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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醫療保險報銷範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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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是什麼?在報銷時,很多人不太明白為什麼有些藥品可報銷,有些藥品卻不給報銷,尤其奇怪自己不能報銷的藥品,為什麼同樣的'醫保,別人卻可以報銷。小編為你整理了最新醫療保險報銷範圍事項,希望對你有所參考幫助。

最新醫療保險報銷範圍事項

一、醫療保險藥品

A、報銷範圍:

1、甲類藥物是指全國基本統一的、能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要的藥物。這類藥物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2、乙類藥物目錄由各盛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自身情況調整,這類藥物先由職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後,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B、不予報銷範圍:

1、主要起營養滋補作用的藥品;

2、部分可以入藥的動物及動物臟器,幹(水)果類;

3、用中藥材和中藥飲片泡製的各類酒製劑;

4、各類藥品中的果味製劑、口服泡騰劑;

5、血液製品、蛋白類製品(特殊適應症與急救、搶救除外);

6、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藥品。

二、醫療保險診療報銷範圍

1、臨床診療必須、安全有效、費用適宜;

2、由物價部門制定了收費標準;

3、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定點醫療服務範圍內。

三、醫療保險設施

報銷範圍:住院床位費或門(急)診留觀床位費

不予支付範圍:

1、就(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

2、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嬰兒保溫箱費、食品保溫箱費;

3、陪護費、護工費、洗理費、門診煎藥費;

4、膳食費;

5、文娛活動費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務費用。