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辦事指南>社保政策>

公積金提取條件

文思屋 人氣:2.72W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具備下列條件:

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檔案

(六)符合中心規定的有關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借款申請人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包括按月連續繳存、預繳、補繳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對於經中心審批同意,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

(七)提供中心認可的擔保

(八)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九)符合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

公積金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貸款期限加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年齡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齡。同時,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住房的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2、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貸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購住房的剩餘使用年限。

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放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利率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貸款期內如遇利率變動的,按下列規定調整:

1、貸款期限為一年期的貸款,利率不作調整

2、貸款期限在一年期以上且在調整日前已發放的貸款,於次年1月1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和償還

公積金貸款應當採用通知放款方式,由分支機構書面通知受託銀行發放。

受託銀行收到分支機構的放款通知後,應按下列要求將貸款資金劃入指定的資金賬戶:

(一)購買新建住房的,劃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購買存量成套住房且採用資金託管方式的,劃入指定銀行的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專用賬戶。

(三)購買存量成套住房未採用資金託管方式的,劃入分支機構認可的中介機構賬戶或指定賬戶。

(四)建造、翻建住房:

1.選擇保證擔保方式的,劃入擔保機構的賬戶;

2.選擇其他擔保方式的,劃入建造、翻建住房承擔方的銀行結算賬戶。

公積金貸款實行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兩種還款方式,借款人可任選一種。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內,借款人可變更一次還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