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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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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快建立覆蓋全省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海南將用二至三年時間,在全省建立起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這一制度的實施將惠及約130萬居民。

海南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據介紹,9月1日,海口、三亞、東方、屯昌4個作為海南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首批試點市縣將正式啟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工作。

6月6日,海南省衛生廳公佈了《關於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意見》。該意見明確了參保物件,即具有試點市縣非農業戶籍、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內的中國小校(含職業中學)在校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成年人籌資標準為海口、三亞市每人每年不低於100元,其他試點市縣不低於80元;未成年人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不低於50元。

在資金來源方面規定,海口、三亞市成年人個人繳費每人每年不低於60元,其他試點市縣每人每年不低於40元;未成年人個人繳費每人每年不低於20元;海南省財政和試點市縣財政對參保居民按成年人每人每年4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30元安排補助,所需資金由海南省財政和試點市縣財政分擔。對困難人群參保個人繳費財政給予補助,城鎮低保物件和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優撫物件個人繳費部分財政全額補助;城鎮殘疾人個人繳費部分財政補助50%。

據介紹,海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制度,與社群衛生服務機構緊密結合,實行社群首診制和轉診制度;積極推行單病種定額付費等方式,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參保居民醫藥費用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