保部門去繳納的。醫療保險中並不包括生育險。如果您現在想讓單位給您繳納相應保險,您可以去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拿著你的勞動合同去投訴單位,用人單位有法定義務繳納相應保險。

【社保查詢】

社會保險法: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目前,生育保險制度主要覆蓋城鎮企業等用人單位。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籌集資金。籌資比例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計劃內生育人數和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等項費用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1%。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此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未就業婦女,其生育醫療費用可以按照規定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村婦女,其生育醫療費用可以按照規定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支付。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生育保險待遇中的生育醫療費用包括:(1)生育的醫療費用;(2)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專案費用。其中,生育的'醫療費用是指生育女職工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等生育醫療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根據《關於妥善解決城鎮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32號)規定,是指職工因實行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術所發生的費用(符合規定的統一納入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中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支付金額最高不得超過300元)。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2)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