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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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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明確我市“十二五”期間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的目標和重點任務,促進我市住房公積金制度平穩健康發展,大力支援中低收入職工解決住房問題,根據《中共天津市委關於天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天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本規劃。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

一、指導思想

“十二五”時期,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五中全會和市委九屆八次、九次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統領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全過程,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改善民計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堅持處理好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與解決中低收入職工住房問題的關係,處理好業務創新發展與保證資金安全的關係,重點解決好中低收入繳存職工住房問題,不斷完善政策和管理措施,全面提升風險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為實現繳存職工“住有所居”創造條件,發揮住房公積金在住房保障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發展目標

綜合考慮房地產市場發展趨勢和中低收入職工的住房需求,“十二五”期間我市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要實現以下目標:

——制度建立人數、歸集額持續增長。新建住房公積金職工超過80萬人,新增歸集住房公積金1500億元以上,分別比“十一五”期間增長5%、108%。

——利用住房公積金支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通過發放公共租賃住房專案貸款等形式,加大支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力度,解決中低收入職工住房問題。

——個人貸款業務向中低收入職工傾斜。向首次購房或改善住房條件的31萬戶職工家庭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超過1000億元,支援職工購房2800萬平米,分別比“十一五”期間增長35%、53%、30%。

——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大幅提高。實現增值收益70億元以上,比“十一五”期間增長106%。

三、制度完善及業務重點

以解決中低收入職工住房問題為切入點,提高職工住房支付能力,大力支援職工住房消費。

(一)加大歸集力度,增強中低收入職工住房支付能力

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面。有針對性地進行制度擴面,抓好大專案、重點工程和民營企業、外資企業住房公積金建立工作。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住房公積金建立率不低於95%。

增加職工住房公積金收入。全市住房公積金統一繳存比例由11%提高到12%,逐年調整繳存基數。堅持對新成立企業、困難企業的優惠繳存政策。

高中低收入職工繳存水平。綜合考慮中低收入職工收入水平和單位承受能力,適度提高最低繳存基數標準,增強中低收入職工住房支付能力。

(二)完善資金使用政策,支援中低收入職工住房消費

個人貸款重點支援無房職工購房和職工改善型購房。根據國家調控要求,結合我市房地產市場情況,對不同型別購房實行差別化的首付款、貸款利率等政策,重點支援無房職工購房以及職工改善型購房。到“十二五”期末,通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解決住房的職工家庭從“十一五”期末的48萬戶增長至79萬戶。

發揮住房公積金提取對住房消費的支援作用。一次性付款購房、商業貸款購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市場租房、租賃公共租賃住房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援不同收入人群通過多種形式解決住房問題。重點完善租房提取政策,支援無力購房職工租賃住房。到“十二五”期末,利用住房公積金租房解決住房的職工從“十一五”期末的0.3萬人增長至不少於5萬人。

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利用住房公積金專案貸款等形式支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面向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出租,逐步建立解決中低收入職工住房問題的長效機制。落實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受託銀行責任,加強對資金使用、專案建設、專案租賃、資金回收等全過程管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保值增值。

四、管理工作

(一)強化歸集使用管理,提高繳存賬戶質量和貸款資產質量

強化單位和個人賬戶管理。加強單位賬戶管理,保持新建單位正常繳存,督促欠繳單位恢復正常繳存,及時清理已終止單位賬戶。加強個人賬戶管理,確保身份資訊準確,及時向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龍卡。建立職工繳存基數抽查核實機制,督促單位依法足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十二五”期末,住房公積金繳存率不低於94%,正常繳存率不低於86%。

推進個人貸款精細化管理。加強貸前管理,嚴格審查借款人信用狀況,嚴格控制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受託銀行各環節的貸款辦理時限。強化貸後管理,完善資產分類和貸款回收制度,及時監測貸款質量,設定專門隊伍採取針對性措施管理貸款資產;建立擔保公司償債能力及抵押物狀況動態監測制度,確保貸款資產安全。“十二五”期末,個人貸款逾期率和不良資產率均控制在0.1‰以內,1—3個月逾期率控制在0.05‰以內。

(二)拓展合規管理手段,建立高度規範的內部控制體系

按照“一個辦法,五個標準”,即按照合規管理辦法和人力資源標準、政策規則標準、操作規則標準、考核規則標準、軟體開發標準,建立全覆蓋、資訊化的合規管理體系,實現執行政策規範化、權力執行程式化、執行操作痕跡化、審計監督自動化、辦事服務公開化、考核問責數字化。

執行政策規範化。按照“國家和我市政策、管委會政策、向社會公佈的管理規定、內部操作規程”四級體系進行政策法規設計,通過業務辦理資訊系統、業務管理資訊系統和綜合服務資訊系統逐級貫徹落實各項政策法規。

權力執行程式化。根據業務類別及崗位職責,對不同崗位、職責授予不同操作許可權;實行資金使用和審批相分離,資金網上劃撥、鎖定賬戶、定向支付、封閉運轉;資金賬戶的設立須經市財政局和人民銀行審批,對資金進行專戶管理。

執行操作痕跡化。建立覆蓋業務全過程的資訊化系統,堅持與公安、國土房管、人民銀行等部門聯網,通過系統自動判斷實際操作資訊與政策要求、主管部門登記資訊的一致性,各環節自動生成考核臺賬,實現痕跡化管理,防範政策風險、權力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

審計監督自動化。通過政策審計系統與業務辦理系統比對,自動判斷業務操作與政策要求的一致性;通過賬務審計系統與資金核算系統比對,自動稽核賬務的一致性;通過賬務審計系統與業務辦理系統比對,自動判斷資訊一致性和票據資料規範性。

辦事服務公開化。利用客戶服務熱線“96266”提供政策、流程諮詢,公開賬戶狀態,受理投訴;利用住房公積金網際網路站對政策、流程、要件、賬戶狀態、業務辦理進度進行公開;利用手機網站提供便捷的辦事服務公開渠道。

考核問責數字化。在所有資訊系統中建立合規考核臺賬,對各人員在各環節的工作時限、工作量、風險點、履責情況自動記錄,形成考核結果,對違規人員進行問責。

(三)實行全面風險管理,控制資金運作風險

確立風險管理架構。制定實施“一個辦法、一個標準、九項風險管理制度”,即制定實施住房公積金風險管理辦法和管理標準,以及流動性、信用、市場、操作、合規、資訊科技、聲譽、資產負債和政策風險管理制度,建立風險管理制度體系。通過風險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責任處室牽頭、相關部門專項負責,逐級落實管理要求,開展風險管理。

實現動態風險管理。圍繞九類風險,建立標準化、動態調整的風險指標和控制措施,實現風險的動態管理。通過資金流入、流出、資金缺口等管理,確保資金使用的合理規模,控制流動性風險;根據利率變動及時調整資金結構,保證必要的增值水平,控制市場風險;綜合借款人、售房人、擔保人等因素評估貸款風險,保障貸款資產安全,控制信用風險;通過標準化、資訊化操作貫徹落實政策要求,實行關鍵指標監測預警,控制操作風險;明確各業務環節合規風險點和風險防控標準,控制合規風險;建立資料庫、硬體、軟體、網路風險管理體系,明確風險防範和應對措施,控制資訊科技風險;建立一般聲譽事件、重大聲譽事件的'預防、處理機制,控制聲譽風險;通過存貸結構調整、風險抵補措施保證合理的增值收益率、風險準備率等,控制資產負債風險;通過政策釋出前風險審查、釋出後風險評估,控制政策風險。

(四)增強資訊科技保障能力,提供安全高效的資訊化平臺

建設適應業務發展的資訊化管理體系。對整體網路架構進行重新規劃設計,建立業務辦理、財務核算、業務管理、網上辦理、綜合服務、開發測試六套網路系統。建立資料庫設計標準、資料傳輸標準,規範資料庫管理。制定實施合規考核引數維護標準,建立動態調整的計算機考核系統。按照銀行業資訊科技風險管理標準,完善電腦保安、許可權管理、軟體開發、軟體執行維護、硬體及網路裝置監控等制度;建立資訊科技專項風險管理制度,對風險的識別、評估、計量、監測、控制、審計、報告進行全過程管理,形成適應業務發展的資訊科技風險管理體系。

五、服務舉措

進一步深化和創新服務舉措。全面放開跨區縣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業務。全面放開週六辦理個人業務,擴大週六辦理餘額還貸業務的網點範圍。全面取消提取申請書,所有職工辦理提取業務不需提供提取申請書。全面實現政策、流程、時限“三公開”,利用網站新增繳存、住房公積金龍卡和提取業務辦理進度等查詢服務。全面實現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操作及網上繳存。實現單位通過網際網路進行全部住房公積金登記、繳存業務操作,並通過網上劃款繳存住房公積金。優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程式,整合、簡化貸款申請資料。完善住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現場服務,規範服務標準,提高服務效率。

六、隊伍保障

(一)改革內部機構設定

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立主任辦公會為內部決策機構,各處室為管理機構,客戶服務中心及各管理部、專案貸款管理部和分中心為操作機構的組織架構。整合現有塘沽、漢沽、大港和開發管理部,成立濱海新區分中心,按濱海新區城區及功能區的整體佈局重新設定管理部,負責轄區內的歸集、貸款、提取、核算工作。

(二)完善人才引進、培養和選拔任用機制

通過外部引進和內部培養相結合的方式選拔業務帶頭人,負責重點業務專案的攻關和組織推動。從外部重點引進在計算機、房地產投資、風險管理、金融、財會等方面有豐富從業經驗的高層次人才。在內部對具有發展潛力的業務骨幹採取專業機構定點培訓,輸送到商業銀行、投資公司、市重點工程專案等單位實踐鍛鍊,到上級主管部門掛職鍛鍊等方式重點培養。逐步推行面向社會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制度,加大競爭性選拔任用人才力度。對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進行公開競聘上崗。完善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與民主評議相結合的考核制度,從德能勤績廉方面對人才進行全面考核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