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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鄭州市生活補貼需要交納幾個月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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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年鄭州市生活補貼需要交納幾個月社保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2021年鄭州市生活補貼需要交納幾個月社保

2021年鄭州市生活補貼需要交納幾個月社保

第一:在鄭州市域範圍內就業創業,並正常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個月。

第二:申請人同時滿足申請條件之後才能申請生活補貼,往後根據實際繳納養老保險月份據實發放生活補貼。

也就是說,通過生活補貼稽核之後,還是會繼續稽核社保要求,所以你要領取到生活補貼,社保是必須一直繳納的!

社保問題怎麼諮詢?

申請補貼須在鄭州市域內繳滿3個月養老保險並辦理社會保障卡且啟用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參保單位新增人員可到鄭州市社會保險局縣市區分局15個辦事大廳辦理,居民保險新參保人員到戶籍地所屬社群、村委會辦理。

中原分局:

地址:伊河路96號(秦嶺路與伊河路向西50米路南一樓社保大廳)

中原路與華山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中原區羅莊小區)和昌大廈二樓

電話:0371—67610310

二七分局行:

地址:雲路與贛江路交叉口東北角(二七區行政服務審批大廳一樓)

電話:0371—6885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